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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医养结合工作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2017〕52号

发布日期:2017-11-23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医养结合工作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7-11-2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内乡县医养结合工作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9月28日

  内乡县医养结合工作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发〔2016〕1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养老服务业为宗旨,以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为需求,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养老服务业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置,将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实现医养无缝对接,为全县老年人搭建方便快捷、服务优良、普惠实用的新型养老服务平台,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统筹发展。以保障老年人、部分失能人群、带病生存人群健康和养老需求为主,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围绕增进老年人福祉、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养”和“医”对接,紧密结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

  (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营造环境,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在医养结合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创新机制,系统推进。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探索建立覆盖层次广、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政策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促进行业融合发展。

  (四)示范引领,标准服务。认真打造一批基础实、特色亮的医养结合示范点,以示范带动整体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标准化建设,出台具有操作性强、可复制推广的医养结合服务指南。

  (五)严格标准,规范运营。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服务机构,要征得民政部门的指导和许可,在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持下规范运营,依法执业。

  三、工作目标

  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纳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总体部署以落实医养结合政策、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无缝对接程度、老年人护理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具有代表性的“家庭医养服务、医务室医养服务、机构医养服务、联合医养服务、高端医养服务”五大医养服务模式。

  四、建立全覆盖多层次医养服务体系

  (一)建立家庭医养服务模式

  服务对象:居家养老的老年人

  服务主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级各类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

  服务模式: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级各类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内,组建由全科医生、护士等组成的全科医生服务团队,由医共体内的上级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以签约服务的方式与老年人家庭签约并开展服务。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畴的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支付。针对60-64岁、65岁以上老年人制定不同内容的服务包,其药品、辅助检查、护理等基本医疗费用按现行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收取,费用由医保和个人支付。其它如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居家治疗等特需服务以自愿有偿签约服务的方式进行。

  服务内容:向签约家庭的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诊疗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高龄老人提供上门诊疗服务;提供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管理、健康体检等13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老年人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健康干预等服务。建立急危重症老年患者转诊大医院绿色通道。

  (二)建立医疗机构内医养服务模式

  服务对象:机构养老的老年人

  服务主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服务模式: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为主体,内设慢性病康复中心,老年病病区、养老护理病房等。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服务内容:向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诊疗服务;对患有慢性病老年人进行用药管理和指导;对机构内老年人建立完善的个人档案并进行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监测、健康管理。强化二级医疗机构对康养机构在技术、人才、管理、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与协助,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医养机构内的老年人健康信息与大医院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建立急危重症老年患者转诊大医院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提供中医、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医养服务。针对不同健康需求人群提供差异化的特需服务。确保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也可采取公办、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社会力量等多种方式在医疗机构内设置综合养老、养生、保健、护理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所设养老机构积极配合民政部门统一管理。

  (三)建立联合医养服务模式

  服务对象:养老机构老年人

  服务主体: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服务模式: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通过组建医养联合体、与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采取设立延伸门诊和延伸病房等方式,以购买医疗服务的方式解决养老机构所需医疗服务。在方便老人就医的同时,实现互利共赢。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保质保量免费提供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外的服务内容,其产生的医疗服务收费依照相关政策,原则上由双方协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建立合作关系要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要明确权利与职责、服务内容与方式,签订合作协议。

  服务内容:向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基本诊疗服务;对患有慢性病老年人进行用药管理和指导;建立完善的个人档案并进行健康教育与咨询、健康监测、健康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医养机构内的老年人健康信息与大医院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建立急危重症老年患者转诊大医院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的机构提供中医、康复等多种形式的医养服务。针对不同健康需求人群提供差异化的特需服务。

  (四)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模式

  服务对象: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服务主体:乡镇卫生院、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

  服务模式: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社区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工作的无缝对接。发挥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为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社区护理等基本服务、康复服务;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医疗康复能力建设,为老年糖尿病、高血压病、偏瘫患者提供个性化、全程、连续性诊疗服务等;针对60—64岁、65岁以上老年人制定不同内容的服务包,其药品、辅助检查、护理等基本医疗费用按现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标准收取,费用由医保和个人支付。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其它特需服务以自愿有偿签约服务的方式进行。

  (五)建立高端医养服务模式

  服务对象:康养人群

  服务主体:各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社会办的特色医疗卫生机构

  服务模式:由综合实力较强的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康复等各类具有特色的专科医院为具有高端服务需求的人群提供特需和高端医养服务,鼓励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或民营医院开放高端老年医养病房。对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其它特需服务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支付。

  服务内容:专科疾病诊断治疗、专业康复、特需老年病房服务。充分利用我县中医产业和旅游产业优势,结合休闲、运动、旅游、体育、心理干预与疏导、营养指导、药膳和中医治未病等特色诊疗,通过治疗、康复、健康水平综合促进等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养生、养心服务。

  (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开展中医健康养老、康复服务

  县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特色优势,遵循“未病先防、既病防复”的未病治疗原则,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等方面的知识,积极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健康评估、健康干预、康复治疗以及中医药、治未病、药膳食疗等科普活动,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七)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养机构。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整合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

  五、我县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步骤

  (一)2017年12月底以前,辖区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鼓励基层卫生院和其他一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养老机构建设医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开设为高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二)2018年12月底前,各乡镇卫生院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建立家庭医养服务。为60-64岁、65岁以上老年人制定不同内容的服务包。50%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逐步提升。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设立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养老护理病区。

  (三)到2020年,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县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30%以上,乡镇卫生院全部建立面向老年人的康复治疗室(中医馆),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基本康复医疗服务和残疾预防、康复相关健康教育,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并逐步实现患者在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与康复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委、民政局、卫健委、人社局、财政局、残联等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将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作为我县医疗转型发展的重要工作来做,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高效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卫健委、民政局要紧密结合,对照我县工作目标,分别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医养结合工作的政策研究、措施出台、工作组织、督察考评。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要主动履行相关职责,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县卫健委要定期对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于年度绩效目标挂钩。

  (二)加大资金支持。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要主动履行相关职责,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探索完善医保和价格政策,将医疗机构举办的符合条件的康复、保健、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制定家庭病床管理办法,明确家庭病床收治标准、支付价格、医保报销项目。积极推进个人购买医养结合健康养老服务,并逐步扩大服务范围,丰富购买服务内容,完善购买服务价格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医养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

  (三)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县人社局、卫健委在职成评定时要将在养老机构从事医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同等对待;要通过多种形式,在人才培育方面,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2017年底要举办一期以老年病护理为主要课程的在职从业人员培训班,满足医养结合工作需要。

  (四)强化信息支撑。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养老机构已建立医务室的要设置心电远程诊断系统,进一步扩大远程心电会诊诊断系统对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相结合的覆盖面。完善影像会诊系统建设,促进老年患者安全便捷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