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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958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4-29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开展耕地保护暨矿山综合 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2〕16号
发布日期:2022-05-20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05-2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内乡县开展耕地保护暨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2022年4月29日
内乡县开展耕地保护暨矿山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好“两统一”核心职责,有效防范和遏制自然资源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助推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市耕地保护暨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耕地保护暨矿山综合整治工作(以下简称“综合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土地、矿山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等关键环节,排查梳理自然资源领域非法违法线索,采取有力有效举措,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最大限度地消除违法状态,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强化日常监管,注重源头整治,严格规范执法,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全面提升服务监管水平,切实在全县形成良好规范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加扎实稳固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在打击非法违法用地方面。
1. 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点整治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八类重点问题。
2. 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特别是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2013年以来补充耕地项目区不实耕地图斑、2015年以来拆旧复垦区不实耕地图斑问题整改。
3. 整治打击土地例行督察、日常排查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二)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方面。
1. 坚决取缔以各种名义变相盗采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借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矿行为,以矿山环境修复、矿山地灾区治理为名进行的非法违法采矿项目,借各种名义变相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2. 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和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持过期采矿许可证采矿、不按批准矿种开采、擅自变更开采方式、长期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矿山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期间擅自采矿或以施工名义承包给他人进行采矿、未按照相关方案开采和治理矿山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3. 严格关闭标准,加强对废弃矿洞矿坑和废弃矿井的监管,全面清理废弃矿洞矿坑死灰复燃现象。
4. 全面清理无证储矿场、砂石堆放点、尾矿库。对未取得合法土地手续或手续不全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并予以取缔关闭。
5. 严肃查处职能部门人员为违法违规矿山开采提供便利条件、充当保护伞行为,对有案不查、令行不止,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整改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按照依法推进、全面排查、全面整治的原则,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摸排核查阶段(2022年4月29日至5月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部署,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进行“地毯式”摸排,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摸清问题底数,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清单。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分类梳理、逐宗进行核实,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确保问题清、措施实。摸排核查工作要在2022年5月5日前完成。
(二)综合整治阶段(2022年5月6日至6月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单位要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整改,要建立问题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要做好台账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调查结果有据可查。综合整治工作必须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矿山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整改任务较重的图斑,有编制修复方案的按修复方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任务。
(三)审核验收阶段(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
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整治情况进行督导验收,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7月16日至12月31日)
各乡镇、县政府相关单位对督导反馈的问题、未处置到位的各类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限期落实。同时,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发挥联动机制,按照可复制、管长远的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日常监管、依法查处、深入整治、追责问责等长效机制,切实完善监管体系,坚决防止各类违法违规乱象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开展,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张智广任组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王宜显、县政府副县长李丰高、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胡万里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耕地保护暨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面组织综合整治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目标,做好辖区(行业)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县效能服务中心将对乡镇耕地保护暨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跟踪问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将耕地保护、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综合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属地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专班加压推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避重就轻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凡辖区内新发生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的,每一宗对乡镇扣除财力50万元,发生两宗及以上的,除扣除财力外,由纪委监委对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进行责任追究。乡镇政府要依法履行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对整治工作中,不履行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办〔2016〕32号)等规定,移交相关单位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县公安局和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内部协调、强化业务指导、积极担当作为,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专业保障。
(三)建立协作机制。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属地政府要按照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协作工作机制,明确综合整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定期交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互联,共同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四)强化督促指导。公安、自然资源要会同林业、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将生态修复缓慢、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作为督促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攻坚取得切实成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暗访,采取“四不两直”工作法直奔现场,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县效能服务中心也将不定期部署开展专项督察,保持从严整治高压态势。
(五)严格执法监管。以2021年7月17日全省部署推进综合整治攻坚行动为时间界限,对新发生的违法采矿破坏生态问题实行“零容忍”,果断拿起法律武器,铁拳出击、铁腕执法、铁面问责,坚决实现问题“零新增”,严守红线底线,对胆敢以身试法的企业和个人,要硬起手腕、从严执法,让违法者头破血流,付出惨痛的违法代价。公安、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落实共同责任,加强工作衔接,统一协调行动,切实形成打击非法采矿的强大合力和强烈震慑。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宣传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生态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典型案例,凝聚社会共识,营造氛围。同时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广典型经验,通报、披露工作推进不力和弄虚作假等行为,对落实不力,推诿应付的有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附件:内乡县耕地保护暨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内乡县耕地保护暨矿山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智广 县委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宜显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李丰高 县政府副县长
胡万里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成 员:邢建锋 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李耀武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崔玉波 县效能服务中心主任
张 涛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宇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波涛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涛 市生态环境内乡分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蔡广和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 锋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邢永海 岞镇党委书记
冯延华 桃溪镇党委书记
张书杰 湍东镇党委书记
王世洋 城关镇党委书记
党 静 师岗镇党委书记
王锦瑾 县政府副县长、瓦亭镇党委书记
于 飞 大桥乡党委书记
张铁川 余关镇党委书记
于小宽 马山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曹逸飞 赤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学绪 七里坪乡党委书记
宋金鹏 夏馆镇党委书记
朱 军 县政府副县长、板场乡党委书记
朱洪玉 灌涨镇党委书记
侯国良 王店镇党委书记
罗 雄 赵店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内乡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张涛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