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11-10 17:4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内乡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是我县医保征缴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
城乡居本医疗保险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制定《内乡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十分必要。
二、政策解读
(一)征缴范围。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医保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具体包括下列人员: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各类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4.长期在我县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和因各种原因未及时登记户口的人员;5.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征缴标准。2023年度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有关特殊群体进行全额或部分资助。个人缴费资助人群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全额补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监测对象、一般脱贫户补贴80元;多重身份人员,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补贴一次。各类资助名单以2022年11月民政、乡村振兴局提供名单为准,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外,其他资助人员先全额缴费,后依据名单统一补贴。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宛政办明电〔2022〕25号)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结束后被认定为困难群众的,当年不享受资助参保待遇。
(三)征缴时间。2023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其中:集中征缴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四)征缴方式。征缴期间,采取集中征缴和个人直接缴费两种方式展开。1.集中征缴。集中征缴期间,各乡镇具体负责组织,以行政村及社区为单位开展集中征缴工作。2.个人直接缴费。缴费人员可通过:①“河南税务”手机APP;②“河南省税务”微信公众号;③微信“社保缴费”;④支付宝豫事办;⑤支付宝“社保缴费”;⑥支付宝“河南税务”;⑦自主办税机(到办税服务厅或银行网点自行缴费)等多种信息化缴费方式自行缴费。
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樊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