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18
索引号:ND001-0-2019-0139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今冬明春重点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8〕119号
发布日期:2018-12-21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12-2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今冬明春重点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10日
内乡县今冬明春重点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森林河南生态建设规划》文件精神,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我县造林绿化步伐,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确保完成2019年造林绿化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规划
今冬明春全县大造林大绿化突出山区生态林营造、特色林果基地建设、通道绿化、围城围镇围村社区绿化和花卉苗木基地建设五大重点,新造、抚育、改培、管护多措并举,构建点(林果基地、三围社区绿化)、线(通道绿化)、面(荒山荒地造林)全方位发展的造林绿化格局,拉高提升造林绿化水平。
(一)目标任务
总体计划营造林任务14.051万亩。其中:山区生态林造林1.4万亩,特色林果基地造林0.5万亩;通道绿化1.601万亩;村镇社区绿化0.1万亩;封山育林0.2万亩;中幼林抚育10万亩;花卉苗木基地建设0.25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50万株。
(二)重点项目规划
1.国储林基地建设
一是七里坪乡靳河村400亩国储林基地建设;二是七里坪乡三道河村300亩国储林基地建设;三是煤电运1200亩国储林基地建设;四是余关镇黄楝村千亩核桃基地改培项目;五是赵店乡长岭村千亩核桃基地改培项目;六是余关镇谢寨村牧原公司3500亩国储林基地建设;七是王店镇500亩国储林基地建设项目;八是湍河湿地800亩国储林基地建设项目;九是聚爱大道1100亩国储林基地建设项目。
2.四条生态廊道建设
(1)新312国道:湍东董堂——中以产业园段,单侧由20米拓宽至50米,树种采用乡土乔木树种(楸树、椿树等),株行距与原株行距一致。
(2)灌二公路:杨集——靳河段,单侧按50米规划,缺苗断行的要补植补造,树种、株行距与原设计标准一致。成片断档区域要补齐,原则上栽植乡土乔木树种。
(3)快速旅游通道:高速口——谢楼——余关——靳河——七里坪——三道河,每侧30米,树种、株行距与原设计标准一致。
(4)乍瓦路:乍曲S332路口——魏营——瓦亭,每侧30米,内侧5行栽植常绿树种,外侧10行栽植乡土乔木树种,株行距2×5米或2×6米,规划时要拉线定穴,行与路保持垂直。
二、重点造林规划
(一)国储林项目建设
项目总预算投资8734.8万元。
1.实施形式。项目按照国储林实施办法要求,由县林业局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年度作业设计,报上级批准后,交给内乡县菊盛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菊盛公司)组织实施。
2.实施程序。按照国储林项目有关要求,内乡县华实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实公司)与菊盛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协议。华实公司仅承担县政府许可的营造林项目,涉及国储林水电配套、生产道路和管护房建设等建设项目,由菊盛公司按照招投标政策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流程是:
(1)菊盛公司按照年度国储林基地建设方案,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营造林项目遵照相关程序交由华实公司实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能一次招标的一次招标实施。
(2)菊盛公司和华实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要依法依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华实公司在运营和施工过程中,相关收支费用在公司内部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3.运营模式。依据国储林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具体有三种运营模式:
一是收购。将以往由政府补贴造林的造林地权属(土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收归菊盛公司管理运营。
二是合作。由菊盛公司依照市林投公司有关要求,与企业、大户开展合作造林。
三是自营。菊盛公司直接流转土地,自行按照市场运作模式组织国储林基地建设和运营管理。
4.明确责权利。菊盛公司与企业合作必须依法签订还款合同,明确合作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作企业或大户不仅要提供质押和担保措施,有效加强风险防控,还要按照国储林项目要求,及时还款到菊盛公司,确保统一按规定时间向国开行还款。
权属属于菊盛公司的林地,生态碳汇收益归菊盛公司所有,并依法享有国家各类政策性资金补助。
菊盛公司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林下经济,社会资本方必须以股份制形式将合作资本注入菊盛公司,双方签订合作合同,林下经济项目由菊盛公司具体实施、运作和管理,社会资本方加强监督,项目盈利双方按入股比例分红,出现风险按比例分担。
(二)生态廊道建设
生态廊道建设总面积1780亩,总投资900.68万元,其中:土地流转费每亩600元,计106.8万元;苗木117480株,每株单价50元,苗木费计587.4万元;挖穴、栽植和涂白等费用每株10元,计117.48万元;赔青费用每亩500元,计89万元。
生态廊道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解决,苗木由乡镇按市场价自行组织,按林业局规划实施,待县政府组织林业、财政部门验收后给予奖补。
非今冬明春扩展部分不在造林补助范围,其他路段造林经验收合格并完善相关手续后,分两批(6月和10月)兑付资金。青苗补偿在12月10日前由林业局分包乡镇人员联合乡村负责人完善相关手续,县乡村三级盖章确认后,由林业局统一汇总上报拨付资金。
(三)奖励资金分配办法。200万元奖励资金依据各乡镇每次观摩评比得分情况进行分配,资金由县财政解决。
三、资金筹措办法
(一)国储林项目建设8734.8万元。
1.申请国开行贷款6987.84万元。
2.县级财政配套国储林项目资金2096.36万元,其中资本金1746.96万元,另有风险准备金349.4万元(资本金及风险准备金由县财政解决)。
(二)廊道绿化及奖励资金1100.68万元。
生态廊道建设资金900.68万元和造林绿化奖励资金200万元由县财政解决,如因县财政确有困难,可用国储林项目资金先行垫付,而后由县政府还本付息。
四、实施方式和措施
(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县林业局按照国储林项目有关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确定营造林树种、技术模型和经营方案,组织编制《内乡县国储林项目建设方案》和年度作业设计,报市级审批后实施。
(二)土地流转。菊盛公司按市级审批的《内乡县国储林项目建设方案(2018-2019)》,与相关乡镇搞好工作协调,在乡镇配合下依法落实好项目用地的土地流转工作,与相关村组和群众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生态廊道建设由各乡镇自行负责土地流转,并在林带用地外侧开挖边沟,利于林带的保护管理。
(三)苗木采购方式。廊道绿化区域面积大,战线长,苗木需求量大,鉴于苗木属于活体不宜存储的特殊性,加之苗木品种多和苗木的供应要与造林的实际进度需要相协同,同时需要到多个苗圃点采购,且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供苗时间紧等原因,廊道绿化有乡镇自行组织苗木造林。四条通道绿化的整地、挖穴和栽植等工作由各乡镇组织实施。
(四)严格质量标准。根据要求,造林绿化要以乡土树种为主,栽植树种主要包括:楸树、香椿、国槐、柳树等。常绿苗木规格统一为米径5公分、土球直径30公分(裸根苗侧根长度不低于20cm);栽植苗木根系要完整,主干通直且高度在3.5米以上,长势健壮。道路林按2×5或2×6米规划栽植,每亩66株。山区采用鱼鳞坑式挖穴造林,株行距2米×3米,每亩111株。严禁采用弱苗、小苗、病苗等不符合规格的苗木造林,确保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五)资金兑付。2019年6月底验收合格后,四条廊道造林由县财政按照规划补贴资金总额的60%,直接补贴到乡镇,凡苗木规格达不到规定标准,按树种、株数和栽植苗木规格的市场价按比例扣减补贴经费。10月底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95%以上的,剩余40%的造林补贴由县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凡低于成活率、保存率规定的,由县财政按比例扣减补贴资金(按每株扣减补贴),后期补植的苗木费用由乡镇承担。国储林项目造林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有关要求,采用报账制报市林投公司审批,由市林投公司组织验收后拨付资金。
五、加强行政推动,强化督查落实
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生态环境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它在建设美丽乡村、提高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既是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又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为拉高提升生态建设水平,确保完成造林绿化任务,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加强行政推动,强化督查落实。一是建立乡村领导干部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党政一把手是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二是落实乡村干部分包责任制,乡镇副职包村、包路段、包基地、包管理。三是对造林绿化情况实行单项考评,纳入目标管理,定期督导检查。2018年11月底前搞好规划设计,落实造林地块、面积、树种和造林组织形式,并开展造林整地。县政府将组织4次造林绿化专项观摩评比活动,对工作进度快、质量高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进度慢、质量差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