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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19-0124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9〕89号
发布日期:2019-11-20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9-11-2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内乡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18日
内乡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
工 作 方 案
为确保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提升参保率,推动医疗保障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级医保费征缴有关精神,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乡镇组织、村级参与、双限报解、强化考核”的征缴机制,现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实现“应保尽保、不重不漏”为总体目标,11月底前全县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达到1.57亿元,参保覆盖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63万人,参保率达到98%,困难群众参保率达到100%;12月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信息录入、保费划转等工作;明年3月底圆满完成我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为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健康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征缴范围及标准
(一)征缴范围。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医保覆盖范围的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具体包括下列人员: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各类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4.长期在我县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和因各种原因未及时登记户口的人员;5.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征缴标准。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将对有关特殊群体进行全额或部分补贴。个人缴费资助人群有: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政策)由县财政全额补贴;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五保户)从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全额补贴;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从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不低于30元的补贴(发放至低保户账户);4.艾滋病人由县财政全额补贴。
(三)征缴时间。集中征缴期为2019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11月30日前应完成征缴目标任务(见附件)。零星征缴期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各乡镇扎实做好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群众等的参保缴费工作。
三、征缴流程
(一)明确征缴人员。各乡镇要建立医保费征缴专班,明确1名副职领导、1名审核人员、2-3名信息录入人员,专班名单于2019年10月25日前报县税务局和医保局。征缴专班具体承办医保费征缴工作,并将征缴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行政村(居委会),在行政村(居委会)明确1-2人具体负责本行政村(居委会)的政策宣传、费用征缴、信息采集等工作。
(二)组织集中征缴。医保集中征缴工作由各乡镇政府安排以村为单位开展。各行政村(居委会)根据户籍实际情况进行征缴,征缴人员收款时,认真核对并登记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对新参保人员(在参保信息前用“Δ”标识)在该村组参保底册的续页中进行详细登记;对断保、退保的人员,在参保人员信息后面用“Χ”标识;最后由户主确认其家庭参保信息及缴费情况并签字;最终形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花名册》、《新增人员缴费登记花名册》纸质材料,做到征缴名单、收费金额、居民信息核对一致、准确无误。
(三)按时上解资金。为确保征缴费用及时足额入库和资金安全,征缴人员要按照“双限”制度要求(即:留存保费额度不超过10000元,同时保费滞留时间不超过7日),及时将保费存入各乡镇财政所“会计农税结算中心”账户,不得截留、挪用、侵吞征缴资金。各乡镇财政所须按村组开具缴款凭证,各村组妥善保存缴款凭证原件,用于后期对账开票。乡镇征缴专班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征缴进度报县税务局社保非税股。
(四)信息维护传递。2019年12月5日前,各村组核对好缴费人数、缴费凭证,将纸质缴费花名册及保费缴款凭证(相关人员签字盖章),交乡镇征缴专班复核;乡镇征缴专班信息录入人员在医保部门指导下,将参保信息录入医保系统;12月15日前医保系统信息确定后,形成批量征集流水号传至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依据流水号、各乡镇“会计农税结算中心”账户反馈的划转资金情况开票入库。
(五)做好零星征缴。11月30日集中征缴结束后,零星缴费工作由各乡镇征缴专班负责组织落实。
(六)落实奖惩措施。征缴全部结束后,由县税务局、医保局核定最终参保人数,落实以下奖惩措施:1.对完成征缴任务的乡镇,县政府按照任务数每人1元、超过任务数部分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奖励,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到各乡镇政府,由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分配。2.对未完成征缴任务的乡镇,按照差额部分每人250元的标准扣减财政经费。
(七)有关注意事项。1.落实新生儿参保政策。202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小孩,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亲或母亲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19年底出生的小孩,2020年必须缴费才能享受相应医保待遇。2.避免重复参保。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不能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避免浪费财政配套资金。3.严禁从家庭中挑选成员参保。4.落实好困难群众参保缴费工作。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艾滋病人等全额代缴人员,行政村(居委会)不再收取该类人员的参保费用,避免重复缴纳。低保户、困境儿童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征缴到位,确保困难群众100%参保。5.严禁搭车收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医保费征缴是医保工作的基础,是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医保费征缴工作,切实把征缴工作列入近期工作重点,尽快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本乡镇征缴工作。各乡镇长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为本乡镇征缴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扎实安排;征缴专班要积极跟进,做好上下联络对接和资金、信息收集核对入库等工作,确保征缴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二)各司其职,稳步推进。各乡镇政府是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征缴工作的宣传发动、确定各行政村(居委会)医保费征缴经办人员、组织召开医保费征缴动员会、协调解决征缴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县税务局要发挥医保费征缴的牵头作用,负责宣传发动、征缴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全县参保资金开票入库,并加强工作督查。县医保局负责向县税务局提供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数据;负责贫困户、五保户医保费缴纳和低保户参保补贴资金划转;负责乡镇医保费征缴专班人员参保信息录入培训,指导各乡镇按时完成参保信息录入,做好参保数据核对汇总工作,参保资金、信息核对一致后向县税务局推送征缴流水号。县教体局负责城区学校、幼儿园等在校学生的缴费工作。已在行政村(居委会)缴费的学生,不再重复缴费。各乡镇中心校负责本乡镇学校学生的缴费工作。县教体局负责的学校有:内乡高中、实验高中、内乡职专、内乡初中、实验初中、实验学校、菊潭学校、内乡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小、特教学校、县直幼儿园、城镇中心校负责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收缴。县扶贫办负责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县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对象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县卫健委负责艾滋病人的保费缴纳,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积极参与医保费征缴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参保补贴资金划转和医保基金入库。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各乡镇派出所做好居民户籍信息核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通报征缴完成情况。
(三)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单、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介,对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的目的意义、缴费标准、缴费流程、待遇享受等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外出务工、探亲等在外人员,确保其按时缴费参保。力争通过大力宣传,全面提高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引导广大居民主动缴费参保,避免选择性参保,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
(四)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已纳入全县绩效和脱贫攻坚考评内容。县政府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跟踪督导,对组织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乱收费、搭车收费、滞留挪用参保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