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20
索引号:ND001-0-2020-0220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0〕59号
发布日期:2020-12-02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0-12-0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内乡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1月30日
内乡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穿到消防工作全过程,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遗留隐患攻坚清零行动
全面梳理前期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多合一”场所专项治理遗留隐患整改情况,对至今仍未整改到位的,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员,对账销号,确保及时清零。对一些突出共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对全县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督促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加强整改期间火灾防范措施,坚决确保消防安全。
(二)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排查行动
1.养老(福利)机构集中排查。民政部门牵头,结合国务院安委办平顶山“5·25”火灾“回头看”情况,进一步落实行业消防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各乡镇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和承担“四集中”兜底保障任务的各类机构,督促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2.公共娱乐场所集中排查。文旅、宣传、商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集中排查电影院、剧院、卡拉OK厅、电子游艺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洗浴场所等,从严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损坏、违规留宿人员、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施等问题,全面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3.商场市场集中排查。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针对年终岁尾商场市场促销活动多、人员密集、货物囤积等情形,集中整治消除一批商场市场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督促严格落实《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41/T 626—2010),建立单位“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4.其他重点场所集中排查。教育、卫健、文旅、民宗、文物、科工、应急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学校、幼儿园、医院、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文博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指导检查,建立完善问题隐患、整改责任和 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及时发布火灾风险提示,组织对节庆活动和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适时开展集中夜查,督促单位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三)开展突出风险综合治理行动
1.推进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科工、公安、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全流程、系统性综合治理。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严禁违规停放充电,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督导情况12月10日前上报。由房管部门牵头通过老旧小区非机动车停车位改造等方式,持续开展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智能充电设施,12月10日前制订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三年规划建设意见。
2.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巩固电气火灾三年综合治理成效,跟踪督促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解决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损坏等问题。住建、电力等部门加强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保障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的电热毯、电暖器、电炉等电气产品。社会单位、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专业电工,定期排查纠治本单位、本小区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隐患,落实火灾时保障消防供电的措施。鼓励安装电气火灾智能监控设备,提升电气火灾预警水平。
3.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分地区、分行业集中排查使用彩钢板的单位和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冰雪游乐设施、冷链企业等使用不符合要求保温材料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住建部门加强建筑施工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安全监管,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严禁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实施“多合一”问题综合治理。公安、住建、规划、城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发动乡镇、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多合一”问题实施综合治理,严查堵塞疏散通道、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留宿住人、使用明火和搭建临时建筑等隐患。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隐患,综合运用集中约谈、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及时整改。推广安装简易喷淋和智慧型独立式火灾感烟探测报警装置,提高技防水平。
(四)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严格划线管理。按照《内乡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全面悬挂禁停标志、施划停车位和路面警示标识(有物业的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开展;没有物业的小区,由所在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各乡镇政府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在12月25日前,制定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研究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建筑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12月15日前,将由县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开展集中清理。住建、城管、公安和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备案。2021年元月,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突出问题。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及时制止遮挡、占压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等影响灭火救援的行为。
3.解决停车难题。发改、规划、住建、人防等部门在12月10日前上报研究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机制方案,在老旧小区周边推行停车收费优惠政策,引导群众规范停车。
(五)实施打通基层消防监管“最后一公里”工程
1.抓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结合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乡镇要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火巡查和进门入户宣传提示,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管理机制。建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
2.强化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公安、消防救援部门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商、业务培训、执法讲评和协同配合机制,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大对监管范围内重点单位和其他场所的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力度。
3.建立基层消防安全“吹哨人”队伍。在现有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基础上,发展一批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较高的消防安全“吹哨人”,积极排查、整改、举报身边火灾隐患。
(六)抓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工程
1.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行业内部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持续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单位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
2.严控消防安全风险。分级分行业组织大型连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单位等,告知消防安全责任和冬春火灾风险,督促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物业服务人员等工作职责,分岗位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职责清、风险明、会处置”。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建强微型消防站。加强对社会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运行情况检查,督促配齐人员、装备和器材,强化值班值守,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消防救援部门指导微型消防站开展业务培训,完善统一调度指挥体系,提升初起火灾处置能力。
(七)落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设立消防专题专栏,定期播发消防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推发消防安全提示提醒。
2.深化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教育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幼儿园)日常教学和素质教育,推动100%中小学校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时(4课时)、教材、师资、场地”,100%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建成消防安全专业师资团队。各乡镇组织社区、村(居)委会等网格力量,发动消防志愿者,定期深入农村、社区和居民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各企业单位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强化重点人群学习培训。各乡镇、各部门组织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网格员、社区民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和物业服务企业、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等人群以及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化工企业、九小场所、旅游景区等场所,组织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关注“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登陆),分类开展在线学习和答题竞赛。2020年底前,社会单位全体员工上线使用率不低于30%,辖区常住人口上线使用率不低于1%。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乡镇、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深入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各项任务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分析研判辖区、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县政府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承担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联合执法,综合监管。各乡镇、各部门要健全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执法衔接和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存在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查频次,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三)督导问责,务求实效。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县政府将派出督导组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依规依纪问责处理;对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依法从严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报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2020年12月起至2021年3月底,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10天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 系 人:李朋军
联系电话:65329695
电子邮箱:neixiang1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