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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959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5-06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2〕17号
发布日期:2022-05-27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05-2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乡县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6日
内乡县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加油站用地秩序,打击各类加油站非法占地,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行动。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完善加油站用地手续,取缔违法占地建设的加油站,确保全县加油站用地手续合法,依法合规安全经营。
二、整治范围
(一)在建的非法占地加油站;
(二)已建成正在经营的非法占地加油站;
(三)已建成但停止经营的非法占地加油站;
(四)只实施了增减挂钩批复,但没有进行建设用地报批的加油站;
(五)只实施了建设用地批复,但没有办理供地手续的加油站。
三、职责分工
乡镇政府:对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促加油站用地手续的办理,对不符合条件或者未能按期整改的加油站进行取缔。
商务局:负责加油站建设的核准手续,将具备成品油销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相关资料和名单传送自然资源局。
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加油站非法占地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符合经营条件和规划的加油站补办用地手续。
供电公司:负责对逾期未整改完善手续的加油站实施断电措施。
公安局:负责立案侦查加油站非法经营违法行为,包括追查非法油品来源,查封非法油品,负责惩治联合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的违法行为,为联合执法提供保障。
法院:负责对自然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按照“裁执分离机制”做出裁定。
纪委监委:负责对整治行动全程督导、监督,对行动不力或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启动执纪问责。
发改、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规划、气象、消防等单位依据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査摸底阶段(5月6日至5月15日)
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对辖区所有在建、经营、储备的加油站的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所有加油站用地进行分类整治。
对提供用地手续(不动产登记证或土地证)的组织人员对证照用地手续来源、出让合同、交易票据等相关材料进行合法认定。
对有土地批复,但无供地手续的加油站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并督促补办供地手续。
对已批复增减挂钩,但无报批建设用地、无供地手续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督促补办用地手续。
对具有成品油许可证,但无任何用地手续的加油站,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符合规划的补办用地手续,不符合规划的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取缔、拆除。
无成品油许可证、无用地手续的非法占地加油站,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取缔、拆除。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至11月30日)
县加油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乡镇政府的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整改缓慢、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违法用地,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总结,査找问题,建立机制,防止此类问题死灰复燃。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全县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有序开展;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主抓副职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加油站用地行为”为主题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建立联动机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违法加油站用地问题处置联动机制,按照各单位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根据事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需要拆除的加油站点,依据(内政文〔2021〕7号)文件要求,实行“裁执分离”机制,由属地乡镇政府拆除。
(四)加强督导问责。纪委监委要加强督导,对行动迟缓、敷衍应付、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因监管不到位导致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
附件:内乡县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 件
内乡县加油站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丰高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万里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刘子国 县法院院长
成 员:李耀武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 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良举 县商务局局长
汪 涛 县供电公司经理
聂新伟 县发改委主任
王书欣 县住建局局长
刘 涛 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局长
蔡广和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蔡如谱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聂兆伟 县规划中心主任
李厚军 县气象局局长
刘 爽 岞镇镇长
刘二泊 桃溪镇镇长
李英武 湍东镇镇长
张红雨 城关镇镇长
李庆阳 师岗镇镇长
薛 峥 瓦亭镇镇长
樊红涛 大桥乡乡长
杨 虹 余关镇镇长
于小宽 马山口镇镇长
曹逸飞 赤眉镇镇长
闫少剑 七里坪乡乡长
李国会 夏馆镇镇长
李晓鹏 板场乡乡长
徐 征 灌涨镇镇长
袁 浩 王店镇镇长
郑大勇 赵店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局长张涛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