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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1-0122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7-06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1〕23号
发布日期:2021-08-09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1-08-0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内乡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6日
内乡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层层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若干制度》和《南阳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内乡实际,特制定内乡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网格划小、关口前移、力量下沉、重心下移,缓解基层安全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突出矛盾,全面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划分责任网格,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队伍、有装备物资、有预案演练、有宣传教育培训”为标准,以16个乡镇为基本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全程参与,实行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大格局,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上下联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到2021年底,全面建成法制化、责任化、规范化、标准化,运行高效、覆盖全县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并长期坚持,不断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由县委、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县级党政正职任本级双网格长,其他党政副职任本级副网格长,同时兼任分管行业系统的网格长,县委书记兼任马山口镇网格长,县长兼任余关镇网格长,其他县处级领导兼任分包乡镇的网格长。
2.二级网格。由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乡镇党政正职任本级双网格长,其他党政副职任本级副网格长,同时兼任分管工作领域网格长;县级党政领导兼任网格长的,乡镇党政正职任常务副网格长。乡镇党政领导同时兼任1个下一级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网格长,党政其他班子成员兼任1个下级网格的网格长(三至四级均可)。
3.三级网格。由村(社区)两委班子组成。村(社区)书记(主任)担任本级网格长,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任本级副网格长,上级党政领导任本级网格长的,村(社区)书记(主任)任常务副网格长。村(社区)书记(主任)同时兼任1个任务较重的四级网格的网格长,其他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四级网格长或副网格长。
4.四级网格。由村民小组(社区楼院)组成。村民小组组长(社区楼院长)担任本级网格长。村(社区)书记、主任任网格长的,村民小组组长(社区楼院长)任副网格长。
(二)工作职责
1.一级网格职责。组织领导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全面负责本级网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县委书记、政府县长是本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带头排查安全隐患,带头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承担分管联系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责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参照《内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中明确的行业部门职责,各自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县安委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乡镇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方案》,指导乡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全面收集汇总下级安全隐患信息,并跟踪问效。
2.二级网格职责。组织领导本乡镇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全面负责本级网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乡镇党政正职是本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本网格企业、矿山、尾矿库、加油站、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消防、交通、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网格内安全生产任务、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协调、指导、全程参与乡镇网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结合乡镇实际,科学制定本级网格化管理图和责任构架图,建立健全本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信息档案,督促辖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协助上级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向上级网格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乡镇安全生产有关站(所),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三级网格职责。负责本村(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全面落实本级网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安全事故预防,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和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发现问题,并配合相关执法单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控制事故隐患的产生。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向本辖区广大居民和企业负责人、员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向上级网格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四级网格职责。负责本村民小组(社区楼院)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全面落实本网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每天排查本网格防火、防汛、燃气、煤气中毒、电力安全、山体滑坡等各类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协助隐患单位或个人整改隐患。及时上报本网格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场所、窝点,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请示上报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建立机制
1.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按照一级网格每月、二级网格每旬、三级网格每周、四级网格每天的频次,对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含停产、关闭或废弃等可能存在或者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殊时期及敏感时段,加大对重要行业领域、企业单位检查频次和力度。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二至四级全面落实本级网格问题整改,下一级网格问题整改后,由上一级网格签字验收,确保问题整改验收全覆盖、无盲区。县政府办、县安委办、乡镇应急办对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随机抽查复核,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县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2.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县政府办和县安委办、乡镇应急办要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督查考评小组,按照周调度、旬督查、月通报、季考评的原则,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考评,并对网格安全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提出的评价意见。
3.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产业集聚区)和村(社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明确1名专职网格员,及时掌握本级网格安全管理动态。对发现的问题需要由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及时向上级网格报告。
4.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级网格应建立健全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安全管理档案,实行“一企一档”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9日)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部署工作,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划分覆盖全县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完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监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按照定岗位、定职责、定奖惩的要求,建立任务清单、标准清单、责任清单、流程清单,落实各网格网格长,明确各级网格、各个责任区、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建立健全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安全管理档案,实行“一企一档”。各乡镇二至四级网格划分情况及网格员,于7月9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2021年7月10日-2021年7月31日)
按照“严、细、深、实”的标准和要求,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企业、重点隐患、重点危险源的实时监控和隐患排查力度,突出城镇燃气、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和农业农村、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和清单,定单位、定人、定时间,逐一销号,全面整改,坚持隐患整改认定负责制,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制度。
(三)长效巩固阶段(长期坚持)
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治理整改、优化提升工作机制。2021年7月底前,各乡镇配备至少2-3名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村(社区)配备3-5名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1名专职网格员。2021年底前,县级应急救援队伍不少于50人,各乡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不少于20人。2022年年底前,乡镇达到有班子、有机制、有队伍、有装备物资、有预案演练、有宣传教育培训“六有”标准。2023年年底前,县、乡两级建立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管控机制,重大风险点在线监测率达到100%。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办、县安委办牵头全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各级网格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县安委会成员各单位为行业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内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县政府办、县安委办负责定期对各级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乡镇党委、政府。各乡镇、村(社区)要做实做细网格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二)落实待遇保障。按照《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5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津贴的标准,从事煤矿、非煤矿山井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人员每人每月320元,从事其他安全生产监管的人员每月220元;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30号),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对安全生产网格员的职责要求,合理确定网格员待遇,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确保其待遇水平和防护水平与工作任务及危险性相适应;以及2020年《河南省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人员岗位津贴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县实际,乡村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及村级网格员岗位给予一定补贴,以上经费保障均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并保障到位。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办、县安委会、各乡镇(集聚区)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协调、督导力度,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重要内容,确保网格化管理运行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鼓励将考核情况与网格员待遇挂钩,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对因巡查不力以及对网格存在的各类问题报告不及时或不报告、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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