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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0-02004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0〕55号

发布日期:2020-11-27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0-11-2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0〕16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内政〔2017〕49号)同时废止。

按照《南阳市民政局南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宛民文〔2020〕52号)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作为落实“六稳六保”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适度扩大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保障范围,切实强化政策落实:一是加大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的经办力度;二是加强对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三是扩大拓展应养尽养保障范围,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提升照料护理水平。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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