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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1-08-09 18:5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内乡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内乡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成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乡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崔宏伟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时歌阳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沈礼华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刘彩幻 县委宣传部文明指导中心副主任
赵 静 县委政法委支部委员
罗 峰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
闫珊珊 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厅长
吴中朝 县检察院监委会专职委员
张 豫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彭丰功 县教体局副局长
王 飞 县科工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王波涛 县公安局副局长
田 雅 县民政局副局长
刘小兵 县司法局副局长
马超杰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晓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岳玉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晓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国华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曹志华 县文广新旅局执法队大队长
闫红伟 县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陈 伟 县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 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马晓荷 县融媒体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刘秀生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玉兰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狄凌洁 县妇联副主席
张晓盈 县总工会副主席
陈孟翰 团县委副书记
杨 林 县科协副主席
王少辉 县残联副理事长
张艳辉 县工商联副主席
武豫辉 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沈礼华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民政局副局长田雅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团县委、县妇联有关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 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二、内乡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宏伟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时歌阳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沈礼华 县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人大法工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内乡火车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吕秀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内乡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崔宏伟同志为召集人,时歌阳、沈礼华同志为副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有关事项。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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