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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0-02277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城区自备井2018-2020年关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18〕130号
发布日期:2018-12-31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18-12-31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城关镇、湍东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内乡县城区自备井2018-2020年关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0月30日
内乡县城区自备井2018-2020年关停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县城区地下水取用水秩序,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封井方案的函》(豫水政资〔2016〕101号)、《南阳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井封井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宛水政〔2016〕50号)、《南阳市水利局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停工作的函》(宛水政〔2016〕8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自备井封停及南水北调水源置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8﹞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负责、先供后关、供关同步、分类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坚持从严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关停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以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科学利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8-2020年底前,完成县城区内自备井整顿任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全部关停(经批准同意保留的特殊单位备用水源井除外)任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外,严格实行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任务。
三、范围和对象
城市规划区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经营服务业、工业企业、居民小区等所有自备井,均在此关停范围内。
四、计划和步骤
(一)关停自备井工作期限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由县水利局制定详细关停计划,分时间段、分片区逐步实施。
(二)按照分类推进的原则,对城市规划区内自来水管网覆盖到的所有物业小区、学校、机关团体、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业、工业企业,分批分期依法全部关停。确因实际情况需要使用地温循环水、单位现有的深层自备井水等,由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向县关停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关停办研究确定是否保留。
(三)对于经批准保留的地温空调井及其它确需保留的自备井,由用水单位出资,安装计量设施,依法纳入管理。取水户不得擅自扩大供水范围和改变取水用途。
(四)对于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外的自备井,由用水单位出资,安装计量设施,依法纳入管理。取水户不得擅自扩大供水范围和改变取水用途,待自来水管网覆盖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关停。
(五)应关停的自备井原供水范围,在自备井实施封井前由自来水公司负责将自来水的供水管道铺设到封井单位、社区或个人,做到接关同步,不得影响居民和用水单位的正常用水。
(六)自来水公司做好物业小区管网质量排查工作。若小区内管网有质量问题达不到通水条件的,要分类进行更换或维修。物业小区用水做到能供即供,暂时达不到供水条件的先维修后供水,通水后交付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并提供后期服务保障。
五、具体实施
城区自备井关停实行分阶段分批次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8月20日-12月31日)
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通过组织人员深入单位、用水户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关停城区自备井的政策法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或采取记者采访形式进行宣传释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自备井关停工作。
(二)管网铺设和对接阶段(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根据自来水公司水厂建设和管网铺设情况,分阶段限期关停。
(三)组织关停阶段(2019年1月10一2020年12月31日)实施关停
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2019年1月1日一6月30日为主动关停阶段。符合关停条件使用自备井的单位或个人,在接到关停通知后,自觉关停自备并的,免收对接管网建设费、自来水安装费、封井费等费用。
第二阶段自2019年7月1日一12月31日为限期关停阶段。在第一阶段没有主动关停自备井的单位或个人,由县关停自备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限期关停自备井通知书,并由县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自备井关停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第三阶段自2020年1月1日-9月30日为强制关停阶段。符合关停自备井的单位或个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仍没有关停所使用的自备井,由县关停自备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强制关停自备井通知书,由县水利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依法依规强制关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及自备井关停的单位负责人及上一级主管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追责,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涉及自备井关停的各单位或个人要积极主动与自来水公司联系,协调配合,按时接通自来水,关停自备井。
六、关停自备井方式
(一)对成井质量较差、井深较浅的,采用封填方式关闭,即拆除供电和取水设施,用粘土球或粘土等止水材料回填,井口用水泥固死。
(二)对成井质量好的深井,采用井口钢板焊封方式封停,作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同时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内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关停的自备井,由取水户提出申请,报县水利局批准。
七、关停自备井程序
(一)各责任主体单位按照关井计划向自备井取用水户下达《关停自备井通知书》,同时向县自来水公司下达《对接城区公共供水管网通知书》。
(二)自备井取用水户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配套内部管网并上报完成情况,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从公共供水管网到用户结算计量水表处的供水管道的对接等工作,做到供一处关一处,确保不间断供水,并对已对接用户情况进行备案上报。同时,各关井单位按规定时限自行关停自备井。
(三)对完成管网对接具备供水条件的单位,自行拆除自备井取水设备,实施自备井关闭。
(四)县水利局组织对自备井关停情况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合格证,并由验收组成员和取用水户签字,存档备案。
(五)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加强自备井关闭后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对擅自启用已关闭自备井的取用水户,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严肃追究责任。
八、地下水管理
(一)封停自备井管理
1、转为应急供水水源的封停自备井,产权不变,由县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严禁擅自拆封启用。需紧急启用的,由县水利局统一调度,按实际用量核算。
2、封停的自备井单位,要定期对自备井清洗维护,以免长期停用而报废。
(二)取水许可审请管理
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取水户,除有特珠要求、保障生产安全,消防、地下水动态监测等特殊情况外,一律注销取水许可证,关停其水源井,改用城市公共供水。对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学校、医院及公共汽车站,需水量较大、保证率高的重点取水户,报县水利局批准后,可以保留自备井,作为单位应急备用水源。取用自备井水源,必须报县节水办备案,接受县节水办监督管理,自觉缴纳水资源税。
九、职责分工
(一)水利局:负责牵头做好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使用自备井的单位或个人,在自来水通水后,负责实施关停审查、审批自备井使用有关手续,做好自备井关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住建局:做好自来水管网铺设工作,确保做到先通水后关停,并做好自备井关停后取水户的供水和计划用水管理工作。
(三)公安局:负责协调处理自备井关停工作中涉及治安管理方面的各种问题,对涉及刑事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房管中心:负责协助做好建成小区、在建小区、物业小区自备井关停工作,做好小区物业公司接管自来水供水服务工作。
(五)食药工商局:负责协调解决自备井关停工作中涉及经营服务业,洗浴、洗车等特种经营户资格的相关问题,并负责为整改到位的经营户依法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六)卫计委:负责自备井水质和自来水水质的检测公示工作及城区卫生系统自备井封停工作。
(七)县委宣传部和广电中心:负责关停城区自备井的宣传报道工作。
(八)供电公司:负责替代水源用电的切断或接入等工作,对关停的自备井采取断电措施。
(九)物价办:负责水价核准、批复等工作。
(十)教体局:负责协助做好城区教育系统自备井的封停工作。
(十一)工信委:负责协助做好工业企业自备井的封停工作。
(十二)园区办:负责协助做好园区工业企业的封停工作。
(十三)监察委:负责对自备井关停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在关停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内乡县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党组成员王宜显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张宇同志、水利局局长黎明同志任副组长,住建、房管、公安、工商、工信、园区、监察、卫计、宣传部、广电中心、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主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内乡县人民政府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联系电话65351868),水利局副局长崔新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节水办主任薛颜峰同志任副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城区自备并关停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网络的宣传优势,采取条幅、标语、通告、宣传单等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对自备井关停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正确引导社会輿论导向。
(三)强化部门联动。要切实加强对自备井关停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相关单位参加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城市供水和用水秩序取得显著成效。
(四)明确工作责任。城区自备并关停工作实行用水单位和部门领导双重分包责任制,将任务逐级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人。具体关停自备并或分包关停自备井任务的单位要专题研究,明确专门领导和具体人员负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关停工作。单位主抓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名单报县封停办公室。
(五)确保工作效果。城区自备井关停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关镇政府、湍东镇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实现“自备井关得掉、自来水供得上、新井源不增加”的理想效果。
附件:内乡县城区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名单
http://www.neixiangxian.gov.cn/attached/20201229/20201229235753_70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