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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1-08-19 00:1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一、制定通知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保护权益人合法权益,内乡县自然资源局本着“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县当前实际情况,经2021年8月5日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制定《关于进一步解决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

二、制定通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5.《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国土资规〔2016〕11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

三、通知主要内容

)关于中心城区范围内因政府或政府委托职能部门实施拆迁安置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

)关于提交土地权属资料的问题

)关于公建项目(以政府名义发文修建的项目)的问题

)关于自建房实测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和房屋竣工验收的问题

关于未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问题

关于房屋超出批准用地范围的问题

)关于不动产分割或合并的问题

关于开发建设主体灭失的问题

)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前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房地产项目登记的问题

)关于老旧小区房屋超宗地问题

十一关于中心城区范围内已建成使用、无权属纠纷但没有相关手续的历史用地(用房)问题

十二)关于不动产多次转移的问题

十三)关于企事业单位的老旧集资楼、房改房和个人开发单元楼的不动产登记问题

十四)关于权籍调查的有关问题

十五)关于中心城区范围外涉及国有土地登记的问题

十六其他问题



                                                                                                       2021年8月12日  


相关链接:《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


责任编辑:樊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