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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0-0226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内政办〔2018〕94号
发布日期:2018-10-09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10-0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交县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159件、委员提案133件,共计292件。为确保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也是依法履职的具体体现。各承办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市委、县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立场上,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当做本年度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继续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直接抓的办理机制,按照“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定标准”的原则,明确专班、专人、专策,积极主动、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努力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奋力开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办理措施
各承办单位要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府作风的重要契机和重要途径,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措施,将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突出办理重点。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建议、提案作为本单位办理工作的重点,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准确领会,从建议、提案中吸纳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促进政府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商。一是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民主协商的要求,坚持“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班子集体研究办复工作。二是继续落实“分级见面制度”。各承办单位自接到建议、提案件10日内须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主动走访,摸清事由和背景;在办理过程中,要多与代表、委员协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办复后,要及时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了解其是否收到答复函,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加以改进。三是提高沟通效率,采取请进来座谈交流、走出去协调商议等各种方式,与代表、委员或有关单位、党派团体进行面对面沟通,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达到相互信任和理解,不断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
(三)强化调查研究。要注重调查研究,将调查研究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提案,要立足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关键、查问题、找症结、谋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切实解决问题。
(四)提升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严格按照办理工作规定,认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抓紧落实,限期办结;对有办理难度但通过努力有望解决的,要想法设法解决好;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尽快加以解决,让代表、委员看到阶段性的办理结果;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认可。
(五)跟踪督查督办。要狠抓落实,全面开展专项督查、联合督办、跟踪问效,逐件落实办理措施,逐件检查工作成效,发扬“钉钉子”精神,求真务实,一抓到底。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办,及时通报办理情况,并联合县人大选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开展重点督查,视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单位进行视察。对逾期没有完成办理任务,在办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办理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导致代表、委员不满意的,将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视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三、规范办理程序
(一)承办单位认为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确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在收到交办件之日起3日内,向县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能退回,不得自行转交其他单位或搁置不办。
(二)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各承办单位分别办理并答复。
(三)建议、提案的办理时限。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须在11月20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
四、几个具体问题
(一)办理答复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出办理结果(见附件1)。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已被采纳并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未能解决的,用“C”标明。
(二)需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或提案,各承办单位要分别答复;有主办和协办之分的,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5日之内将答复意见送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对多名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要逐人答复。
(三)要严格办理程序。各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签收。各单位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要认真调查研究,写出答复意见,并由单位一把手和县政府主管领导签字,再送代表或政协委员签署具体意见。
(四)对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要以单位文件形式答复(见附件1、2)。各承办单位在答复代表建议或委员提案的同时,要征询代表、委员的意见,填写征询意见卡(见附件3);对于来信来访件只需写出答复,不再征求代表或委员意见。
(五)办理结束,各单位向县人大选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和县政府督查室分别报送的材料包括:1、办理工作总结;2、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原件或复印件;3、答复意见;4、征询意见卡。
附: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办文格式
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办文格式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2018年9月17日
附件1
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办文格式
内乡县×××(委、局、办)文件
×××〔2018〕××号
办理结果:A( B、C)
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
答 复
×××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印 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县政府主管领导签字:
注:几个单位联合办理的,应在“收悉”之后,增加“与×××、×××单位共同研究”等语句,或在文中予以说明。
附件2
承办单位答复政协委员提案办文格式
内乡县×××(委、局、办)文件
×××〔2018〕××号
办理结果:(A、B、C)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
答 复
×××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 ……现答复如下:
(印 章)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签字:
县政府主管领导签字:
注:几个单位联合办理的,应在“收悉”之后,增加“与×××、×××单位共同研究”等语句,或在文中予以说明。
附件3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
建议 编号 |
| 提案 编号 |
| 满 意 程 度 | 满意 | 基本 满意 | 不满意 |
承办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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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意
见 |
代表签名 : 委员签名 : | ||||||
备
注 | 1、请代表、委员在“满意程度”的三项中,选择其中一项在下面的空格中打“ √ ”。 2、具体意见填在“意见”栏中,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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