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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1-0098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1〕12号

发布日期:2021-07-06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1-07-0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南阳市民政局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提高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宛民文202129号)通知精神,县政府研究同意,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4560元提高到4660元,月人均财政补贴水平不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60元,每人每月提高5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档制定,分为三档,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残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我县2021年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全失能人员、半失能人员、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250元、60元。希望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调整后的标准,严格遵循发放程序,切实做好发放救助工作。


2021年5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