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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解读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9-02-02 00:51   来源:南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一、精准识别

  (一)识别标准(收入标准+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

  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年度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识别。识别标准为:2016年3026元、2017年3208元、2018年3400元,标准按照年均6%的幅度增长。与此同时,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及农村饮水安全因素:

  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

  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3.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有保障。义务教育阶段之外的学生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5.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房的,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6.饮水安全。基本安全标准是,水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30升;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二)识别方法

  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

  一进:包村干部、村级组织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对全村农户逐家进户调查走访,摸清底数。

  二看:看房子、家具等基本生活设施状况。拥有家用轿车、大型农机具、高档家电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

  三算:按照标准逐户测算收入和支出,算出人均纯收入数,算支出大账,找致贫原因,对贫富情况有本明白账。

  四比:和全村左邻右舍比较生活质量。家庭成员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作为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的,在城镇拥有门市房、商品房的,不得识别或慎重识别。

  五议:对照标准,综合考量,逐户评议。拟正式推荐为扶贫对象的,必须向村民公示公告,获得绝大多数村民认可。

  六定:正式确定为扶贫对象的,由村“两委”推荐确定,乡镇党委、政府核定。

  (三)识别程序

  第一步:初选对象。在农户本人申请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扶贫对象,按照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程序,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下同)。

  第二步:乡镇审核。经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政府对初选对象进行审核。乡镇必须对初选对象逐户核查,做到不错不漏。对确定的扶贫对象名单,必须要有驻村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六签字”,并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第三步:县级复审。经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市区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内公告。

  二、精准退出

  (一)贫困户退出标准

  1.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

  2.凡是经过帮扶或自身努力,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

  3.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4.不愁吃、不愁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贫困户退出程序

  第一步:民主评议。由村“两委”组织相关人员召开民主评议会,按照年度贫困户退出计划,初步拟定贫困户退出名单。

  第二步:核实认可。贫困户退出名单经村级脱贫责任组长、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核实(没有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行政村经村级脱贫责任组长和村“两委”核实),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

  第三步:公示公告。退出名单经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后,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

  第四步:颁发脱贫光荣证。

  (三)贫困村退出标准

  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十有”(十一个刚性指标,一票否决)

  1.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有路);

  2.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有车);

  3.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有水);

  4.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有电)

  5.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电视信号);

  6.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文化站);

  7.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卫生室);

  8.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有医生);

  9.基本实现通宽带(有宽带)

  10.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四)贫困村退出程序

  第一步:调查核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年度贫困村退出计划,对预退出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第二步:予以公示。对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三步:公告退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告退出。

  (五)退出后的相关政策

  贫困户、贫困村退出后,在攻坚期内可继续享受国家和省扶贫相关政策,防止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应进必进、应扶尽扶、应退则退。

  三、保障政策

  (一)人社部门

  【转移就业培训】对贫困家庭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参加培训机构集中培训的每人每天给予30元的生活费补贴;市外省内参加培训的,每人给予300元一次性交通、住宿费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每人一次性最高补贴1500元,项目实施部门为人力资源股。

  【农村养老保险】①缴费对象及标准:16一59岁符合条件(在校生、现役军人、已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等除外)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缴费100元;②特殊补贴对象及标准:对经残联、民政等部门认定的重度残疾人或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③享受待遇对象及标准: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确保发放每人每月80元(唐河县82元)基础养老金。据河南省十大民生实事报道,拟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8元,目前尚未正式下文。

  【医疗保障】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次报销)2018年个人缴费标准180元/年,各级财政人均配套490元/年。住院报销执行分级分段政策,起付线200-1500元,报销比例50-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②大病保险政策(第二次报销):2018-2020年脱贫攻坚期内,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享受大病保险“一降一提高”倾斜政策。即:起付线:0.75万元;合规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0.75万元-5万元(含5万元)部分报销80%;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85%;10万元以上报销95%。

  ③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政策(第三次报销):困难群众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基础上,再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对象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困境儿童。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超过3000元的起付线后,按照30%--90%进行报销.3000—5000报销30%,5001—10000报销40%,10001—15000报销50%;15001—50000报销80%,50000以上报销90%,不设封顶线。

  ④南阳市农村困难群众“医保救助工程”(第四次报销)保障对象:具有我市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农村特困人员集中救助供养对象。

  补助政策:一是困难群众门诊慢性病(19个病种)患者,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剩余合规医疗费用按7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元。二是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门诊(27个病种)患者,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剩余医疗费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按70%、60%给予补助,每人每年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2000元。三是困难群众住院医疗费用在三次报销基础上,合规自负费用超过2000元部分,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按85%、80%、70%给予补助。

  2018年,为进一步减轻农村困难群众住院医疗负担,我市将“医保救助工程”住院起付线由2000元调整为1000元。困难群众脱贫后,“医保救助工程”待遇享受至2020年12月31日。(南阳市自定政策)。

  基本医疗保障——四个百分之百:

  人社部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加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百分之百;

  “医保救助工程”慢性病鉴定及救助百分之百。

  卫计部门:“一站式”结算百分之百;

  “先诊疗后付费”百分之百。

  (二)民政部门

  【医疗救助】(五次报销)医疗救助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2018年每人180元;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个人缴费部分,按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资助。二是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合规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医保政策报销后按70-90%的比例再救助。

  【农村低保标准】申请标准:2018年我市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550元。

  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在低保补助标准上依据平均水平分A类、B类、C类三个档次执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予以救助供养,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800元。

  【孤儿和困境儿童救助】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100元。

  【残疾人补助】残疾人补贴分为两项: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生活补贴的对象为本人享受低保的残疾人(没有残疾等级限制,一二三四级都可以),每人每月60元。②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③五保户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教育部门

  3至6岁学前阶段】应享受生活补助费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建档立卡幼儿还能享受每生每年600元的保教费资助。条件是必须在教育部门备案的幼儿园并且具有正式学籍。各县市区资助中心存档有给幼儿监护人打款的银行清单和监护关系证明。

  【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一补”和营养餐改善计划。“两免一补”是指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为全覆盖资助对象。“一补”资助标准: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

  【高中阶段】针对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高中四类生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可享受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助学金。各县市区资助中心存档有给学生资助卡打款的银行发放清单。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在校生全部免学费,1至2年级可享受每生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各县市区资助中心存档有给学生资助卡打款的银行发放清单。

  【高等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低保家庭普通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标准分别是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2000元。国家助学金由学生所就读高校负责落实。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是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南阳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低保家庭新生或高校在读的贫困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贷款金额: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

  (四)扶贫部门

  【雨露计划】雨露计划主要包括四种培训方式:①职业教育: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正在接受全日制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②短期技能培训:在我省省、市、县三级雨露计划培训基地培训,学习一年以内并且取得证书的短期培训,如驾照、厨师证等,每人每年根据取得技能证书的工种分类分别补助资金为1500元(C类)、1800元(B类)、2000元(A类)三个标准。③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贫困户开展的种植、养殖、加工等增收脱贫、促进产业发展方面的培训。④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为提高贫困村负责人和经济组织负责人带领贫困户创业致富的能力而开展的培训。

  (五)住建部门

  【危房改造面积】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困难、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2018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14000元,省级配套资金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3000元。依据改造原因、改造方式、建设成本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合理确定D级、C级危房改造数量。各类对象补助资金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1.C级危房维修: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

  2.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元一40000元。

  (六)卫计部门

  【计划生育奖励奖扶、特扶】独生子女或双女户父母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年960元。

  【县域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户县域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应付费用即可。

  (七)供电部门

  【低保五保电费减免】低保、五保用户每月减免10度电费。

  (八)残联部门

  凡具有我市户籍,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听力言语障碍者,年满 3 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精神障碍者,年满 2 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因病、伤致残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 1 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受理程序和初审意见符合规定、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县级残联予以审核批准,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照片上加盖钢印,并留存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资料。

  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或残疾评定结论不明确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批准,相关材料留存。

  (九)其他相对重要的行业保障政策:

  【退耕还林补贴】

  ①生态林补贴:补贴期限16年。前8年每亩每年补230元;后8年每亩每年补125元。

  ②经济林补贴:补贴期限10年。前5年每亩每年补230元;后5年每亩每年补125元。

  【公益林补贴】

  公益林每亩9元左右,护林员工资各县标准不一。

  四、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不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的根本举措。

  (一)搬迁步骤。根据《河南省全面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办法》要求,按照选定搬迁区域、公布搬迁条件、普查筛选搬迁对象、群众申请、入户核实、村民小组评议、村委会复议公示、乡镇复核公示、县审批、省辖市复核、省抽查确认等11个步骤识别登记。

  (二)面积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不得变相扩大建设面积,不得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

  (三)补助标准。省里按人均不超过6万元筹集资金。其中,住房建设人均补助3万元,另外3万元用于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做到搬迁不举债。

  (四)项目管理。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政策、规划选址、简化手续、安置方式、项目建设、工程验收、搬迁入住、拆旧复垦等八个方面。

  五、金融扶贫相关政策

  (一)两免一贴政策

  对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和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享受基准利率和“两免一贴”(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小额信用贷款。(户贷户用)

  (二)金融扶贫“四大体系”

  1.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好“谁来干事”的问题;

  2.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解决好“谁能用钱”的问题;

  3.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解决好“资金安全”的问题;

  4.建立健全产业支撑体系,解决好“资金投向”的问题。

  (三)信用评价体系“三好三强”“三有三无”行为标准

  1.三好三强

  遵纪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邻里团结好;

  责任意识强;信用观念强;履约保障强。

  2.三有三无

  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思想;有致富项目;

  无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习气;

  无拖欠贷款本息、被列入贷款黑名单的记录;

  无游手好闲、好吃懒做。

  

  

  

  来源:南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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