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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我为内乡疫情防控找风险做贡献”活动的倡议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07-15 18:1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为贯彻落实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当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一线监督员”,协助全县各级各单位从严履行“四方责任”,确保我县长周期内不发生规模性聚集疫情,现面向全体群众开展“我为内乡疫情防控找风险做贡献”活动,有奖征集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风险隐患。

  一、活动时间

  2022年7月11日开始,活动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征集内容

  此次征集的风险点、隐患点主要范围: 

         (一)医疗机构是否对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扫场所码、做核酸检测。
  (二)基层医疗机构是否落实对前来就诊的发热、干咳等症状患者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核酸检测政策。

  (三)社区、行政村、网格化管理的小区,在发生疫情或者需要管控时,是否落实不出不进、静态管理;是否落实高风险区入内返内人员“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区入内返内人员“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区入内返内人员“三天两检”,非必要、不外出。

  (四)市外入(返)内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在社区(村)报备系统报备,是否存在报备不及时、故意隐瞒信息等现象。

  (五)社区是否对市外入(返)内人员第一时间核查,做到一入即知、一入即管、管控到位。

  (六)宾馆酒店是否按规定扫场所码,查验省外人员和省内有疫情的县(市、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宾馆酒店对承办婚宴、活动、会议等聚集性活动是否按防疫要求进行管理;对发现的场所码异常是否按要求报属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管控,对体温异常的是否用负压救护车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八)农村地区自行举办的丧宴、喜宴、寿宴等活动,是否提前向属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申领场所码;是否做到参加人员扫场所码并查验;是否查验参加人员核酸检测证明;每餐规模是否超过50人。

  (九)药店、诊所是否存在违反疫情防控政策,不执行“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菌素、抗病毒)购买实名登记制度等现象;对发现的场所码异常是否报属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管控,对体温异常的是否用负压救护车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十)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否购销无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购销无消毒证明、无“豫冷链”追溯码或未通过“豫冷链”扫码出入库进口冷链食品;是否购销无监管仓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十一)机构和场所是否执行缺勤登记制度、健康监测制度,对职工健康状况是否失管;是否依规对所属风险人员进行核酸检测;是否落实扫码通行、核酸检测结果查验、体温监测,是否对进出人员严格管理;对发现的场所码异常是否报属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落实排查管控,对体温异常的是否用负压救护车送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

  (十二)机构、公共场所是否履行场所码张贴并扫码查看,落实测体温、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十三)进入机构、公共场所是否按规定规范佩戴口罩,是否有专人监督引导群众规范佩戴口罩。

  (十四)承担核酸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是否按规定出具检测结果。

  (十五)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要求乘客扫场所码、戴口罩。

  (十六)长途客车、出租车、网约车等是否存在违规接送疫情风险人员入内返内现象。

  (十七)高速公路等交通卡口查验点是否逐人逐车落实扫场所码并查验,并认真查验省外人员和省内有疫情的县(市、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八)高速公路服务区是否落实扫场所码并查验、测体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随意放行乘客绕过防控卡点躲避检查现象。

  (十九)核酸采样点等场所设置数量是否充足、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照规定落实扫场所码并查验、测体温、两米线,规范处置医疗废弃物。

  (二十)聚集性活动举办方是否按要求申报,申报后是否擅自扩大规模;举办期间是否严格落实扫场所码并查验、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和物品消毒。

  (二十一)是否存在网络、社会上编造、传播涉疫谣言,造成负面與情。

  (二十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疫情防控中是否存在履职不力、玩忽职守、作风不实、搞形式主义等现象。

  (二十三)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形。

三、征集要求
  征集线索要求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单位详细地址、违规行为等相关情况,有简短文字说明或图片佐证。  
四、征集办法
  本次活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征集,要求标注“我为疫情防控找风险做贡献”字样,注明提供者姓名、单位、手机号码。征集邮箱:nxxyqfkbgs@163.com 
五、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到的线索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牵头负责调查落实。经查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属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奖励提供者20元

  本次活动将对提供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提供者的合法权益。对故意握造事实证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家乡的安全,百姓的安康,是全县人民群众共同的责任使命。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共同凝聚起众志成城的强大力量,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云上内乡

责任编辑:Neixiang_liuyul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