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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8〕124号

发布日期:2018-12-22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12-2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1月20日

 

内乡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为切实保护发展全县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资监函201823号)、《内乡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是《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责任。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也是促进各级政府执行国家林业政策,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措施,是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十三五”林业发展目标,推进“生态内乡”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

三、考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林资发20112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执行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内乡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等。

四、考核内容

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包括: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湍河湿地资源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权纠纷调处、林地管理、林木及森林采伐管理。

五、考核分值及评分标准

    (一)考核实行100分制,各项指标所占分数如下:

1.造林绿化任务完成率(20分)

2.森林防火(15分)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分)

4.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15分)

5.湍河湿地资源保护管理(10分)

6.野生动植物保护(5分)

7.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权纠纷调处(5分

8.林地管理(15分)

9.林木及森林采伐管理(10分)

评分标准详见《内乡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附后)。

(二)考核指标计算办法(考核总分为100分)。

1.森林覆盖率=有林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注:本指标的有林地面积包括非林地上连片面积≥1亩的森林面积)。

2.人工造林任务完成率=完成人工造林合格面积÷人工造林任务量×100%。

3.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000‰。

4.年森林采伐量=公益林采伐量+商品林采伐量。

5.迹地更新率=上年度积存迹地更新完成面积÷上年度积存迹地总面积×100%(注:迹地更新完成面积包括人工更新.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成活率达85%以上的面积,本年度迹地更新情况不列入计算)。

6.森林火灾受害率=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有林地面积×1000‰。

六、考核组织

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等部门参与,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责任制考核工作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七、考核程序及方法

1.自查。每年12月10日前,各乡镇、国有林场根据责任书和考核办法要求,对本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执行情况,逐项进行自查、评分,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12月中下旬,由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组织若干考核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国有林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审定。考核结束后,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国有林场的考核评分进行汇总排序,并报县政府审定,确定考核名次,决定奖惩事项,并下发通报。

八、考核奖惩

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根据考评结果,对目标责任制工作落实好的乡镇通报、奖励,对责任制工作落实差的乡镇通报、批评。连续两年目标责任制工作考评差的乡镇,对乡镇主抓领导诫勉谈话,连续三年目标责任制工作考评差的乡镇,对乡镇的乡镇长诫勉谈话,对主抓领导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内乡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内乡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指标

总分值

指标数

分项   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考核结果

备注

造林绿化

 

1

造林任务完成率

15分

1.人工造林任务完成率(%):85%以上为完成

2.森林抚育任务完成率(%):85%以上为完成

3.苗木质量合格率(%):85%以上为合格(以上三项指标每减少 1 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

 

 

2

采伐火烧迹地更新率

5分

迹地更新率(%):上年度积存迹地面积(包括人工更新、天然更新和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成活率面积达85%以上的不扣分,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森林防火

15分

3

森林防火宣传

3分

召开防火会议5次以上,组织集中宣传3次以上,林区各村张贴防火通告10处以上,设置(刷写)防火警示标志10处以上。以此为基点,每项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

值班情况

3分

1.各级各单位森林防火机构健全;2.领导划分有防火责任区;3.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一项没有落实扣1分,扣完为止。

 

 

 

5

野外用火情况

2

有野外用火监控制度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各类档案健全。一项没有落实扣1分,扣完为止。

 

 

6

发生火灾处置情况

7

出现火情能及时上报,及时到场,快速扑灭。森林火灾率(‰):超过0.5‰的不得分。一票否决不得分。

 

 

天然林保护工程

 

7

政策落实

5

保护好各自区域内的天然林资源,(目标责任书中的森林储备量及林地面积)禁止一切商品性采伐,管护好现有森林资源、落实国有林单位社会保障政策、营造公益林等。(对没有落实政策的,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8

项目资金运用

5

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滞留、挪用。及时查处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防止重大案件和质量事故的发生。(出现上述任何一项问题,本项不得分)

 

 

 

9

护林员管护

5

加强本乡镇护林员管理、培训和日常工作督导,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确保档案完整收集、规范整理和安全保管。(对辖区内因护林员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森林资源遭到破坏案件,发现一例扣1分,对档案制度不完善的,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野生动植物保护

 

10

野生动植物保护

3

辖区内无滥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出售、驯养野生动物,无违法采集野生植物。(对辖区内出现上述案件的,发现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11

野生动植物疫情防护

2

无重大疫源疫病发生。

(辖区内发生一例重大疫情的扣1分,扣完为止。)

 

 

湍河湿地资源保护管理

 

12

湿地管护

4

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禁止在湍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排放污染物等活动。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对自然生态原真性、完整性干扰破坏,严禁不符合保护区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上述情况出现一例扣1分。)

 

 

 

13

湿地修复及执法

4

对区域内各类违法违规人类活动进行取缔关闭,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时查处保护区内各种违法活动,防止重大破坏保护区资源行为的发生。确保在环保部人类活动监测时不出现新的人类活动监测点或现有人类活动范围扩大现象。(及时对湿地内人类活动进行取缔关闭、完成生态恢复的一例奖2分,未完成取缔关闭及生态修复的一例扣1分。)

 

 

 

14

湿地内的动植物调查及宣传保护

2

极配合开展区域内湿地资源调查、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监测和拯救等工作。协助搞好自然保护区科普知识、防火防洪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和生态安全意识。(没有开展以上工作的,缺一项扣1分)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权纠纷调处

 

15

林权证发放

1

进一步明晰产权,将依法办理到户的林地权属证书发放到户,由农户持有,发证率达100%;(发证率少一个百分点的扣0.1分,扣完为止。)

 

 

 

16

林权纠纷的调处

2

建立乡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调处林权纠纷,做到小的林权纠纷调处不出村组,重大林权纠纷调处不出乡。(发生林权纠纷出乡镇扣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17

林权经营

2

深化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运行机制,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鼓励建立家庭林场或者股份合作林场,平原乡镇2个,浅山区乡镇3个,深山区乡镇5个;年发展100亩以上林下经济精品示范基地,平原乡镇2个,浅山区乡镇3个,深山区乡镇4个;服务林权抵押贷款,盘活林权融资渠道。(完成此项任务的不扣分)

 

 

林地保护管理

 

18

15

林地面积保持在各乡镇及林场目标责任书上的面积,无毁林开垦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 (少于目标责任书上的林地面积每少10亩扣1分,发现一例毁林开垦和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的扣0.5分。)

 

 

林木及森林采伐管理

 

19

森林覆盖率

3

1、森林覆盖率,每减少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目标责任书上承若的覆盖率为基准。

 

 

 

20

森林资源保有量

3

森林蓄积保有量(m³):上一年度的活立木总蓄积量每减少10m³扣1分,扣完为止。{以上一年度本乡(镇)、国有林场的森林蓄积总量(m³)为基数计算}

 

 

 

21

森林管理

4

无滥伐、盗伐林木行为发生。(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22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5

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年度成灾率控制在0.3%以下。(每多一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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