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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惩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3-01-30 19:16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一、 起草说明

1.起草背景

为更好加强对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考核,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对2014年制订的《内乡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惩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2.起草过程

根据内乡县经济金融发展形势特点乡县金融工作局会同人行内乡县支行起草了《内乡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惩办法(试行)》。送审前,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反复修改形成送审稿。

3.政策依据文件

1.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办〔2022〕82号)

2.南阳市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度内乡县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分值权重表》的通知.( 宛绩效〔2022〕9号)

3.南阳市金融工作局对县市区、功能区年度绩效目标考评细则

二、 意义

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三、 政策解读

1.设立“支持经济发展奖”,奖励对内乡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各家银行。支持经济发展奖的评定,主要按各银行年度新增贷款额,以5万元为奖励基数,当年度新增贷款每增加1亿元,相应增加1万元奖励资金,上不封顶。当年度新增贷款不足1亿元,结合该银行机构在县域的其他贡献,酌情给予5万元奖励。年度新增贷款负5亿元以上的,不予奖励。年度新增贷款额是指统计在内乡县的表内贷款当年度新增额度。当年度核销的贷款,由银行提供相关证明,经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后,计入奖励范围。

2.设立“特殊贡献奖”,奖励对内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银行在年度某一方面或领域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或在全市综合排名中名列全市前茅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内乡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适当的奖励。

3.设立“新设金融机构奖”,鼓励县外银行在内乡设立分支机构或组建新的银行机构,本年度依法设立并正式营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4.设立“监管机构奖",对人行内乡县支行和内乡县银保监组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

5.受奖励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奖金用于业务经费和特殊贡献人的奖励。奖金或补贴由县财政全额支付。

6.  建立财政性存款激励机制。 人行内乡县支行按季对全县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净增额所占全县贷款净增额进行计算排名,报经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县财政局以此为标准,确定下一季度财政性存款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分配额,并调整存入相应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7.主要考核指标修订原因和办法

2014年版考核奖励办法,对银行机构的考核指标主要有三个:税收、存贷比、新增贷款。税收的奖励在企业税收奖励时予以考虑,避免重复奖励,本次修订取消了这一指标存贷比指标是个动态指标,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不受该指标限制,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银行又受监管指标制约,各银行考核时不是处于平等地位,且该指标受存款影响较大所以这一指标也不再考虑。本次修订仅考核新增贷款额,这一指标充分体现了银行机构对县域经济社会的信贷支持力度,也能够体现银行机构的努力程度,且新增贷款的增加,也会增加该银行的存款量。而且这一指标由人行统计系统提供,数据真实可靠,便于统计考核,所以,采取以5万元为奖励基数,当年度新增贷款每增加1亿元,相应增加1万元奖励资金,上不封顶的考核办法。为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向上级行申请核销贷款,确保新增贷款的真实准确,本次修订把核销贷款数纳入考核奖励标的。

增加了记功、嘉奖、惩罚性规定和向市级管理部门通报金融业绩制度。

8.县政府成立内乡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金融工作局、人行内乡县支行、银保监组、财政局和科工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工作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考核等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考核所需的数据和证明材料。

        文件地址: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


责任编辑:樊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