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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1-0037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全面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1〕3号
发布日期:2021-03-02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1-03-0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内乡县全面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2月25日
内乡县全面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
山长制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适应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需要,提升监管水平,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源发〔2021〕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以下简称“一网两长”制)管理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在全县全面推行自然资源“一网两长”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反应迅速、监管有力的自然资源保护新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坚决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及乱采矿产资源行为,实现全县每一寸土地、每一座山体,都有人看、有人管、有人护的监管体制,确保我县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网格体系
按照南阳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一张网体系,以行政区为基础,以属地政府为责任主体,配合市一级网格田(山)长开展工作,落实县二级网格、乡镇(街道)三级网格、行政村四级网格,每级网格建立田(山)长制,按照职责职能建立网格管理队伍、完善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对全县自然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构建责任明确、资源整合、运作高效的审批、监管、执法“三融合”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新格局。
(一)县级(二级)网格。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总田(山)长,对全县自然资源网格化田(山)长制度落实情况负总责;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担任田(山)长,县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担任二级网格员。
(二)乡镇级(三级)网格。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三级总田(山)长,乡镇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田(山)长,各乡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担任三级网格员。
(三)村级(四级)网格。村委会主任担任总田(山)长,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田(山)长,分包各自然村、乡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及自然资源工作协管员担任四级网格员。
(四)成立县“一网两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行“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纪委监委、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通过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相对独立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工作职责
总田(山)长对管辖范围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负总责,田(山)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分包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落实,负责协调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网格员负责协助田(山)长开展相关工作。
(一)县级(二级)网格田(山)长职责。承担网格内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的主体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下级田(山)长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联合打击和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分包区域内的巡查、检查等工作,对网格内发生的自然资源重特大案事件,积极进行处置整改,每年年底前组织对下级网格落实“一网两长”制情况进行考核,组织落实奖惩和问责工作。
(二)乡镇级(三级)网格田(山)长职责。承担网格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的直接责任,加强对村级(四级)网格田(山)长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预防地质灾害,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对重大突发案事件,及时向本级总田(山)长报告,快速妥善处置整改到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分包区域内的巡查、检查工作,每年12月底前向本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提交分包区域内的“一网两长”制考核情况,并提出奖惩及问责意见。
(三)村级(四级)网格田(山)长职责。承担网格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的具体责任,落实日常网格化巡查责任,每两天开展一次网格内的巡查工作,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用地、违法采矿等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协助本行政村制定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村民履行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资源,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每月定期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经本级总田(山)长签字后,向乡镇级(三级)“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报告。
(四)网格员职责。及时对分管辖区内各类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实时预判,按照分级负责制要求,建立发现、报告、登记、销号管理,及时向本级田(山)长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
(五)县“一网两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研究相关政策,细化完善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协调案件移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开展督导、通报、考核和落实奖惩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将“一网两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把落实“一网两长”制作为推进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谋划,结合实际制定“一网两长”制实施方案,科学划分网格,充实人力物力,理顺责任体系,实现责任到人,推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自然资源管理目标全面落实。
(二)加强动态监测。紧扣农村乱占耕地专项整治、“三山”整治及打击“三违”等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对策措施,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防止自然资源违法问题产生;根据全县耕地保护目标要求,在日常动态巡查监管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大数据、卫片执法、遥感监测数据、地理国情信息数据、互联网、“无人机+蓝天卫士”、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指挥中心等先进科技手段,织密早发现、早处置的防护网,对重点地区和重大违法用地、采矿行为进行预警,第一时间查处打击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不断强化“一网两长”制信息化建设,配置终端设备,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网格化管理工作效率。
(三)严格督导奖惩。建立健全日常指导、季度通报、适时约谈、半年初评、年度总评等多元化奖惩机制,将推进田(山)长制管理保护经费和奖补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实现常态化投入机制。每年选定5个耕地(矿山)保护先进乡镇(街道)、20个保护先进村、30名田(山)长,对工作尽职尽责、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乡镇、村及个人,利用耕地开垦费、占补平衡交易指标、空心村整治等资金,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并在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占补平衡指标时予以倾斜。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地力培育、耕地保护管理、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工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每年对辖区内违法用地面积较大或违法采矿较多的田(山)长,进行约谈问责,责令限期整改;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互联网、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的政策法规,宣讲实施“一网两长”制的重要意义,增强社会各界保护自然资源意识。设立永久的、具有自然资源管理特色的“一网两长”制标识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其中,县级标识牌内容包含“一网两长”制简介、田(山)长姓名、联系方式、职务职责和分包区域图示,设立在分包区域高速出入口、重要道路、集镇周边显著位置;乡级标识牌内容包含“一网两长”制简介、田(山)长姓名、联系方式、职务职责、分包区域图示和土地、山体现状图,设立在分包行政村周边显著位置;村级标识牌内容包含田(山)长姓名、联系方式、职务职责、分包区域图示和土地、山体现状图,设立在各自然村周边显著位置及网格化监控重点区域。
附件:内乡县总田(山)长和“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 件
内乡县总田(山)长和“一网两长”制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内乡县总田(山)长名单
总田(山)长:杨曙光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田 (山) 长:刘红玉 县政府副县长
崔宏伟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李 胜 县检察院检察长
成延州 县法院院长
二、内乡县“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刘红玉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张志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 涛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薛荣志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成 员:李耀武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武睿刚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
张本华 县法院副院长
马俊玉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存峰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周传波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
刘瑞波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冯黎明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
刘 涛 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局长
蔡广和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薛新彦 县林业局局长
万书平 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洪泽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盛海斌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