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内乡县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12-05 21:53   来源:内乡县政府

  一、起草说明

  1.起草背景

  为推动停车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合理引导停车需求,逐步解决停车矛盾,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城市停车场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和宛政办〔2022〕18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实际,县城管局起草了《内乡县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起草过程

  根据内乡县城区智慧停车项目工作计划安排,县城管局牵头起草了《内乡县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送审前,县城管局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并于4月份会同交管赴合西峡、南阳学习停车场管理和立法经验,在此基础上,反复修改形成送审稿。

  3.主要参考政策文件

  (1)宛政办〔2022〕18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依法打击扰乱停车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3)《南阳市城区道路两侧临时停车设置标准(试行)》

  (4)《南阳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办理流程》

  (5)《南阳市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办理要件》

  (6)《南阳市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承诺书》

  (7)《南阳市经营性停车场备申请表》

  二、文件出台意义

  进一步深化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破解我县中心城区“停车难”,合力治理“停车乱”,持续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绿色出行品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共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和道路畅通、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的要求,市场化运营管理,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强化重点区域治理,创新停车科技应用,逐步建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中心城区停车资源配置格局,实现停车运营市场化、停车秩序规范化、停车收费合理化、停车服务智能化的目标,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

  《内乡县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停车场运营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我县停车管理将步入规范化。  

  三、政策解读

  1.停车设施规划

  我县中心城区将逐步建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中心城区停车资源配置格局,实现停车运营市场化、停车秩序规范化、停车收费合理化、停车服务智能化的目标,有效满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

  根据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截止2021年底,内乡县机动车保有量近12万台(小汽车7万台),其中中心城区4万余台)且持续递增;城区现有停车位 4757个,其中:地面停车位 698 个,地下停车位 2059 个,道路停车位2000余个,停车资源缺口2万个,我县将按照每年新增不少于1000个停车泊位的标准,科学制定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和供给标准。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配套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位补充的城市停车设施系统”建设总目标,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初步拟定了“向闲置场地要空间,向路上要空间,向地下要空间,向单位要空间”的基本建设思路,停车场设置考虑“地面—地下—立体—道路”的优先顺序:优先考虑设置地面停车场,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空地、闲地,可采用合作的方式,租用村(居委会)集体已有的闲置建设用地作为临时停车场;对有空闲车位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在保证行政办公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鼓励其进行核价收费停车。其次,房地产开发公司可对其未售出的地下车位进行核价收费停车;然后设置空中立体停车场。最后,在确保道路畅通、规范停车的基础上,以“优先巷道内、其次主干道”思路,在道路两侧科学设置停车位,确保有效破解我县中心城区“停车难”、合力治理“停车乱”。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我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收回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依法依规授权县政府牵头统一建设,由停车运营类公司运营。

  2.整治停车秩序严格控制路内停车泊位数

  深入研究不同区域停车需求,科学计算路内泊位停放周转率,在逐步增加公共停车场设施数量的前提下,撤除公共停车场周边200米内的路内停车泊位,严格控制中心城区路内机动车泊位数。

  积极推行老旧小区周边支路夜间限时停车政策,允许当日19时30分至次日7时30分停车。综合运用现场查纠、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等方式,依法惩处损毁道路停车泊位以及利用地锁、石墩等妨碍停车功能等行为,始终保持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严管态势,确保路内停车“顺向、入位、规范、有序”。

  推进道路以外区域停车秩序规范整治。在确保消防通道,行人盲道连续、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按照“机非分离”的原则,严格控制、科学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泊位。中心城区路缘石以上区域原则上不允许停放机动车,确需停车的,停车区域和通道须进行硬化处理,严厉查处私设供机动车上下的路缘斜坡的行为。

  3.盘活停车资源向小区、单位内部挖潜

  开展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库)专项治理,对停车泊位(库)去功能化、车辆停放混乱、私圈乱占停车位、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通过挖潜、改建、扩建等手段,增加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资源;鼓励住宅小区内闲置停车泊位有偿对外租赁,确保住宅小区内停车设施正常使用,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停车社会分担率明显提升。

  与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进行有效衔接,确保前期规划用于平时停车的人防工程全部启用停车功能,最大限度服务城市停车需要。

  加快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位向社会开放,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内部停车设施有余量、保证行政办公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向行政服务对象免费开放停车设施,盘活存量停车资源。鼓励企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在符合相关政策前提下,实行错时开放、有偿使用、利益分享等方式,增加城市停车设施供给,提高停车设施使用率。

  4.停车收费差别化新能源车停车减半收费

  根据停车供需差异状况,我县将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体、地上高于地下、商业区高于居民区、新能源车减半收费”的原则,综合考虑城市公共资源占用成本、交通结构调控成本、停车设施建设使用成本和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积极推动中心城区不同区域、不同车型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以提高停车位周转率。

  由运营企业负责收费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进行监督管理。停车收费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军警等特殊车辆免费,新能源汽车优惠收费,所有机动车半小时内免费停车。试运营期6个月期满后,召开听证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在没有新的收费标准之前,将按照南阳市物价局《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车辆临时停放看管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宛价【2014】68号),停放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小型汽车3元/辆。停放时间超过2小时后:小型汽车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加收1元/辆。随后将根据停车需要、车场周转率、道路情况等划定一类、二类、三类区域,实行差异化收费制度。

  对于发现的停车场经营者违规收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为确保《方案》的实施,内乡县将分三个阶段力争用6个月时间集中治理,进一步理顺中心城区停车场审批、备案制度,清理一批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的停车泊位,查处一批私自圈占、未审批的黑停车场,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利用城市道路以上区域或边角地带,规划建设一批小微停车场和立体停车设施,以缓解重点区域停车压力,并收回公共资源停车管理特许经营权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形成公共停车良性发展机制。

文件地址: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樊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