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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2-0148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8-23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设置县城区供配电设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2〕33号

发布日期:2022-09-08

有 效 性: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设置县城区供配电设施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09-08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城关镇、湍东镇、大桥乡政府、县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持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纵深推进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工作,积极提升县城精细化管理水平,全方位、立体化扮靓县域,广大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高。但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供配电设施占用盲道和人行道、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设置县城区供配电设施,确保电力设施和县城环境有机融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升县城形象,现将城区供配电设施规范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供电部门在设置供配电设施(箱式变压器、环网柜、分接箱等)时,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标准实施,在确保安全用电的前提下,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可根据城市建设、管理的具体要求,优先考虑设置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办公场所院内的合适位置,其次考虑设置在绿化带、游园或村组(社区)的公共用地,位置确定后,经城管部门行政审批,方可施工。各相关单位若无特殊理由,不得阻碍配电设施的安装规置,并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做好供配电设施的安装、运行和维护。正在规划、实施涉及迁改的街道,均按以上要求执行。前期已投运的供电设施,供电部门要根据城市建设、管理和供电工作发展需要,有计划按上述原则,有序进行迁改。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