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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0960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5-30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2〕22号

发布日期:2022-06-10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06-1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巩固拓展我县教育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建立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根据《南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教基一〔2022〕14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站位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

控辍保学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一项重大任务,事关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转发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基2020352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机制。成立控辍保学联控联保领导小组(附件1),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教育、乡村振兴、统战、发改、公安、检查、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卫健等相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组成联合劝返工作组,细化工作流程(附件2),不断营造良好氛围,形成联控联保、动态监测、关爱帮扶、依法控辍等长效机制,更好地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高标准完善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

根据《南阳市基础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紧急通知》(宛基20222)精神,进一步健全“双线、七长”(行政线:县长—乡镇长—村长,教育线:局长—校长—师长(班主任)—家长)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一)县长责任。负责统筹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督办控辍保学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二)县教体局局长责任。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学校控辍保学任务;强化保障措施,指导学校建立关爱帮扶机制,组织控辍保学督导检查,指导乡镇、学校开展工作;建立适龄儿童辍学通报制度,做好辍学学生排查摸底和汇总上报工作,做到不漏一人,确保数据准确;对不及时上报有辍学或辍学劝导不力的教师、校长,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标准,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

(三)乡(镇)长责任。负责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依法督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人人有学上;指导村(居)委会摸清辖区内子女入学就读情况,确保辍学适龄儿童少年返校学习,严控学生辍学现象,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重视特殊群体孩子上学问题,对孤儿、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帮助,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接收到辖区内学校报送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后,2日内向学生监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对仍不返校的学生,由乡镇政府对学生监护人依法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限期送学生返校。

(四)村长(村委会主任)责任。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劝返辍学学生及时返校;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和贫困家庭学生、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建档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情况调查,掌握每一位学生入学动向;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五)校长责任。牢固树立全面的教育质量观。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建立健全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学校管理、师德师风建设和整治,制定班级、教师控辍保学责任制,落实班主任包班制度;准确掌握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建立学区内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花名册;在每年春秋学期内,对无故3日未到校学生及时家访或与监护人联系核实情况,对无故5日未到校学生及时落实专人做动员劝返工作,劝返后3日内(不含双休日)仍不返校的,要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报告单》,及时向乡镇政府和县教局报告,并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

(六)家长责任。负责履行家长监护职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学。

(七)师长(老师)责任。提高师德师风修养,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生活关爱和学习指导,体贴入微做好个别学习有差距、思想有问题、行为有失范、家庭有困难学生的感化、转化工作,实现依法治辍和以德治辍的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学校和教师的感召力、吸引力;对厌学或其他原因不想上学的学生,通过心理疏导和单独谈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引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课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三、全覆盖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

(一)切实解决因学习困难而辍学问题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动力。做好校内减负工作,落实“五项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育人质量。根据劝返复学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通过插班、单独编班、普职融合、个别辅导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好教育安置工作,确保劝返复学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防止辍学反复反弹。责任单位:教体局和中小学校。

(二)切实解决因外出打工而辍学问题

1、通过各种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违法犯罪行为,将童工信息通报给县教体局,并由县教体局通报给其户籍地教育部门。责任单位: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发现外出打工的未满十六周岁辍学学生,要会同务工地教育部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并及时向务工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报,由务工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责任单位教体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3、依法依规对允许子女辍学打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切实解决因早婚早育而辍学问题

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和早婚早育的危害性,引导适龄青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婚姻的治理力度,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的现象。严禁利用传统风俗、家族或宗教仪式为未成年人证明婚姻关系或变相鼓励未成年人早婚早育;对造成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早婚早育的,各地要依法依规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各地应从实际出发,积极做好因早婚早育而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劝返复学工作,给予特殊关怀,保障接受义务教育。责任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民政

(四)切实解决因信教而辍学问题

1、切实加强对宗教界的教育引导,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讲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禁止强迫适龄儿童少年信仰宗教或者因信教而辍学,争取宗教界的配合和支持。责任单位:统战、宗教事务

2、对于目前因信教而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县教体局要会同统战、宗教事务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妥善安排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责任单位:教体局

四、强化考核问责,保障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落地落实

要落实“以乡镇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控辍保学领导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完善控辍保学考核问责机制,政府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乡级人民政府考核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对各乡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开展专项督导,义务教育巩固率不达标的乡镇不得参与相关表彰奖励项目。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辍学高发的乡镇加大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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