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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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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

发文字号:内政〔2021〕6号

发布日期:2021-06-22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1-06-2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做大做强畜牧产业,全面提升畜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实现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经县政府研究,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全国现代猪产业第一县目标,坚持以市场为主导,绿色发展为主线,以农业结构性改革为抓手,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体系,不断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畜牧业整体竞争力稳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肉类总产提高20%以上、蛋类总产和奶类总产提高5%以上、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50%以上,畜牧业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生猪全产业链条先进完备,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打造牧原生猪全产业链“航空母舰”

一是用足用活国家生猪产业政策。各部门要继续加大支持服务牧原集团工作力度,突出肉食产业综合体项目服务管理,做大内乡生猪产业。各乡镇要进一步落实好《南阳市进一步支持牧原集团加快发展进军世界500强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优化发展环境,拓展生存空间,为内乡跻身全国百强县夯实基础。

二是打造豫西南生猪全产业链生产基地。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协作,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牧原肉食产业综合体、大数据中心、智慧物流园、农牧装备园、牧原产业学院等重大项目建设,在“十四五”规划中进入省政府规划,力争进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在全国叫响牧原品牌,让牧原集团成为内乡进入全国百强县的引擎和助推器。

三是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支持服务牧原作为工作上的重中之重,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成立专家团、服务专班等进驻牧原,全程服务,不但在管理上突出服务,更要在政策上予以倾斜。

(二)强力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一是重点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做好良种培育与推广。以牧原公司为依托,健全产学研联合育种机制,推进瘦肉型猪本土化选育,重点培育牧原猪品种,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应用。强化畜禽遗传资源保护,重点开展南阳黑猪育种攻关,加强南阳黑猪等地方优良种质资源保护工作。

二是健全饲草饲料供应体系。大力支持牛羊产业发展,因地制宜推行粮改饲,增加青贮玉米种植,促进秸秆等非粮饲料资源高效利用。推广新型安全高效饲料添加剂。

三是强化畜牧业机械化智能化建设。依托牧原农牧装备产业园,配套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技术规范,推进养殖工艺与设施装备的集成配套。推进养殖场(户)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畜牧装备建设,推广一批全程机械化智能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提高畜禽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设施装备自主研发能力。

四是大力支持规模养殖场提标改造。积极引导养殖场(户)提标改造,扩大养殖规模。加快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现代家庭牧场发展,畜禽养殖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与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统一服务、统一营销、技术共享、品牌共创等方式,形成稳定的产业联合体。完善畜禽标准化饲养管理规程。同时,加强对中小养殖户的指导帮扶,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壮大畜牧科技服务企业,为中小养殖户提供良种繁育、饲料营养、疫病检测诊断治疗、机械化生产、产品储运、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实用科技服务。

(三)全力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一是严格落实好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建立健全畜禽贩运车辆监管和规模养殖场(户)自检报告制度。

二是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和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落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联防联控和各环节信息报告制度,巩固完善无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

三是提高动物防疫监管服务能力。加强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强化执法体系建设,以省级实验室创建达标为抓手,提升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大力开展依法行政,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规范牛羊禽屠宰管理,加大对私屠乱宰等涉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规范执法监管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快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

一是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持续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鼓励牧原公司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全力推进牧原综合体屠宰加工项目于2021年底前投产,提高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

二是加强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的监督监管。建立畜禽就地屠宰、低温分割、冷链运输及冷藏加工机制。推动物流配送企业完善冷链配送体系,拓展销售网络,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规范活畜禽跨区域调运管理,完善“点对点”调运制度。倡导畜禽产品安全健康消费,逐步提高冷鲜肉消费比重。

三是提升畜牧业信息化水平。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项目建设,要主动对接,研究政策,予以扶持发展。要依托牧原公司建立大数据运用平台,实施全县养殖企业全程监控,提高圈舍环境调控、精准饲喂、动物疫病监测、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要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智能称重、病死猪鉴定等智能设备引进投入使用。

(五)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

一是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提升活动。积极争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国家政策性项目支持,持续开展小散养殖户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探索粪污消纳利用长效运行机制,建设乡镇粪污收储利用中心,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建立健全档案管理。

二是统筹推进病死猪牛羊禽等无害化处理。完善市场化运作模式,合理制定补助标准,完善保险联动机制,在持续推进生猪保险的基础上,提高牛、羊的参保比例。

三是严禁复养反弹。各乡镇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日常排查监督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严禁复养反弹。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县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加强关停养殖场反弹抽查工作,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四是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严厉打击畜禽养殖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坚持重拳出击;严格落实兽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制度,着力消除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五是发展“三品一标”畜产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养殖企业和加工企业开展无公害畜产品、绿色畜产品、有机畜产品和地理标志畜产品认证工作,力争创建10家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畜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制订发展规划,落实“菜篮子”工程;县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合作,转变职能,落实好“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

(二)强化政策扶持。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主动对接,形成合力,按照养殖项目需求,提前做好土地调规和土地储备工作,对正建设的规模养殖场按设施农用地的政策规定完善备案工作,对已建设的规模养殖场也要按照生猪稳产保供政策完善备案手续,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节约使用畜禽养殖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加大财政投入。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加强对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和畜禽产品冷链运输配送体系建设的支持。推进畜禽养殖保险,逐步实现全覆盖。县财政逐年加大对畜牧业的投入,每年畜牧业发展投入不低于150万元,非洲猪瘟等防控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每年用于畜牧工作的投入不低于5万元。县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全县养殖场(户)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四)严格考评奖惩。一是将牧原集团和其他畜牧重点项目列入县政府督查重点工作台账,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好的表扬。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实行激励机制。将畜牧业发展和牧原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纳入乡镇目标管理,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取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养殖企业予以奖励。三是对服务支持牧原做大做强和畜牧工作排名前五名的乡镇,各奖励现金3万元。对在畜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给予重奖。对综合排名后三名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五)严格落实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政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在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及危害身体健康程度等情况,享受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为了调动全县畜牧系统从事有毒有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促进畜牧事业的发展,2021年畜牧系统(包括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从事畜牧事业人员)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要严格落实到位。

 

2021年5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