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1-02-23 18:43 来源:商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电商园区办:
为落实好《内乡县促进电商产业发展和电商产业扶贫扶持奖励办法》(内政〔2020〕13号)文件各项扶持政策,经县电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2020年度扶持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内乡县促进电商产业发展和电商产业扶贫扶持奖励办法》文件限定条件的电商企业、网货基地企业、单位及个人。
二、申报程序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电商园区办要对照《内乡县促进电商产业发展和电商产业扶贫扶持奖励办法》要求,组织本辖区的企业统一申报。申报单位通过对照自查,对拟申报项目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电商园区办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二)各乡镇、县电商园区办审核把关后,出具推荐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统一报至县电商办。
(三)县电商办按照《内乡县促进电商产业发展和电商产业扶贫扶持奖励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
三、申报要求
(一)各乡镇、县电商园区办要在2021年3月12日下午5:00前,将推荐报告和单位、企业、个人相关材料报县电商办,过期不候。
(二)参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所有数据和材料均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评审资格。乡镇人民政府、县电商园区办要对申报的单位、企业、个人材料审核把关,对推荐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三)所有申报企业或个人均须提交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内乡)、法人身份证、完税证明、商标持有证明、行业许可证、质量检测证等有关证照的复印件。电商企业还需提供在网店页面公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行政许可证信息截图。有特别要求的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考评认定工作在3月下旬完成,具体实地考评时间由县电商办负责通知。
联系人:县商务局崔俊 电话:0377-65329799
邮箱:NXSWJCJ@163.COM
内乡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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