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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95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2-05-27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2022〕11号

发布日期:2022-06-03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06-03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内乡县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22年5月27日    

 


 

内乡县防汛应急预案

  

 

内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

 


 


内乡县防汛应急预案

内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4 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对标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和南召“9·24极端强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树牢灾害风险意识,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加强防汛应急管理,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做好洪涝灾害的防范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为切实做好防汛抢险救援工作,有效防止和减轻洪涝灾害,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河南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内乡县境内由于本地区及河道上游地区强降雨,导致本地区河道干流超警戒水位洪水、水库超设计标准洪水和高强度暴雨山洪或由于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水库垮坝、山洪暴发、水利工程出现严重险情或失事以及内乡中心城区发生严重外洪内涝等衍生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1.4 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金标准,最大程度地减少水旱风冻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2)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原则,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

3)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教训,对标国务院调查报告要求,针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4)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建立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演、预案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1.5 防洪重点

1、主要防洪河道、中小型水库、县城和乡镇交通干线,易发山洪、泥石流地区和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河流,防洪任务重的病险水库塘坝、尾矿库等。

2、我县主要河道涉及长江流域,其中:湍河、刁河、默河、黄水河、长城河等重要防洪河道。(见附件1《内乡县水系分布图》)

防汛抗旱组织机构

内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及协调全县防汛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防汛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应急工作。

2.1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内乡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由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秘书长及有关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防汛工作,传达贯彻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县委、县政府对抗洪救灾工作的指示;负责重大防汛经费、物资的安排使用与管理;组织收集、评估、核查和上报灾情;指导乡镇开展防汛抗洪以及转移安置、灾民救助和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紧急防汛期,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在县防指统一办公,视汛情发展情况增调人员加强力量,全力服务于防汛抗灾工作。

政  委:县委书记

指挥长:县政府县

副政委:县常务副书记

副指挥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县政府各副县长、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县水利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气象局局长。(内防汛14号防汛副指挥长)

防指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全防汛救灾工作,贯彻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省防指市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等,及时掌握全雨情、水情、险情、汛情、灾情,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洪灾灾害应急处置。积极推进各级防指深入开展防汛应急体制改革,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防汛指挥机构。

县防指成员单位:县委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政府办、县委网信办、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县民政局、县公路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司法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林业局、县中线工程和移民服务中心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供销社、县物资总公司、国网内乡县供电公司、团县委、县气象局、县水文局、邮政内乡分公司、内乡火车站蒙华铁路工务段、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县人保财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南阳分公司南阳内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石化内乡销售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乡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有关行业部门、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工程和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2.1.1 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纪委监委:负责防指督察问责组工作,组织防汛检查督察。督促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落实“问题、任务、责任”三清单。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委组织部:组织防汛考核。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委宣传部:负责防办宣传和舆情引导专班工作。组织全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新闻工作,统筹灾害重大舆情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组织重大灾害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组织动员志愿者参与抢险救援。协调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委网信办:加强重大水旱灾害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协助做好会商研判、舆论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管控重大灾害的网络谣言。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人武部:负责制定全县民兵参加防汛抢险的方案;培训应急抢险民兵队伍,根据汛情需要,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驻军担负抗洪抢险及执行重大防洪任务。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防指水库河道及山洪灾害防汛专班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编制管辖范围内重要防洪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含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拟定大中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保证任务,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的通知》(水防2021189),执行水库调度任务,并抄送水库调度影响范围内的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情旱情汛情监测预报预警发布、水工程调度、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巡查,及时采取抢护措施并报告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和水利水毁工程修复,组织所属河道水库管理单位,先行开展险情处置。组织指导全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会同应急局、气象局等单位在预报发生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开展防洪会商。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参与全县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应急救援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 负责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主要防洪河道整治及防汛通讯工程、水文测报基础设施和抗旱设施、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对基层推荐防汛抢险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表彰对象准确。

县财政局: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负责筹措、管理防汛抢险救援资金。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公安局参与防指交通抢险保障专班工作。负责抗洪抢险的交通和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毁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以及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配合编制群众转移避险安置预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协同交通、应急、铁路等部门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力量物资远程投运、免费快速通行保障。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公路交通设施、水上浮动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及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负责危险品运输监督等工作;负责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的修复及汛期施工路段、险桥预警工作,保证线路畅通,确保安全通行;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县教体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县级教育单位落实汛期安全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负责做好学校危房改造,加强在校学生的防汛防溺水安全意识教育宣传,受暴雨洪水威胁时提前组织学生安全转移。负责学校防汛工作和灾区学校、师生的救灾安置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防指城乡内涝防汛专班工作。负责全县在建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设施及城镇居民房屋、小区的防汛安全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在建工地的防汛责任制和应急预案。负责督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制定防洪预案并督促落实,做好在建建筑工程和工地的防汛安全工作。

县城市管理局:参与防指城乡内涝防汛专班工作。负责内乡中心城区防洪抢险和城区排涝工作;负责所管辖河道的阻障清除;监督检查城区防洪排涝工程设施、政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及防洪保安工作。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防指地质灾害防汛专班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汛预案,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加强防灾避灾指示宣传,指导各地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及时动员转移受威胁群众。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参与防指城乡内涝防汛专班工作。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等灾情信息调度,指挥灾害发生地政府及部门组织农村洪水淹亡禽畜打捞组织农作物抗灾救灾及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抗旱农业机械设备调度组织指导农田积水抽排;负责指导旱区科学灌溉和农作物田间管理。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负责防汛抗旱机械设备调配;认真落 实抗旱农机补贴政策;负责防汛抗旱用油优惠政策的拟定和油料现场监督。

县民政局:对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洪涝旱灾受灾群众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中线工程和移民服务中心: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县武警中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 任务。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管理养护公路的防汛、抢险、预警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防指医疗卫生防疫专班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援医疗保障,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医疗救护工作。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应急管理局: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办指挥协调和综合保障组工作,参与预测预报预警组和宣传舆论组工作负责编制级防汛抗旱工作方案、预案,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制专项方案、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特别重大水旱灾害抢险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方组织抢险救援队伍、调运抢险救援物资,转移安置受洪水威胁人员、救援被围困人员。负责水旱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灾害救助,统一发布灾情。负责非煤矿山、尾矿库汛期安全度汛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安全生产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信息,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正确把握宣传导向。指导文化和旅游景点的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指导涉山涉水旅游景区建立抢险队伍,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负责组织全应急广播建设。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防汛抢险、度汛、水毁修复工程需用的钢材、铅丝、炸药等物资调拨、筹集及调运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监督、检查防洪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防洪法规的案件,提请有关单位依法处理。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防指通信电力抢险保障专班工作。负责无线电频率调配,排查无线电干扰,保障防汛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指导工业行业领域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区的防汛工作,对河道、行洪区内的林木、由林业部门主管的林木,做好清障工作,保证行洪安全。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物资储备工作。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政务和大数据局:负责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的大数据支撑,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提供防汛公共和专业数据资源,并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全县备用的防汛麻袋、编织袋等物资的筹集、储存和调运;遇紧急抢险时,保证供应。

县物资总公司:负责防汛抢险、度汛、水毁修复工程需用的钢材、铅丝、土工布、铁锨、镐等物资储存和调运,保证优先供应。

国网内乡供电公司:负责所辖电厂(电站)和输变电工程设 施的安全运行及本行业的防洪管理;保障防汛、抗旱、抢险、重点防洪调度工程的电力供应;加强电力微波通信的检修管理,保证防汛通信畅通。

团县委:负责动员、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年,组建防汛应急青年志愿服务队、防汛青年突击队,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下,积极参加防汛抗旱工作。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防办预测预报预警组工作。负责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及发布,为防汛决策提供信息支撑;发布全雨情,统筹规划并指导监督全气象监测预警设施建设;负责暴雨灾害气象风险预测、分析、评估;为防洪抢险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为综合发布洪涝、干旱等各类信息提供有效途径。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人民防空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人民防空设施防汛抢险、度汛工作,利用人防指挥信息系统、人防疏散基地等人防战备资源做好防汛应急支援工作,负责城区防汛紧急期应急预警信息的开发。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水文局:负责全县水、雨情收集统计及汛情、旱情分析,及时准确向县防汛办传递水情、雨情、旱情信息。

内乡邮政分公司:负责所辖邮政设施防洪安全,做好邮政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防汛邮件的迅速准确传递。

内乡火车站、蒙华铁路内乡工务段负责所辖铁路、桥涵等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

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南阳分公司南阳内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所辖高速公路、桥涵等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

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负责保障通信设施防洪安全,做好通信设施维护、抢修;负责制定通信保障预案,保障应急通信。按职责制定相关方案和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

县财险公司、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研究建立适合我县情况的洪水干旱保险机制;根据洪水干旱造成的不同灾害类别,具体研究保险实施对象,开展洪水干旱保险业务,按规定及时对洪灾旱灾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石化内乡销售分公司:负责保障全县防汛抗旱油料供应。

2.2 组织体系框架图

 

 

 

 

 

 

 

 

 

 

县防办主要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防汛工作的副县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气象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局长,人武部部长、消防队长兼任。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县指挥部工作部署,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组织全县自然灾害防治检查、督导;组织编制《内乡县防汛应急预案》《内乡县抗旱应急预案》《内乡县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抢险队伍建设、物资储备、调用等工作;收集汇总汛情、旱情、险情、灾情信息,拟制信息报告,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提出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建议;协调做好抢险救灾表彰工作;负责衔接各工作专班。

另外,在指挥部办公室下设预测预报预警组、指挥协调和综合保障组、宣传舆论组、督查问责组。

2.2.1 预测预报预警组

组  长:县气象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和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

主要成员: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水文局、县交通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政务和大数据局、联通内乡分公司、移动通信内乡分公司、电信内乡分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职  责:气象、水利、水文、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按职责和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暴雨、洪水、地震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有关信息,并同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综合会商研判,提交相关建议和报告。防汛紧急期,实行24小时滚动监测预报。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可能的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告本级指挥部办公室,并通报有关单位。

2.2.2 指挥协调和综合保障组

组  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县应急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粮食物资储备局、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同志

主要成员: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粮食物资储备局、人武部、县消防救援大队、中石化内乡分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职  责:负责收集汇总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各类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根据指挥长指示,下达各种指令指示;负责本抢险救援行动兵力分配,负责对接协调联系上级、外地及社会民间抢险救援队伍,牵头做好抢险和救灾物资保障有关工作。根据指挥部要求,派出前方指导组协助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在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处置重大、特别重大险情时,按照前方指挥部(指导组)指示,会同相应行业分指挥部,确定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方案,部署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统筹协调灾害重建工作,做好防汛工作经费保障。

2.2.3宣传舆论组

组    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

副组长:应急管理局、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主要成员: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委网信办、融媒体中心、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

职  责:由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新闻媒体等单位及时更新、不间断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根据防指指令滚动发布指挥部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保持社会民心稳定。

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负责通过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提示信息,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

应急管理局配合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2.2.4督查问责组

 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

副组长:委组织部、县效能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主要成员:纪委监委、委组织部、县效能中心相关人员

职  责: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效能中心负责对防汛前期准备、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行动迟缓、敷衍应付,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予以处理处分

2.3 县防指工作专班(前方指导组、分指挥部)职责

适应扁平化指挥要求,县防指组织成立水库河道及山洪灾害防治抢险、城防洪排涝抢险、医疗救治防疫、交通抢险保障、通信电力抢险保障、地质灾害防治抢险6个工作专班,在县防指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平时作为工作专班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应急状态下,启动县级IV级、III级应急响应时作为前方指导组,指导事发地乡镇政府开展主管行业领域内的抢险救灾工作,启动县级II级、I级应急响应时,在得到县指挥部及消防、武警、民兵等力量加强后,就地转为县前方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抢险行动。

2.3.1 水库河道及山洪灾害防治抢险工作专班(前方指导组、分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水利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

主要成员:县水利局、水文局分管负责同志。

水库河道及山洪灾害防治抢险分指挥部设在县水利局(牵头部门),由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水库河道及山洪灾害防治抢险分指挥部下设监测预警组、综合协调指挥组、水利工程调度组、抢险救援组、技术专家组、应急保障组。

日常工作职责:负责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治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编制管辖范围内重要防洪工程防御洪水方案(含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拟定大中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保证任务,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预报及发布、水工程调度、抗御旱灾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水旱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等,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巡查,及时采取抢护措施并报告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按照防汛指挥部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治和水利水毁工程修复;组织指导全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督促指导属地政府做好防汛隐患整治,逐风险点深入排查,建立整改台账,汛前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处理隐患。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灾害应对工作。完成省防指和市、县党委政府及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紧急防汛期职责:开展水利工程调度、抢险工作;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下主管行业领域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县指挥部处置特别重大、重大险情。会同县应急局、气象局等单位在预报发生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开展防洪会商;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及时组织动员转移受威胁群众。

2.3.2 防洪排涝抢险工作专班(前方指导组、分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城乡建设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

主要成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人防服务中心、商务局、豫能中原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分管负责同志。

防洪排涝分指挥部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部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城镇防洪排涝抢险分指挥部下设监测预警组、综合协调指挥组、城排涝组、抢险救援组、供水设施抢修组、供气设施抢修组、技术专家组、应急保障组。

日常工作职责:排查治理中心城区内涝排洪隐患,建设地下排水管网监控平台。编写制定城镇防汛分预案和城紧急转移避险专项预案,开展演练,培训,组织相关领域内的隐患排查治理。

紧急防汛期工作职责:负责城镇内涝、农村积水的抽排工作,负责城镇、乡村街道和公共场所淤泥清理工作,指导社区(村)群众居住区排涝清淤工作;紧急情况下,负责关闭隧道、涵洞,公共设施的地下空间,立交桥、下沉式建筑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组织城镇低洼易涝风险区群众紧急转移避险。负责供水、供气管道安全。完成省防指和市、县党委政府及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2.3.3 医疗救治防疫工作专班(前方指导组、分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卫健委、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

主要成员:卫健委、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

医疗救治防疫分指挥部设在县卫健委(牵头部门),由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医疗救治防疫分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指挥组、医疗救治组、防疫组、技术专家组、设施设备保障组。

日常工作职责:在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有关工作。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指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做好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件原因,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向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省防指和市、县党委政府及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紧急防汛期职责:配合做好较大以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群众医疗、卫生防疫消杀、畜禽免疫和畜禽尸体打捞及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协调解放军医院参加医疗救助。

2.3.4交通抢险保障工作专班(前方指导组、分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交通运输局局长

主要成员: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南阳内邓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发展集团南阳分公司、内乡火车站领导。

交通保障分指挥部设在交通运输局(牵头部门),由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交通保障抢险分指挥部下设监测预警组、综合协调指挥组、抢险组、交通管控组、交通保障组。

日常工作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编写制定相关领域内的各类预案,开展演练,培训,组织相关领域内的隐患排查治理。配合做好较大以上综合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做好一般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及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紧急防汛期职责:公安部门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分洪爆破的戒严、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时疏导车辆、行人,引导抢险救援车辆有序快速通行。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做好防汛物资运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大规模滞留人员疏散;组织受损公路、桥梁紧急抢修,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做好公交站、客运站防涝排水和公交车、出租车紧急避险。

2.3.5通信电力抢险保障工作专班(前方指导组、分指挥部)

指 挥 长:政府分管通信、电力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主要成员: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内乡供电公司、联通内乡分公司、移动通信内乡分公司、电信内乡分公司分管、铁塔公司负责领导。

通信电力抢险保障分指挥部设在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由科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信电力抢险保障分指挥部下设监测预警组、综合协调指挥组、通信设施抢救组、电力设施抢救组、技术专家组。

日常工作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通信电力抢险保通有关工作;编写制定相关领域内的各类预案,开展演练,培训,组织相关领域内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无线电频率调配,排查无线电干扰,保障防汛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指导工业行业领域编制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督促指导基础电信企业保障通信设施防洪安全,做好通信设施维护、抢修;协调基础电信企业制定通信保障预案,保障应急通信。所属输变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本单位设施的防洪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抢险、重点防洪调度部位的电力供应。向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省防指和市、县党委政府及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紧急防汛期工作职责:电力部门统筹调集抢险队伍、应急发电装备,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电力保障;指导防汛重要用户、地下配电设施管理单位落实防汛电力保障措施,督导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受灾情况、救援力量、复电进度等信息;对人员撤离区域、受灾影响安全运行的电力设施采取停电避险措施;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受灾复电工作,保障城市生命线及防汛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做好配电站房防淹工作。联通内乡分公司、移动通信内乡分公司、电信内乡分公司分管、铁塔公司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全力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工作,重点保障党委、政府、人武部、防汛指挥部和要害部门通信畅通。

2.3.6地质灾害防治抢险工作专班(前方指导组、分指挥部)

指 挥 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自然资源局局长

主要成员:自然资源局、教体局、水利局、交通局、住建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蒙华铁路内乡工务段、宁西铁路内乡工务段、高速公路分管负责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分指挥部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牵头部门),由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地质灾害防治抢险分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指挥组、调查监测组、应急抢险组。

日常工作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编写制定相关领域内的各类预案,开展演练、培训,组织并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各自领域内的隐患排查治理。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预警;完成省防指和市、县党委政府及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紧急防汛期职责:组织地质灾害防御会商研判;收集汇总各地灾情险情等信息,做好较大及以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向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及时动员转移受威胁群众。

2.4 基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乡镇政府参照里做法,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县防指本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要明确承担防汛工作的机构和人员,由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级党委、政府防指领导指挥下,做好防汛应急工作。

基层气象、水文、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管理、应急、地震等部门和水利、市政工程管理单位各类施工企业等在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组织,按照职责负责防汛相关工作。

大中型企业有防洪任务的重要基础设施的管理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明确防汛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防汛应对措施。

3 应急准备

3.1组织准备

防指按照当年委、政府领导分包防汛责任分工,成立督导工作组,主要负责督促指导有关乡镇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指导乡镇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

防指要督促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落实重要堤防、水库、重要设施管理单位防汛责任人,在汛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各乡镇防指及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落实行政区域及水库、河道、险工险段、水闸、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防汛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要落实本部门、单位责任人。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按要求履行防汛职责,入汛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地区,必须24小时保持联系畅通;防汛关键期必须加强值守备勤、在岗到位;遇到灾害紧急期必须进入应急岗位、全力投入抢险救灾。

3.2工程准备

水利、住建、城管、自然资源在汛前开展各类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工程、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排水防涝、地质灾害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日常管理,确保防汛工程设施安全有效

教育、工信、住建、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电力、通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汛前组织开展学校、医院、市场、商业中心、居民住房、市政、电力、通信、交通、供水、能源、工矿企业、危化品储运等建筑设施及其他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度汛隐患

3.3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

防汛隐患排查治理以责任制、体制机制、工程设施、预案编制演练、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值班值守、人员转移避险等方面为重点,按照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加强防汛风险辨识管控,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任务、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及时消除防汛风险隐患

3.4 预案准备

防办要指导监督各县市区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一流域一案、一县一案、一库一案、一乡一案、一村(社区)一案、一单位一案的要求,加强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形成全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局负责修订《内乡县防汛应急预案》,制定《内乡县防汛紧急避险安置预案》;水利局负责修订《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修订主要河流河道防洪预案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御洪水方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本行业、本部门防汛专项应急预案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修订《洪涝灾害应急救援预案》,自然资源局负责修订《地质灾害防御预案》,交通运输局负责修订《防汛交通保障应急预案》,国网内乡县公司负责修订《防汛电力保障应急预案》,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负责修订《防汛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其他行业部门要及时修订本行业、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报备并组织实施。承担防汛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在开展洪涝灾害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3.5 队伍准备

(1)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抢险力量。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组建专(兼)职防汛抢险救援队伍,按规定配备工程抗洪抢险装备器材,承担巡堤查险、设施设备启闭及风险隐患排查处理、险情先期处置等任务

    (2)基层防汛抢险救援力量。每个乡镇建立不少于3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行政村要结合民兵连队伍建设,建立不少于15人的抢险救援力量。有防汛抗洪任务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需要,组建或者明确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3)县防汛抢险救援力量。要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伍,制定调度方案,承担辖区抗洪抢险任务,由县防指统一指挥调度。防汛抢险突击队不少于50人。

(4)部队防汛突击力量。解放军、武警部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按照军地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参加防汛抢险救援救灾。

3.6 物资准备

各级防指要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原则,足额储备防汛抢险救援物资,做好防汛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准备,做到准备器材入库,物料上堤(险工险段)、上坝、上关键部位。

级防汛物资有:冲锋舟、橡皮船、救生衣、救生圈、编织袋、无纺土工布、铅丝、铅丝笼网片、挡水子堤、照明器材、发电机组、排涝设备等,储备在防指指定的防汛物资仓库。

级救灾物资有:帐篷、棉被、棉衣、棉大衣、多功能睡袋、折叠床手电筒等,储备在级救灾物资仓库。

乡镇防汛和救灾物资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印发的《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应急能力提升专项规划》进行储备,储存在本级防指指定的防汛救灾物资储存库。鼓励基层政府采取签署协议、号而不集的方式充分利用民间物资,作为政府储存物资的有益补充。

各级有防汛抢险救援救灾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抢险救援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做好抢险救援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保养、更新、补充等工作,每年汛前开展物资清查,建立完善物资调运联动机制,提高物资保障能力。

3.7 避险转移安置准备

乡镇防指和相关单位要坚持“避险为要”,制定应急避险预案,落实应急避险场所,明确避险工作流程、避险线路、集中安置点和环节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小流域洪水高危区、山洪地质灾害高危区、涉山涉水景区、危旧房、低洼易涝区,城镇地下超市、地下停车场、危旧房等危险区域,各乡镇防指相关单位负责统计管辖范围内需转移人员数量、登记造册,建立档案,每年汛前进行更新并报县防指备案。

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实施本区域内的人员转移工作,留守或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要明确责任人

消防救援队伍作为营救被困人员的主力军县防指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驻内解放军、民兵预备役参与转移救援。

3.8 救灾救助准备

乡镇探索建立完善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四位一体”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做好救灾救助物资和资金准备,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3.9 技术准备

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专家力量建设,切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技术支撑工作。县、乡(镇)防指要不断完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等系统(平台)建设,做好防汛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灾害信息获取、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保障等能力。

3.10 宣传培训演练

防指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单位,在汛前广泛开展防汛社会宣传,提高群众避险、自救能力和防灾减灾意识。各乡镇防指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开展预案培训,每年汛前至少培训一次。

防指每年举行一次防汛抢险综合演练。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城管、消防、电力、通信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加强抢险救援队伍集中训练。

乡镇结合实际,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

4 风险识别管控

4.1 风险识别

汛期,应急、气象局、水利、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文广旅等部门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行业(系统)开展会商研判,向防指报告研判结论;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进行会商,识别和研判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风险。

4.2 风险提示

强降雨来临前,防指成员单位要分析行业(系统)的风险,列出风险清单、提出管控要求,向被管理单位发送风险提示单,并报防指备案

4.3 风险管控

管理单位根据风险提示单,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管控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负责落实管控措施,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交通管控等信息,实现风险闭环管理

5 监测预报预警

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按职责和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暴雨、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有关信息,同时报防指。入汛后,监测预报人员应当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在岗在位;防汛紧急期实行24小时滚动监测预报。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可能的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告防指,并通报有关单位。

5.1 气象监测预报预警

气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按职责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报告、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等,开展递进式气象服务,发挥气象预警先导作用。与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实现服务产品信息共享;面向公众联合发布有关灾害预警信息。提高气象网格降水预报产品的时空分辨率和准确率,提前24小时发布降雨预报,提前1-3小时发布短临预报,预报尽可能细化到村(社区)。

5.2 水文监测预报预警

水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文监测,承担水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和权限,及时发布河道水库洪水和山洪预警信息;水工程险情按照有关预案及时发布预警;科学设定山洪灾害预报预警指标,核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发布未来24小时预报预警,村(社区)发布未来3小时和6小时短临预警。

5.3 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与防汛有关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预报工作,科学设定地质灾害预警指标,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加密巡逻监测,发现危险征兆立即预警,报告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做好周边全群众快速转移。

5.4 城乡内涝监测预报预警

住建部门、城管部门负责城内涝监测预报,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指令性预警信息,必要时报党委、政府采取停工、停业、停运、停学等强制管控措施,要及时通知或组织低洼地区居民应急避险或避险转移,人防服务中心要研究城区预警信号,并做好预警信号的宣传和演练工作。

5.5 预警行动和通报

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发出预警后,应当立即组织本系统采取预警应急行动,加强值班值守,动员行业力量,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同时,要将相关预警信息迅速报告防指,并通报相关方面。

交通、电力、通信、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要根据预警信息和降雨情况,迅速到岗到位,启动部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应急措施,全力做好应急保障和交通管控、疏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

防指根据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并启动响应。Ⅰ级应急响应由防指指挥长签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常务副指挥长签发启动,应急响应由指挥长防办主任签发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常务或者专职副主任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先行启动,随后补签。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对符合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相关部门和灾害影响地区防指应按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做好组织抢险救援救灾,并同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指。防指相关部门和乡镇防指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应与防指响应等级相衔接,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级。

(1)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

2县、乡防指及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3县、乡防汛指挥机构依照调度权限做好相关防洪调度工作,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县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洪涝灾害发生后,县政府和县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救灾工作,较大以上洪涝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要及时报请政府和市防指指挥协调。

5洪涝灾害发生后,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及时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洪涝灾害将影响到邻近乡镇的,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在报告同级政府和县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况。

7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相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6.2 Ⅳ级应急响应

6.2.1 响应启动条件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防指会商研判,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预警。气象台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未来12小时内中南部五个乡镇降雨将达到50mm以上,或北部山区一个乡镇降雨量将达到50mm以上),城区部分道路和低洼地区出现积水,地下工程设施、涵洞出现积水,部分涵洞断行可能造成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影响;

2全县范围内5站以上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低于150毫米;或5站以上、10站以内6小时降雨量超过80毫米,且汛情紧急时

3)主要防洪河道堤防出现险情;

4)中型水库出现险情,小型水库出现较大险情;

5)中小型河道堤防出现较大险情;

6)主要防洪河道超过警戒水位;

7局部发生山洪灾害

8发生其它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6.2.2 启动程序

防办根据防指会商研判及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防指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指挥长决定进入Ⅳ级响应。

6.2.3 响应行动

(1)防指发布防御工作紧急通知,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指。

2防办常务或专职副主任组织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水文等部门会商视频连线有关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

3应急、消防救援、水利、住建等部门预置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4)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

5)电力、通信、城管、住建、能源、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应急指挥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交通管制、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6抢险救援力量提前向可能影响的地区预置队伍和装备,视情况开展抢险救援。

7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气象局每日6时、12时、18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水利每日6时、12时、18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自然资源每日16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应急每日16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向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8水利然资源、气象局水文局、交通运输等单位派员进驻防指实行24小时联合值班

9根据预案组织布防,防指派出前方指导一线具体帮助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8属地及时发布指令,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属地防指每日16时向防指报告灾害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6.3 Ⅲ级响应

6.3.1 响应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会商研判启动级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1)预警。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未来6小时内中南部五个乡镇降雨将达到50mm以上,或北部山区一个乡镇降雨量将达到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达到20cm,部分地下工程设施、涵洞积水深度达到30cm并可能造成较重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影响

2)全县范围内5站以上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5站以上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00毫米,且汛情紧急时;

3)主要防洪河道发生重大险情;

4)中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发生区域性洪涝灾害

6发生其它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6.3.2 启动程序

防办根据防指会商研判及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防指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指挥长决定进入Ⅲ级响应。

6.3.3 响应行动

1防指副指挥)、防办主任组织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水文等部门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视频连线有关乡镇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2)县防指副指挥长、防办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专职副主任在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统一指挥全防汛抗灾工作

3防指发布加强防御工作通知,乡镇党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防指。

4防指派出前方指导组,指导乡镇防汛抢险救援。应急、消防救援、水利、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部门预置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随时待命赴灾区增援。

5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隐患巡查工作,强化本行业防御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组织行业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援准备,适时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核实行业受灾情况,及时报告市防指。

6包片防汛的级领导和单位责任人视汛情发展赴防汛责任区,指导、协助当地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7)电力、通信、住建、能源、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应急指挥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

8水利自然资源、气象局水文局、交通运输等单位派员进驻防指实行24小时联合值班

9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气象局每三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水利三小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自然资源每日16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应急每日16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6时向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10)属地及时发布指令,调动各类抢险队伍,及时转移安置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迅速开展救援抢险排涝,必要时请求防指支援。洪涝灾害影响地区每日18时向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应及时报告。

6.4 Ⅱ级响应

6.4.1 响应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防指会商研判,决定启动防汛级应急响应:

1)气象局发布暴雨Ⅱ级预警(未来3小时内中南部五个乡镇降雨将达到50mm以上,或北部山区一个乡镇降雨量将达到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部分地下工程设施、涵洞积水深度可能达到50cm并可能造成严重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影响;

2)局部区域有5站以上24小时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5站以上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150毫米,且汛情紧急时

3)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接近保证水位;

4)主要防洪河道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5)发生区域性严重洪涝灾害;

6)中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或位置重要的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7)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8发生其它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6.4.2 启动程序

防办根据防指会商研判及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防指常务副指挥长决定进入Ⅱ级响应。

6.4.3 响应行动

1防指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向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结,防办工作专班在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开展集中办公。

2防指常务副指挥长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组织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公安、交通运输、卫健委、财政、宣传、解放军、消防救援等部门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视频连线有关乡镇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3)根据灾害发生情况,派出由相关县领导带领的县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当发生河道、水库重大险情和严重山洪灾害时,由分管水利的副长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水利局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副长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自然资源局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严重城市内涝时,由分管城乡建设的副长分别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住建和城管局分别做好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工矿、企业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工信的副县长带领市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科工局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县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非煤矿山、危化企业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应急的副长带领市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应急局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电力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分管电力的副长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国网内乡县公司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交通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分管交通的副长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交通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其他重要基础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副长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多灾种重大灾害时,由指定副长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技术支撑,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4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紧急通知,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防指。

5)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水利局、城管局、住建委局等部门增加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及时赶赴灾区支援。行业职业部门进一步强化管理,调配行业抢险救灾力量协助受影响地区开展行业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查灾核灾、更新行业受灾情况,及时续报。

6)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广泛调动资源,协助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电力部门统筹调集抢险队伍、应急发电装备,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电力保障。指导防汛重要用户、地下配设施管理单位落实防汛电力保障措施,组织开展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受灾情况、救援力量、复电进度等信息。供电单位对启用人员撤离区域、受灾影响安全运行的电力设施采取停电避险措施。电力公司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受灾复电工作,保障城市生命线及防汛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指导基层电所做好配电站房防淹工作。

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全力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工作,重点保障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和要害部门通信畅通。

交通运输和铁路部门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做好防汛物资运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大规模滞留人员疏散;组织做好受损公路、公交站、客运站防涝排水和公交车、出租车紧急避险。

公安部门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分洪爆破的戒严、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控,及时疏导车辆、行人,引导抢险救援车辆有序快速通行。

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做好城市涝水抽排、路面清障和供水、供气保障,维持城市正常运转。

(7)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及时更新、滚动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根据市防指指令滚动发布指挥部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弘扬社会正气。

(8)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气象局每3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水利3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自然资源每日616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应急每日6时、16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影响乡镇防指每日6时、16时向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9)防指及时发布指令,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救灾等工作,必要时请求防指和驻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包保重点防洪工程的级领导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强降雨区党委、政府果断采取“停、降、关、撤、拆”五字要诀的要求,加强对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控。

水利部门及时调度水库,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作用。铁路部门及时采取降速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工业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适当降低库存、降低负荷。

强降雨区住建、城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等部门紧盯隧道、涵洞、下沉式建筑等交通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实行关闭措施,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灾害。

文化旅游、卫健体等部门暂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关闭旅游景区,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属地政府迅速组织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住建、水利等部门迅速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在河谷、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撤离。公安、交通、商务等部门及时劝导疏散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滞留人员。

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围墙、围挡、受损危房、危险建筑等要下决心拆除。防止坠落、坍塌伤人。水利部门及时清理河道淤积物。乡镇防指根据防指授权及时拆除严重影响行洪的非法建构筑物,保障行洪安全。

6.5 I级响应

6.5.1 响应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防指经会商研判,决定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1气象局发布暴雨Ⅰ级预警(未来3小时内中南部五个乡镇降雨将达到100mm以上,或北部山区一个乡镇降雨量将达到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城区主要道路大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大部分地下工程设施、涵洞积水深度可能达100cm以上并可能造成特别严重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山洪灾害、地质灾害等影响;

2)全一半以上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250毫米20站以上6小时内降雨量超过200毫米,且汛情紧急时;

3)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出现超标准洪水;

4)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5)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位置重要的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6发生其它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6.5.2 启动程序

防办根据防指会商研判及天气预报、雨水情、灾险情提出启动建议,由防指指挥长决定进入I级响应根据会商研判结果采取以下1项或多项措施:

6.5.3 应急响应行动

1防指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向防汛抗旱指挥部中心集结。防指指挥长组织防指全体成员和专家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视频连线有关乡镇政府或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2)根据需要报经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防指发布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援工作的紧急通知或指挥长令,督促乡镇政府和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防指。

4防指指挥长或其指定的副指挥长在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防办专班在防汛抗旱指挥中心24小时集中办公。

5)根据灾情发生情况,派出由相关领导带领的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乡镇政府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当发生河道、水库重大险情和严重山洪灾害时,由分管水利的副县长带领下县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水利局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线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副长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自然资源局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严重城市内涝时,由分管城乡建设的副长分别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住建和城管局分别做好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工矿、企业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工信的副县长带领县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工信局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县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非煤矿山、危化企业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应急的副长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应急局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电力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分管电力的副长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电力工资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交通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分管交通的副长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交通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其他重要基础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分管副长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技术支撑工作,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当发生多灾种重大灾害时,由指定副长带领防指前方指挥部赶赴现场,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专家技术支撑,防办协调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协调做好通信保障。

6)财政部门紧急拨付救灾资金,应急、消防等部门调动一切力量全面支援灾害地方政府开展抢险突击、群众疏散转移工作。

7)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广泛调动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

电力部门统筹调集抢险队伍、应急发电准备,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电力保障。指导防汛重要用户、地下配电设施管理单位落实防汛电力保障措施,组织开展电力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更新发布受灾情况、救援力量、复电进度等信息。供电单位对人员撤离区域、受灾影响安全运行的电力设施采取停电避险措施。电力公司做好电网安全运行、受灾复电工作,保障城市生命线及防汛重点用户的电力供应。指导基层电所做好配电站房防淹工作。

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为防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抢险现场提供通信保障。全力开展通信保障、网络抢修和网络恢复工作,重点保障党委、政府、防汛指挥部和要害部门通信畅通。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应急运输车辆,做好防汛物资运输、抢险救援力量投送、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大规模滞留人员疏散;组织做好受损公路。铁路、桥梁抢修,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做好公交站、客运站防涝排水和公交车、出租车紧急避险。

公安部门组织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和防汛抢险、分洪爆破的戒严、警卫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时疏导车辆、行人,引导抢险救援车辆有序快速通行。

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做好城市涝水抽排、路面清障和供水、供气保障,维持城市正常运行。

(8)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媒体等单位及时更新、不间断播报暴雨、洪水的有关信息,根据防指指令滚动发布指挥部公告,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收集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保持社会民心稳定。

9)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气象局每2小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其间根据监测情况实时更新预报,遇突发情况随时报告水利随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自然资源每日6时、12时、16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结果。应急每日6时、12时、16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6时、12时、16时向防指报告工作动态。洪涝灾害影响地区每日6时、12时、16时向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10强降雨区的党委、政府按照转移避险应急预案确定的转移区域、转移人员、转移路线,组织好相关人员的转移工作,转移至安全地点。要落实转移安全责任制,做到应转尽转、不落一人。

11防指及时发布指令,做好防洪工程调度、防汛抢险救灾、人员避险转移安置等工作。包重点防洪工程和乡镇领导靠前指挥、驻守一线,抓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落实。

强降雨区党委、政府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水利部门及时调度水库,充分发挥水库拦洪削峰作用。铁路部门及时采取降速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工业企业及时调整生产计划,适当降低库存。降低负荷。

强降雨区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紧盯隧道、涵洞、立交桥、下沉式建筑等易积水的低洼区域,实施关闭措施,严防雨水倒灌引发事故。

文化旅游、卫健体等部门暂停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群众集会,撤离危险区域人员,关闭旅游景区,终止有组织的户外体育类活动。乡镇政府迅速组织地质灾害威胁区域、洪水威胁区域群众安全避险转移。住建、水利等部门迅速排查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在河谷、低洼处办公、住宿的人员撤离。公安、交通、商务等部门及时劝导疏散火车站、汽车站、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滞留人员。

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围墙、围挡、受损危房、危险建筑等要下决心拆除,防止坠落、坍塌伤人。水利部门及时清理河道淤积物。乡镇防指根据防指授权及时拆除严重影响行洪的非法建构筑物,保障行洪安全。

12)向防指报告,申请调动全相关防汛抢险队伍帮助救援,请求以及调动解放军、武警部队支援。

6.6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

防指根据洪涝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当出现下列条件时,防指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1)大范围降雨趋停,气象局解除暴雨预警或预报未来没有大的降雨过程。

2)工程险情基本控制,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控制站水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3)主要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基本结束。

4)灾情基本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恢复。

7 抢险救援

7.1 水利工程出险

洪水造成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垮塌、决口、失稳及其他险情,危及到群众生命财产和重要公共设施安全。

1)地方水利部门立即组织抢早抢小,全力做好险情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地方防指和上级水利部门。

2)属地政府及时组织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上级防指根据险情实际或地方请求,及时派出工作组赶赴前线指导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抢险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

4)水利部门组织行业专家组进驻县应急指挥中心做好技术支撑工作,组织调配抢险物资装备。

5)消防救援队伍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疏散和营救工作。

6)民兵预备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开展险情抢护等工作。

7)组织通信技术、无人机航拍等协助救援工作

7.2 山洪、地质灾害

强降雨引发山区溪沟洪水暴涨,或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冲毁房屋、田地、道路和桥梁,造成大范围人身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

1防指派出应急督导处置工作组赶赴前线,指导、督促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2防指视情设立前方指挥部,全力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4水利自然资源组织行业专家组进驻县应急指挥中心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5气象局、水利提供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地区的降雨资料。

6协调可能受影响的乡镇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督促乡镇、村组做好人员转移。

7)消防救援队伍立即组织开展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疏散和营救工作。

8民兵预备役、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等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的遇险群众。

8组织通信技术、无人机航拍等协助救援工作

7.3 人员受困

堤防保护区、泄洪河道、低洼区等危险区人员未及时撤离,遭洪水围困。

(1)防指立即将人员受困情况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指,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消防救援队伍立即开展营救工作。

3)上级防指联系防指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听取救援工作方案,提出要求建议

4防指视情派出应急督导处置工作组赶赴前线,指导、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调派救援力量支援人员搜救转移工作。

5政府启用应急场所安置受灾群众协调调拨、供应应急物资。

7.4 重要基础设施受损

暴雨洪水造成交通严重受阻,供电、通信、供水、供油(气)等设施设备严重损毁出现重大险情,水电路气信等生命线系统大范围中断。

1)行业主管部门立即将险情灾情报告党委、政府、防指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防指及时将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报告防指,防指视情派出应急督导处置工作组赶赴前线,指导、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调派救援力量支援地方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国网内乡县电力公司、石化企业等单位根据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中断情况,分别组织行业专家组进驻县应急指挥中心提供技术支撑。

4交通运输协调受损公路的抢修,做好公路保畅公安组织交警实施交通管制、疏导电力公司组织抢修受损电力线路,协调电力调度,开展抢修复电中国移动内乡分公司、内乡县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内乡县办事处、中国铁塔分公司内乡县办事处抢修受损通线路、设施住房城乡建设协调灾区城市应急供水、供气,组织开展受损设施抢险防指协调队伍、物资支援险情抢护。

5组织协调其他社会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

6做好新闻报道,广泛宣传工程抢修情况,提醒市民避开受灾路段和做好个人防护。

7.5 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

因暴雨洪水,需紧急组织大规模人员转移避险或异地安置。

1防指立即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协调人员转移避险和安置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防指

2防指视情派出应急督导处置工作组赶赴前线,指导、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全力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调派救援力量支援地方做好转移避险和安置工作。

3应急部门协调启用应急避护场所安置受灾群众协调调拨、供应应急救灾物资。

4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协助做好交通运输和安全保障。

7.6 大规模人员滞留

铁路、公路交通系统因暴雨洪水大范围瘫痪,火车站、汽车站等站场内滞留大量人群。

1防指立即成立前方指挥部,调派公安、安保等力量做好秩序维护,组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做好医疗保障,调拨食品、饮用水解决滞留人员饮食问题,全力安抚、疏散滞留人员,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防指。

2防指视情派出应急督导处置工作组赶赴前线,指导、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全力做好滞留人员疏散、安抚工作,根据需要协调武警部队维护现场秩序

3交通运输组织行业专家组进驻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4各部门加快抢修工作,尽快恢复运输能力

5广泛宣传站场滞留情况,呼吁旅客选择其他方式出行。

6组织慰问活动,及时安抚滞留群众情绪,及时就近安排宾馆、学校解决滞留人员住宿问题

8 善后工作

8.1善后处置

当地政府应当根据洪涝灾害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对洪涝灾害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8.2调查评估

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后,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组织调查洪涝灾害的发生经过和原因,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将调查与评估情况报本级政府和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8.3恢复重建

(1) 恢复重建工作由洪涝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当地政府要及时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2) 上一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下一级政府提供资金、物资支持和技术指导,组织其他地区提供支援。县级相关部门可根据洪涝灾害损失情况,出台支持受灾地社会经济和有关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3) 灾民家园恢复重建

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各地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组织评估小组,对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评估。以县政府或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名义向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报送拨付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请示。

根据县政府或其应急管理、财政部门的资金申请,依据评估结果,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确定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中央、省和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各地因灾倒房恢复重建。

9 预案管理

9.1 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县防办负责管理,结合日常检查、预案演练、防汛救灾等情况,及时组织预案评估,以预案实用管用为重点,适时修改完善,加强预案内容规范和预案衔接顺畅,增强预案体系整体性、协调性、实效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 规定发生变化的;

(2) 防汛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 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 在洪涝灾害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 重大调整的;

(5) 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9.2 预案培训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预案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培训,每年汛前至少培训一次。要科学合理安排课程,增强针对性,提升各级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9.3 预案演练

(1)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采 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 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 专业抢险队伍应当根据本地险情,有针对性地组织 开展防汛抢险演练。

(3) 各乡镇要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居委会、村委会、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10 附则

10.1 名词术语释义

暴雨:指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的降雨。

山洪:指由于暴雨、冰雪融化或拦洪设施溃水等原因,在山区(包括山地、丘陵、岗地)沿河流及溪沟形成的暴涨暴落的洪水及其相伴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总称。

泥石流:指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

警戒水位:指江河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

保证水位:指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堤防的高度、坡度及堤身、堤基质量已达到规划设计标准的河段,其设计洪水水位即为保证水位。

洪水调度:指运用防洪工程设施,在时间和空间上重新调节安排江、河、库的洪水量及其水位。在防洪调度中,应充分考虑防洪工程调度规划的要求和洪水特性及其演变规律。

水库设计水位:指水库遇大坝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水库校核水位:指水库遇大坝校核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防汛会商:指县防指领导主持、参加的防汛工作调度、决策会议。参与部门和人员有应急管理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电力、交通、通讯等相关部门及防汛技术专家组成员等。

10.2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防办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10.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防办印发,县防指负责解释。其他专项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时,以本预案为准

10.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