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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0-0225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集中清理农村垃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2018〕68号
发布日期:2018-12-21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12-2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内乡县集中清理农村垃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15日
内乡县集中清理农村垃圾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达标验收,根据《内乡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内政办〔2018〕21号)、《内乡县2018年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办〔2018〕2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清理的范围、时间和责任主体
(一)清理范围:全县16个乡镇289个行政村(不含城关镇的6个居委会)。
(二)清理时间: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5日。
(三)责任主体:各乡镇是集中清理农村垃圾工作的责任主体。
二、工作标准
各乡镇要把农村垃圾集中清理与村容村貌、户容户貌整治工作相结合,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无一规范一眼净”工作标准(村内及村庄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两侧无生活垃圾和农作物秸秆、建筑垃圾等堆放物,河道沿线环境干净整洁),重点对村庄宅院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坑塘沟渠、河边桥头、道路两侧等地方堆弃的垃圾及杂物进行清理,确保辖区内环境干净整洁;要对垃圾堆放量超过100立方米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集中清理;要禁止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源。
三、垃圾处置
全县垃圾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引导、群众参与、源头分类、循环利用”的原则,全盘考虑、统筹安排、综合施策、加快推进。在西峡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运营前,除桃溪镇、岞镇、瓦亭镇外,其它乡镇垃圾处置工作,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对农村垃圾进行分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垃圾进行处理。酒瓶、纸盒等“能卖钱的”垃圾留下,卖给垃圾回收站;农作物秸秆、餐厨垃圾等“容易烂”的垃圾,可收集后倒进有机肥发酵池进行发酵处理;塑料包装、方便袋等“不容易烂”的垃圾,由城乡环卫一体化公司运到填埋场填埋;建筑垃圾可用于修路填坑等。住建局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垃圾分类的精细化、集约化,不断提升我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四、经费保障
全县289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垃圾清理经费为1万元,由县财政承担。清理结束后,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标准,对各村的清理情况进行考评。县政府对清理达标的行政村给予资金奖励,奖励总金额60万元。其中,一等奖8名,奖金3万元;二等奖10名,奖金2万元;三等奖16名,奖金1万元。(该奖金只能用于本行政村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五、督导考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县住建局、文明办、财政局、环保局、畜牧局、农业局、水利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考评小组,对本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督导考评组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三无一规范一眼净”工作标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核查、访谈等方式,对每个乡镇逐村逐项进行考评打分,综合排序。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住建局负责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考核和农村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指导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县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纳入文明村镇的考评内容;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各类相关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并加强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县环保局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畜牧局负责农村畜禽粪便处理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县农业局负责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膜、农资包装物等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县水利局负责督促相应属地和管理单位排查并清理河流(湖泊)和水利枢纽内的漂浮垃圾;县商务局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建立回收网点,回收再生资源。
六、考核及奖励
本次考核100分制,考核内容必须有影像资料存档。
(一)迎检期间工作推进情况,督导组根据日常整治情况进行打分。(10分)
1、领导重视,大员上前,有机构、有经费、有投入。(3分)
2、工作开展情况,有制度、有奖惩,工作措施得力,推进有序,效果明显。(3分)
3、创新工作方法,被省、市、县领导表彰,具有推广意义。(4分)
(二)11月20日—11月25日,督导组交叉检查,乡镇参与,严格按照考核细则(附件)进行评分。(60分)
(三)根据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乡镇立即进行整改。(20分)
1、整治工作力度大,整改成效明显的乡镇计20分。
2、整治措施不得力,没有整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3、连续发现同一问题,仍整改不到位的,扣2分。
(四)迎接省级达标验收情况(10分)。
1、抽检乡镇顺利通过省级达标验收的计10分。
2、未抽验乡镇按平均分计。
附件:内乡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迎接省级达标验收考核细则
附 件
内乡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迎接省级达标
验收考核细则
验收 内容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方法 | 得分 |
制度 建设 (8分) | 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推进机构建立和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是否定期召开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大会,是否宣传垃圾治理相关政策,有幅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壁画。(8分) | 基础分4分 1、乡镇未建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未建立工作推进机构的,扣1分。 2、未制定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扣1分。 3、未定期召开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大会的,扣1分。 4、行政村低于5幅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壁画的,扣1分。 | 实地核查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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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保障 (8分) | 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情况。(8分) | 基础分5分 1、未按标准将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扣2分。 2、已纳入,但经费不能保障,资金不能正常使用的,扣1分。 | 查阅资料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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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 建设 (10分) | 乡镇保洁员、管理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版面公示和保洁员定期考核、培训情况。(10分) | 基础分5分 1、保洁人员数量低于行政村总人口4‰的,无保洁管理员的,扣1分。 2、未制定工作职责、范围、标准的,扣1分。 3、保洁员制度、标准、范围、管理员未制作版面上墙的,扣1分。 4、没有保洁员考评、考核记录的,扣1分。 5、未定期对保洁员进行培训的,扣1分。 | 实地核查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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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 建设 (8分) | 行政村是否配有足够的垃圾箱(桶),摆放位置是否硬化或铺砖,是否绘制成图,摆放是否合理,方便群众,是否配备户用垃圾分类、收集桶,乡镇、村庄是否建有可再生资源回收点。(8分) | 基础分5分 1、行政村未配有足够的垃圾箱(桶),扣1分;摆放位置未硬化或铺砖的,扣0.5分;摆放位置未绘制成图,不合理,不方便群众使用的,扣0.5分。 2、没有配备户用垃圾分类、收集桶的,扣1分。 3、乡镇、村庄未建有可再生资源回收点的,扣1分。(超市、小卖部等网点) | 实地核查 查阅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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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环境 (12分) | 村内房前屋后、是否有垃圾点,村内公共活动场所是否有垃圾,村内道路两侧是否有垃圾,村内外坑塘沟渠是否有垃圾堆放点,田间地头是否有垃圾堆放点,辖区内乡道、村道及河流沿线视野内是否有生活、生产和建筑垃圾堆放点,农作秸秆废弃物堆放是否规范,污水是否有乱流现象,垃圾清扫是否及时入箱。(12分) | 基础分9分 村庄每发现一处垃圾堆放点,扣1分;每发现一处农作废弃物乱堆、乱放,扣1分;每发现一处污水乱流,扣1分,农作秸秆废弃物堆放不规范,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 实地核查 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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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情况 (8分) | 垃圾清运、处理是否及时,是否有垃圾直接焚烧现象(包括秸秆焚烧、简易焚烧炉或露天直接焚烧),是否有随意填埋现象,是否有直接将垃圾倾倒于沟、塘、渠、河现象,垃圾处理是否按环保相关规定,规范作业。(8分) | 基础分4 1、有垃圾直接焚烧现象的(包括秸秆焚烧、简易焚烧炉或露天直接焚烧),扣1分。 2、有随意填埋现象直接将垃圾倾倒于沟、塘、渠、河现象的,扣1分。 3、垃圾箱溢满,清运不及时的,扣1分。 垃圾处理未按环保相关规定,规范作业的,扣1分。 | 实地核查 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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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 调查 (6分) | 调查10名村民,对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是否满意。(6分) | 基础分4分 有一名不满意的,扣0.5分,2名不满意的,扣1分,3名以上(含3名)不满意的,扣1.5分。 | 随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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