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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3-01-20 18:0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内乡县数字政府建设方案(2022-2025)》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31日
内乡县数字政府建设方案(2022-2025)
为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数字化治理服务能力水平,初步形成“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协同联动”的数字化转型工作格局,依据《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南阳市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南阳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国家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和分级分类建设智慧城市的战略部署,落实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提升政府服务能力、社会治理水平、创优营商环境为核心目标,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创新升级行政方式、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标准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整体型、智慧型、高效型数字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引领作用,以系统性、整体性思路统一规划部署,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数字政府体系,集约化、一体化统筹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共性支撑体系建设,实现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
需求引领,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需求为导向精准施策,聚焦群众、企业核心诉求和痛点难点,探索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方式,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形成具有内乡特色的服务型数字政府新模式。
创新驱动,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技术优势,以技术创新促进业务创新,推动协同治理体系完善,创新打造更智慧、更智能的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社会治理能力。
开放共享,安全可控。建立政务数据有序开放、数据安全切实保障的标准体系,加强脱敏保护、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健全技术与管理融合的数字政府安全保障体系,在安全的基础上,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与价值释放。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集约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
1.提升政务云服务水平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南阳市政务云平台推广使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以“按需分配、弹性服务”的原则为县直相关单位提供统一的云计算、云存储、云管控、云安全等云服务。逐步实现各个部门系统的上云迁移、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高效协同,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集约化基础支撑。
优化云资源管控和服务。出台全县政务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政务云资源申请、集中调度和综合服务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使用政务云的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提升企业云服务水平
鼓励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专业企业云提供商建设本地化企业云,提供完善的IaaS、PaaS、SaaS服务,为企业上云提供完善的基础服务;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及科研机构依托企业云建设公共研发平台、信息共享平台等行业类公共平台;制定完善企业上云扶持政策,鼓励企业上云,减少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改造费用。
牵头单位:县科工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3.完善政务外网建设
优化电子政务外网结构。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平台,向上实现与市电子政务外网连接,横向实现县直部门政务网络全覆盖接入,向下实现各乡镇(街道)接入,推进县、乡网络建设向村级延伸。拓展网络覆盖范围,加快推进社区、农村采用专线或VPN(虚拟专用网络)方式灵活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支持各运营商以专线形式提供灵活接入服务。
推进政务专网整合。依托移动互联网及5G移动通信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为政务服务应用统一规划建设非涉密无线政务专网,实现与政务外网、云平台以及非涉密政务专网的网络互连。依据省、市统一规划要求,通过网络割接、业务系统迁移、线路合并等方式,分阶段将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类分散隔离的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到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
牵头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民政局等使用电子政务外网并有专网整合任务的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4.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实施5G网络新基建工程和室内分布系统工程,深化共建共享。持续推进宽带扩容及光网改造,实现城乡光网全覆盖。建设满足物联网应用需求的NB-IoT(窄带物联网)网络。部署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加快推进政府及相关网站IPv6改造,加强IPv6网络安全能力建设,积极开展IPv6应用示范。积极推动与支撑数字政府发展相适应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服务等各类先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物联网接入及管理平台、区块链平台、人工智能能力平台。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科工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5.加快数据资源整合
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汇聚管理。整合本地各级、各部门相关数据资源,对接市政数局,推动县域数据回流,探索建立市县数据共用共享模式。在数据互通共享的基础上,沉淀政务数据资产,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库,满足各部门履行职责的共同需要。围绕社会发展核心领域,汇聚、整合相关数据,构建完善公共安全、政务服务、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经济运行等主题数据库及疫情防控、突发事件、营商环境等专题数据库,加快建设索引库、中间库,汇集互联网、运营商等社会数据,为政务服务、宏观调控、协同监管、应急指挥等提供完备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人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6.加强数据规范治理
健全数据标准及管理机制。制定数据汇聚、共享、开放标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以省、市统一数据资源目录为基础,围绕数据采集、管理、流通、应用等环节明确相关部门权责。建立长效持续的数据更新机制,形成科学的数据治理管理、操作流程,推动数据确权。各部门统一数据标准和采集规范,规范管理数据资源采集,并按照统一标准清洗、整合、比对,促进数据质量提升。探索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专业的力量参与数据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7.推动数据共享交换
完善县域数据中心,对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县域各类重要系统数据资源。建立数据资源目录和管理制度,实现数据资源目录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准确、鲜活、权威。加快推动各级、各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制定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有效推动数据流通与按需使用。
牵头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局、文广旅局等政务数据提供和使用的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8.推进数据资源开放
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完善全县公共数据目录体系,推动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数据资源纳入,实现数据目录化、全局动态化、动态实时化。围绕电子商务、立体交通、智慧文旅、普惠金融、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优先开放民生密切相关、社会迫切需要、效益更加明显的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的汇聚融合和创新利用;并探索建立大数据交易中心或平台,在城市一卡通、通讯运营商、人力资源等领域先行开展公共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模式,促进数据资产化、产品化。
牵头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县文广旅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产生政务数据的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三)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支撑体系
9.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紧密衔接国家、省、市政务服务事项最新变动,调整内乡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立足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目标,推进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跨省自助办等业务模式完善。持续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通办事项线上线下业务流程一致、办事材料一致、办理标准一致,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细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场景,丰富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信息的线上获取渠道,保证信息时效性。
积极推动服务场景创新。推进“一件事”主题集成,将职能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现业务流程再造,推进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场景引导办。推进“无感智办”服务创新,优先政务服务高频场景,加强业务协同,缩减冗余审批环节、减少材料提交,提高审批效率,通过主动对接、线上办理、快递送达等方式,切实提升服务对象办事感知及获得感。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0.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审批
提高审批服务标准化水平,推动县域审批一体化建设,加强行政审批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推进审批与各部门监管、服务环节之间的协同。打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高频事项“秒批智办”,促进审批内部环节数据上链,减少纸质材料提交,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串联审批变并联审批,审批流程无人化、智能化、自动化推进,有效提升审批效率。积极推动服务场景创新。推进“一件事”主题集成,将职能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现业务流程再造,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场景引导办。推进“无感智办”,优先政务服务高频场景,加强业务协同,缩减冗余审批环节、减少材料提交,提高审批效率,通过主动对接、线上办理、快递送达等方式,切实提升服务对象办事感知及获得感。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1.打造便捷易用内乡政务App
探索打造内乡政务服务App功能,建成城市服务移动端统一入口,实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多类服务汇集、信息整合,立足市民、企业需求延伸服务范畴,提供统一便捷入口。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把握“高频、刚需”场景诉求,围绕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民生领域,整合资源,打造包括信息发布、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多个功能板块的内乡政务App,为市民、企业提供个性专属数字空间,实现自然人和企业“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建立政务App数字化运营团队,迭代扩展线上政务服务覆盖面,配合事项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落地,持续优化使用体验,全面提升指尖办事占比。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等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2.提升线下服务大厅办事感知
优化线下服务大厅布局和窗口设置,加快完善综合窗口建设,优化办事服务分区及办事引导,提高办事效率及办事感知。基于政务事项流程再造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打破传统服务大厅中各部门独立窗口办理模式,推进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事项更加丰富,提升综合窗口后台系统支撑能力。开设创新服务和场景式办事专区,实现群众办事“一窗办理”,让群众办事少跑路、不重复跑路,充分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13.完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
打造“线上有速度,线下有温度”的政务服务模式,关注弱势群体,线下大厅设置关爱专区,重点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推进政务“代办”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基层,为特殊对象提供线上预约、线下代办服务。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无缝衔接”,推进线下市民服务大厅、线上政务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内乡政务服务App等多渠道、多终端办事的流程同步,办事消息及时推送,提升群众办事感知。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4.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
推进好差评系统建设完善。扩大用户点评覆盖范围,用户在办理政务事项时,可对综合服务能力、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在线评价。将现有各类汇聚的政务服务相关数据与评价指标建立关联,探索目前尚未覆盖的服务指标,打造本地特色服务,深化服务质量分析,实现政务服务效能分析。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服务深度和成熟度等,对各级、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行有效评估。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打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
15.实现社会精细化综合治理
(1)依托内乡智慧城市“领导驾驶舱”,整合接入重点单位核心系统,建设完善可视化全域综合信息监测和调度指挥系统,提升“一网通管”能力。整合接入住建、交通、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连接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智慧停车系统、立体交通、智慧文旅、城市应急指挥、便民服务、智慧社区平台等,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加强“一张图”数据体系及应用建设,以“一张图”为基础实现城市动态、环境、交通、保障供应、基础设施等维度态势感知直观反映,实现城市运行状态的实时化监测,探索交通保障、应急处置等领域的数据共享和应用支持,聚焦城市运行中的堵点、痛点、盲点,实现精准响应和及时处置。
牵头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2)完善“一核三化”内乡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打造群众深度参与的网格管理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治理机制,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数字化解决路径,增强治理效能、提升群众幸福感。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6.打造“互联网+监管”应用
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技术,进一步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功能,向上对接国家、省级“互联网+监管”系统,横向联通各部门已建监管业务系统,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融合,创新和完善协同监管方式。遵循省“互联网+监管”规划,深化监管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实行重点监管制度、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非现场监管、联合监管应用,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应用,持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17.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建立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深化“数字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提升维护国家安全、打击犯罪的能力。持续推进以“雪亮工程”为核心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建设,实现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及领域的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重点建设升级包括公安大数据资源平台、一村(格)一警智能工作平台在内的基础支撑平台,加强视频图像与公安业务数据的融合应用,同时开展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管控系统建设,做好视频图像信息的安全保障。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18.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
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大厅建设,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联动应急管理;部署县域内指挥信息网、物联感知网、卫星通讯网、无线通讯网络节点,横向与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气象、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教育、卫生健康、消防救援、防震减灾、矿山等监测数据互联互通,推进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与“雪亮工程”“蓝天卫士”等视频监控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纵向与省、市两级应急系统指挥联动。结合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9.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治理
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对大气、水、噪音、土壤等生态要素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之间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大气、噪声、污染源、水资源、机动车尾气等环境数据互通整合,打造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
牵头单位: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五)营造富有活力的优质营商环境
20.提高涉企服务质量效率
(1)进一步推进政策直达、财政直补,提高涉企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加快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服务,基于数据分析构建企业画像,实现“千企千面、精准推送”。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提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能力,聚焦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等典型场景推进“一站式”服务。
牵头单位:县科工局
责任单位:县不动产中心、县住建局等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2)加快税务数字化转型,推行“多税合一综合申报”,拓宽手机App、一体化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提升办税效率。
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3)推广使用好“互联网+政府采购”平台,推进政府采购“一张网”平台县级全覆盖,结合数字化手段优化采购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21.提升市场服务便利水平
(1)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进不见面开标,提升招投标服务水平,推动各部门在同一平台监管,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交易环境,提高招投标智慧化监管水平,建立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2)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作,落实“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合理放宽数字经济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环境,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在县域培育发展,简化相关审批手续。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3)推广线上办电、精简用水用气报装流程,提升企业办电、供水供气效率。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供水服务中心、县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4)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完善信用金融服务平台功能,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探索信贷服务“全流程线上化”,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22.健全法治服务保障水平
畅通企业破产通道,缩短审理周期,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依托智能化手段集约、便捷实现合同案件高效送达、审判执行,构建电子送达、直接送达、邮政送达互为补充的送达体系。加大协调结案力度,降低解决商业纠纷成本。
牵头单位:县法院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23.强化信用联合监管机制
加快内乡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按照省、市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要求,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实现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信用监管全覆盖,便利企业各类经营活动。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务事务等行政管理领域大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和精准监管,拓展市场经济领域、社会民生领域信用应用。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六)创新科学高效的行政决策体系
24.构建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
按照“安全可靠、协同共享、易用高效”的原则,搭建电脑端和移动端协同办公系统,为县直各部门提供统一的公文处理、会务管理、即时通讯、内部事务审批等服务,打造集约化的政务应用移动化生态,实现统一服务入口、统一办公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沟通协作和统一档案管理,全面推进县域行政办公的协同化、移动化和智能化。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5.建立经济运行大数据分析体系
推动建设经济运行大数据分析系统,汇聚重点领域的产业组织、生产能力、生产要素、市场竞争、资源环境等信息数据,兼顾投资、消费、就业、税收、财政、金融、能源等经济运行监测数据,构建经济运行主题库。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
26.开展多元化协同共治
依托政府网站、云上内乡等政务新媒体,提高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及时公开信息,畅通互动渠道,方便群众随时查询政府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参政议政。加强大数据技术在动态搜集公众需求,准确掌握社会大众的意愿和期望方面的作用,提升政府决策多方参与程度。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七)完善智慧普惠的公共服务体系
27.大力建设数字乡村
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完善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动态监测数据库,立足“三个面向”(面向管理用户提供高效监管和数据采集服务,面向决策用户提供决策分析和应急指挥服务,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实现“三个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为农业农村运行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建设数字乡村。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提升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建设水平,加强益农信息社规范运营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扩大覆盖范围,服务数字乡村发展。加快建设县级农产品追溯点,优化追溯点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等配置,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入驻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管追溯平台。进一步升级“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补充必要的摄像头数量,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视频监控联动,提升动态预警分析能力和监管数字化水平。
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大力发展“互联网+党务”“互联网+村务”,依托乡村在线APP建立“村民微信群”。推进数字乡村治理试点建设,建设农村集体产权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28.打造智能化数字社区应用
推进县域数字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联合智安小区、智慧养老等平台,积极推进整合城乡社区数据,形成全县社区数据库,打通市、县、乡、村(社区)服务管理信息化和网格化,提高县域社区治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增强居民服务体验感。
推动社会救助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打造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各项救助业务申请、受理、审核等流程线上办理,汇聚各类数据,建立社会救助数据库,救助对象信息动态化更新、实时核对、及时提醒,为全面、高效实现精准救助、公平救助提供数据支撑,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29.构建数字健康体系
(1)加快推进县域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建立便捷化的医疗服务体系、人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高效化的信息支撑体系、常态化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动态更新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医疗健康数据资源库。加快推进医共体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医疗”“互联网+健康”等工程建设,实现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面上云,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居民健康卡应用体系,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医疗健康新型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2)建立全县统一的医保信息数据库,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实时交互机制,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为推进医保全流程数字化服务提供支撑,为医保服务全县通办提供支持。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整合医疗付费、医疗费报销等功能;建设全县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国家、省级、市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为医保业务办理、监督管理、公共服务、决策分析提供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支撑,大幅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医院、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0.推动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
加快推进全县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动数字校园建设,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实现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的典型途径。不断提高师生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和信息素养,为县域教育治理能力优化、教育决策提供支撑,优化教育管理能力,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31.完善文旅智能化体验
积极推进智慧景区创建,增加物联网终端设备,丰富景区数据来源,整合景区、酒店、涉旅企业等多源数据,形成统一的文旅行业主题数据库,与城管、交通、公安、环保、气象、应急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2.提升数字金融服务水平
加快我县“金融+信用”服务平台上线运营,畅通企业征信信息查询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为融资业务提供高质量的信用信息支撑,帮助金融机构快速研判企业信用风险,帮助企业更高效、更低成本进行融资。
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3.打造数字交通体系
加快建设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化、智能化的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应急等信息化系统,打造数字化交通体系。普及智能“诱导牌”,建设智慧停车、智慧交通、智能收费等交通智慧化应用,推进交通资源和停车资源高效利用。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4.加快数字住建发展
进一步整合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资源,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业务专题数据库,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对设计施工、监理、房屋征收、房地产市场监管、市政设施、公用事业、村镇建设、住房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等各环节的智能管理和业务协同,为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房管中心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八)赋能内乡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35.推动数字赋能产业升级
围绕重点产业优先推动数据汇聚,建立产业数据主题库,建立起覆盖科技能力、数据要素、政府决策和产业动态等重点方向的产业相关数据体系,为产业发展、政策指引提供支持,结合内乡县特色产业、重点产业打造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加强与先进地区在数据处理、业务协作、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广泛合作,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数字基础。
牵头单位:县科工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36.建设安全保障体系
逐步推进安全技术手段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形成覆盖政务云、网、大数据基座、政务业务应用的安全保障技术支撑能力。完善政务网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支撑开展安全域规划、边界防护、入侵防御、接入认证、威胁防御等工作,构建电子政务外网纵深防护体系。积极开展基础软硬件设备国产化适配工作,提高供应链安全水平。
加强安全运营体系构建,落实网络安全运营、管理、监督责任,健全跨部门安全工作联动机制。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升安全人员技术与支撑保障水平。开展常态安全合规评估、督查检查,形成闭环管理。完善网络安全应急保障机制,提升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与快速处置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委机要局、县委保密局、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科工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探索建立内乡县大数据应用暨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数字政府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审定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工作计划,构建全县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建立数字政府建设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推进数字政府具体建设工作,负责数字政府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建立“专项专岗”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县数字政府专家委员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协助开展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项目验收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二)制度保障
健全驱动数字政府发展的动力机制,遵循河南省、南阳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机制要求,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县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培育和提升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内生动力。研究制定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配套制度,包括建设运营管理、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政务服务管理、绩效考核等,修订涉及信息化、数字化的政府投资类项目的管理流程,确立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的必要性。研究制定政府服务、数据共享、业务管理、技术应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加快构建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建立数字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从数据开放共享和应用建立服务的数量、质量、价值、效果、服务感知、营商环境改善等多个维度全方位考评,激发部门主观能动性,全面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三)资金保障
建立科学合理、集约节约的投资模式和资金保障机制。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积极与电信运营商、知名IT企业等合作,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共同参与的建设模式,在确保系统稳定、数据安全的基础上,鼓励非核心系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建设;完善财政资金分级投入机制,规范数字政府建设相关资金的预算编制和使用管理,加大数字政府建设资金投入和统筹管理力度;积极争取市级、省级、国家级专项资金支持,减轻本级财政压力。
(四)运营保障
以内乡县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探索建立本地化的“管、运、建、研”分离运营模式,实现政府管理优势与企业运营优势的高效结合。根据非营利性项目、经营性项目的性质及实际建设需求,灵活采取“企业总包建设运营”“领军企业生态圈建设+主导企业运营”等不同建设运营模式,健全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各方的引导及监督,保障我县数字政府建设高效推进。项目运营上优先考虑采用本地团队驻场方式,减少运营团队人员流动,提高项目运营效率,保障项目运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附件:内乡县数字政府建设方案任务清单(2022-2025)
附件
内乡县数字政府建设方案任务清单(2022-2025)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一、建立集约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 | 1.提升政务云服务水平 | 1 |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南阳市政务云平台推广使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以“按需分配、弹性服务”的原则为县直相关单位提供统一的云计算、云存储、云管控、云安全等云服务。逐步实现各个部门系统的上云迁移、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高效协同,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集约化基础支撑。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各乡镇人民政府,使用政务云的县直相关单位 | 2023年 12月底前 |
2 | 优化云资源管控和服务。出台全县政务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政务云资源申请、集中调度和综合服务运行机制。 | |||||
2.提升企业云服务水平 | 3 | 鼓励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专业企业云提供商建设本地化企业云,提供完善的IaaS、PaaS、SaaS服务,为企业上云提供完善的基础服务;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及科研机构依托企业云建设公共研发平台、信息共享平台等行业类公共平台;制定完善企业上云扶持政策,鼓励企业上云,减少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改造费用。 | 县科工局 | 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 | 2023年基本完成,并持续 推进 | |
一、建立集约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 | 3.完善政务外网建设 | 4 | 优化电子政务外网结构。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管理平台,向上实现与市电子政务外网连接,横向实现县直部门政务网络全覆盖接入,向下实现各乡镇(街道)接入,推进县、乡网络建设向村级延伸。拓展网络覆盖范围,加快推进社区、农村采用专线或VPN(虚拟专用网络)方式灵活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支持各运营商以专线形式提供灵活接入服务。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县卫健委、县民政局等使用电子政务外网并有专网整合任务的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12月底前 |
5 | 推进政务专网整合。依托移动互联网及5G移动通信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为政务服务应用统一规划建设非涉密无线政务专网,实现与政务外网、云平台以及非涉密政务专网的网络互连。依据省、市统一规划要求,通过网络割接、业务系统迁移、线路合并等方式,分阶段将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类分散隔离的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到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 | |||||
4.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 6 | 加快实施5G网络新基建工程和室内分布系统工程,深化共建共享。持续推进宽带扩容及光网改造,实现城乡光网全覆盖。建设满足物联网应用需求的NB-IoT(窄带物联网)网络。部署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加快推进政府及相关网站IPv6改造,加强IPv6网络安全能力建设,积极开展IPv6应用示范。积极推动与支撑数字政府发展相适应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服务等各类先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物联网接入及管理平台、区块链平台、人工智能能力平台。 | 县委网信办、县科工局 | 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2024年基本完成,并持续 推进 | |
二、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 5.加快数据资源整合 | 7 | 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汇聚管理。整合本地各级、各部门相关数据资源,对接市政数局,推动县域数据回流,探索建立市县数据共用共享模式。在数据互通共享的基础上,沉淀政务数据资产,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库,满足各部门履行职责的共同需要。围绕社会发展核心领域,汇聚、整合相关数据,构建完善公共安全、政务服务、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经济运行等主题数据库及疫情防控、突发事件、营商环境等专题数据库,加快建设索引库、中间库,汇集互联网、运营商等社会数据,为政务服务、宏观调控、协同监管、应急指挥等提供完备数据支撑。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县发改委、县人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 2023年 12月底前 |
6.加强数据规范治理 | 8 | 健全数据标准及管理机制。制定数据汇聚、共享、开放标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以省、市统一数据资源目录为基础,围绕数据采集、管理、流通、应用等环节明确相关部门权责。建立长效持续的数据更新机制,形成科学的数据治理管理、操作流程,推动数据确权。各部门统一数据标准和采集规范,规范管理数据资源采集,并按照统一标准清洗、整合、比对,促进数据质量提升。探索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专业的力量参与数据治理工作。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 2023年 12月底前 | |
二、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 7.推动数据共享交换 | 9 | 完善县域数据中心,对接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汇聚县域各类重要系统数据资源。建立数据资源目录和管理制度,实现数据资源目录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准确、鲜活、权威。加快推动各级、各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制定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有效推动数据流通与按需使用。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县公安局、交通局、文广旅局等政务数据提供和使用的县直相关单位 | 2023年 12月底前 |
8.推进数据资源开放 | 10 | 依托全市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完善全县公共数据目录体系,推动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及社会数据资源纳入,实现数据目录化、全局动态化、动态实时化。围绕电子商务、立体交通、智慧文旅、普惠金融、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优先开放民生密切相关、社会迫切需要、效益更加明显的公共数据资源,安全有序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的汇聚融合和创新利用;并探索建立大数据交易中心或平台,在城市一卡通、通讯运营商、人力资源等领域先行开展公共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模式,促进数据资产化、产品化。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县城市管理局、县文广旅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产生政务数据的县直相关单位 | 2024年 12月底前 | |
三、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支撑体系 | 9.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 | 11 |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紧密衔接国家、省、市政务服务事项最新变动,调整内乡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立足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一网通办目标,推进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跨省自助办等业务模式完善。持续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通办事项线上线下业务流程一致、办事材料一致、办理标准一致,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细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场景,丰富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信息的线上获取渠道,保证信息时效性。 | 县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 政府 | 2023年 12月底前 |
12 | 积极推动服务场景创新。推进“一件事”主题集成,将职能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现业务流程再造,推进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场景引导办。推进“无感智办”服务创新,优先政务服务高频场景,加强业务协同,缩减冗余审批环节、减少材料提交,提高审批效率,通过主动对接、线上办理、快递送达等方式,切实提升服务对象办事感知及获得感。 | |||||
三、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支撑体系 | 10.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审批 | 13 | 提高审批服务标准化水平,推动县域审批一体化建设,加强行政审批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推进审批与各部门监管、服务环节之间的协同。打通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高频事项“秒批智办”,促进审批内部环节数据上链,减少纸质材料提交,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串联审批变并联审批,审批流程无人化、智能化、自动化推进,有效提升审批效率。 | 县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12月底前 |
11.打造便捷易用内乡政务App | 14 | 探索打造内乡政务服务App功能,建成城市服务移动端统一入口,实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多类服务汇集、信息整合,立足市民、企业需求延伸服务范畴,提供统一便捷入口。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把握“高频、刚需”场景诉求,围绕医、学、住、行、生、老、病、养等民生领域,整合资源,打造包括信息发布、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多个功能板块的内乡政务App,为市民、企业提供个性专属数字空间,实现自然人和企业“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建立政务App数字化运营团队,迭代扩展线上政务服务覆盖面,配合事项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落地,持续优化使用体验,全面提升指尖办事占比。 | 县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等具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12月底前 | |
12.提升线下服务大厅办事感知 | 15 | 优化线下服务大厅布局和窗口设置,加快完善综合窗口建设,优化办事服务分区及办事引导,提高办事效率及办事感知。基于政务事项流程再造与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打破传统服务大厅中各部门独立窗口办理模式,推进综合服务窗口办理事项更加丰富,提升综合窗口后台系统支撑能力。开设创新服务和场景式办事专区,实现群众办事“一窗办理”,让群众办事少跑路、不重复跑路,充分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 县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3年 12月底前 | |
三、健全统一规范的公共支撑体系 | 13.完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 | 16 | 打造“线上有速度,线下有温度”的政务服务模式,关注弱势群体,线下大厅设置关爱专区,重点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推进政务“代办”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基层,为特殊对象提供线上预约、线下代办服务。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无缝衔接”,推进线下市民服务大厅、线上政务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内乡政务服务App等多渠道、多终端办事的流程同步,办事消息及时推送,提升群众办事感知。 | 县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 | 各乡镇 人民政府 | 2022年 12月底前 |
14.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 | 17 | 推进好差评系统建设完善。扩大用户点评覆盖范围,用户在办理政务事项时,可对综合服务能力、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在线评价。将现有各类汇聚的政务服务相关数据与评价指标建立关联,探索目前尚未覆盖的服务指标,打造本地特色服务,深化服务质量分析,实现政务服务效能分析。围绕服务方式完备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在线服务深度和成熟度等,对各级、各部门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行有效评估。 | 县行政审批服务 中心 | 各乡镇 人民政府 | 2023年 12月底前 | |
四、强化精准协同的社会治理体系 | 15.实现社会精细化综合治理 | 18 | 依托内乡智慧城市“领导驾驶舱”,整合接入重点单位核心系统,建设完善可视化全域综合信息监测和调度指挥系统,提升“一网通管”能力。整合接入住建、交通、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连接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智慧停车系统、立体交通、智慧文旅、城市应急指挥、便民服务、智慧社区平台等,提升社会治理智慧化水平。加强“一张图”数据体系及应用建设,以“一张图”为基础实现城市动态、环境、交通、保障供应、基础设施等维度态势感知直观反映,实现城市运行状态的实时化监测,探索交通保障、应急处置等领域的数据共享和应用支持,聚焦城市运行中的堵点、痛点、盲点,实现精准响应和及时处置。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12月底 |
19 | 完善“一核三化”内乡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打造群众深度参与的网格管理制度,完善矛盾纠纷治理机制,探索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数字化解决路径,增强治理效能、提升群众幸福感。 | 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年 12月底 | ||
16.打造 | 20 | 遵循省“互联网+监管”规划,深化监管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探索实行重点监管制度、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非现场监管、联合监管应用,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应用,持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委 | 2024年 12月底 | |
四、强化精准协同的社会治理体系 | 17.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 21 | 建立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深化“数字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提升维护国家安全、打击犯罪的能力。持续推进以“雪亮工程”为核心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建设,实现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及领域的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重点建设升级包括公安大数据资源平台、一村(格)一警智能工作平台在内的基础支撑平台,加强视频图像与公安业务数据的融合应用,同时开展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管控系统建设,做好视频图像信息的安全保障。 | 县公安局 | 各乡镇 人民政府 | 2023年 6月底前 |
18.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 | 22 | 加快推进应急指挥大厅建设,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联动应急管理;部署县域内指挥信息网、物联感知网、卫星通讯网、无线通讯网络节点,横向与公安、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气象、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教育、卫生健康、消防救援、防震减灾、矿山等监测数据互联互通,推进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与“雪亮工程”“蓝天卫士”等视频监控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纵向与省、市两级应急系统指挥联动。结合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直各单位 | 2024年 12月底前 | |
19.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治理 | 23 | 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对大气、水、噪音、土壤等生态要素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水利、农业、气象等部门之间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大气、噪声、污染源、水资源、机动车尾气等环境数据互通整合,打造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的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 | 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 | 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等县直相关 单位
| 2023年 6月底前 | |
五、营造富有活力的优质营商环境 | 20.提高涉企服务质量效率 | 24 | 进一步推进政策直达、财政直补,提高涉企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加快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服务,基于数据分析构建企业画像,实现“千企千面、精准推送”。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提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能力,聚焦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等典型场景推进“一站式”服务。 | 县科工局 | 县不动产中心、县住建局等县直相关 单位 | 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
25 | 加快税务数字化转型,推行“多税合一综合申报”,拓宽手机App、一体化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提升办税效率。 | 县税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 ||
26 | 推广使用好“互联网+政府采购”平台,推进政府采购“一张网”平台县级全覆盖,结合数字化手段优化采购信息公开机制,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 县财政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 ||
21.提升市场服务便利水平 | 27 | 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进不见面开标,提升招投标服务水平,推动各部门在同一平台监管,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交易环境,提高招投标智慧化监管水平,建立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 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 县直相关单位 | 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 |
28 |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工作,落实“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合理放宽数字经济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环境,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在县域培育发展,简化相关审批手续。 | 县发改委、县商务局 | 县直相关单位 | 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五、营造富有活力的优质营商环境 | 21.提升市场服务便利水平 | 29 | 推广线上办电、精简用水用气报装流程,提升企业办电、供水供气效率。
| 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 | 县供水服务中心、县供电公司、华润燃气、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等县直相关单位 | 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
30 | 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完善信用金融服务平台功能,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问题,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探索信贷服务“全流程线上化”,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 | 县金融服务中心 | 县直相关单位、各金融 机构 | 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 ||
22.健全法治服务保障水平 | 31 | 畅通企业破产通道,缩短审理周期,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依托智能化手段集约、便捷实现合同案件高效送达、审判执行,构建电子送达、直接送达、邮政送达互为补充的送达体系。加大协调结案力度,降低解决商业纠纷成本。 | 县法院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 |
23.强化信用联合监管机制 | 32 | 加快内乡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按照省、市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要求,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实现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信用监管全覆盖,便利企业各类经营活动。在行政审批、行政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务事务等行政管理领域大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和精准监管,拓展市场经济领域、社会民生领域信用应用。 | 县发改委 |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 |
六、创新科学高效的行政决策体系 | 24.构建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 | 33 | 按照“安全可靠、协同共享、易用高效”的原则,搭建电脑端和移动端协同办公系统,为县直各部门提供统一的公文处理、会务管理、即时通讯、内部事务审批等服务,打造集约化的政务应用移动化生态,实现统一服务入口、统一办公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沟通协作和统一档案管理,全面推进县域行政办公的协同化、移动化和智能化。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2023年 12月底前 |
25.建立经济运行大数据分析体系 | 34 | 推动建设经济运行大数据分析系统,汇聚重点领域的产业组织、生产能力、生产要素、市场竞争、资源环境等信息数据,兼顾投资、消费、就业、税收、财政、金融、能源等经济运行监测数据,构建经济运行主题库。 | 县发改委 | 县统计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2024年 12月底 | |
26.开展多元化协同共治 | 35 | 依托政府网站、云上内乡等政务新媒体,提高政府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及时公开信息,畅通互动渠道,方便群众随时查询政府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参政议政。加强大数据技术在动态搜集公众需求,准确掌握社会大众的意愿和期望方面的作用,提升政府决策多方参与程度。 |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2024年 12月底前 | |
七、完善智慧普惠的公共服务体系 | 27.大力建设数字乡村 | 36 | 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完善农业农村基础数据库、专题数据库、动态监测数据库,立足“三个面向”(面向管理用户提供高效监管和数据采集服务,面向决策用户提供决策分析和应急指挥服务,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实现“三个融合”(技术融合、数据融合、业务融合),为农业农村运行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 县农业 农村局 | 县乡村振兴局、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 中心 | 2024年 12月底前 |
37 | 建设数字乡村。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行动,提升省级数字乡村示范县建设水平,加强益农信息社规范运营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扩大覆盖范围,服务数字乡村发展。加快建设县级农产品追溯点,优化追溯点信息化设备、网络监控设备等配置,推动农产品生产主体入驻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管追溯平台。进一步升级“蓝天卫士”电子监控系统,补充必要的摄像头数量,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视频监控联动,提升动态预警分析能力和监管数字化水平。 | |||||
38 | 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大力发展“互联网+党务”“互联网+村务”,依托乡村在线APP建立“村民微信群”。推进数字乡村治理试点建设,建设农村集体产权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 |||||
七、完善智慧普惠的公共服务体系 | 28.打造智能化数字社区应用 | 39 | 推进县域数字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联合智安小区、智慧养老等平台,积极推进整合城乡社区数据,形成全县社区数据库,打通市、县、乡、村(社区)服务管理信息化和网格化,提高县域社区治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增强居民服务体验感。 | 县民政局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 2024年基本完成,并持续 推进 |
40 | 推动社会救助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打造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各项救助业务申请、受理、审核等流程线上办理,汇聚各类数据,建立社会救助数据库,救助对象信息动态化更新、实时核对、及时提醒,为全面、高效实现精准救助、公平救助提供数据支撑,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 |||||
29.构建数字健康体系 | 41 | 加快推进县域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建立便捷化的医疗服务体系、人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高效化的信息支撑体系、常态化的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动态更新的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医疗健康数据资源库。加快推进医共体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医疗”“互联网+健康”等工程建设,实现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面上云,加快建立健全电子居民健康卡应用体系,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医疗健康新型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 | 县卫健委 | 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2023年 12月底前 | |
七、完善智慧普惠的公共服务体系 |
| 42 | 建立全县统一的医保信息数据库,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实时交互机制,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能力,为推进医保全流程数字化服务提供支撑,为医保服务全县通办提供支持。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整合医疗付费、医疗费报销等功能;建设全县一体化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对接国家、省级、市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支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为医保业务办理、监督管理、公共服务、决策分析提供标准化、智能化、便捷化支撑,大幅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 县医疗 保障局 | 县医院、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2023年 12月底前 |
30.推动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 | 43 | 加快推进全县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进一步推动数字校园建设,探索在信息化条件下实现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的典型途径。不断提高师生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和信息素养,为县域教育治理能力优化、教育决策提供支撑,优化教育管理能力,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 县教体局 | 各乡镇 人民政府 | 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并持续推进 | |
31.完善文旅智能化体验 | 44 | 积极推进智慧景区创建,增加物联网终端设备,丰富景区数据来源,整合景区、酒店、涉旅企业等多源数据,形成统一的文旅行业主题数据库,与城管、交通、公安、环保、气象、应急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 县文广 旅局
| 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南阳市生态环境局内乡分局、县气象局、县应急管理局 | 2024年 12月底前 | |
七、完善智慧普惠的公共服务体系 | 32.提升数字金融服务水平 | 45 | 加快我县“金融+信用”服务平台上线运营,畅通企业征信信息查询机制,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为融资业务提供高质量的信用信息支撑,帮助金融机构快速研判企业信用风险,帮助企业更高效、更低成本进行融资。 | 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发改委 | 县法院、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 2023年 12月底前 |
33.打造数字交通体系 | 46 | 加快建设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化、智能化的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应急等信息化系统,打造数字化交通体系。普及智能“诱导牌”,建设智慧停车、智慧交通、智能收费等交通智慧化应用,推进交通资源和停车资源高效利用。 | 县交通 运输局 | 县公安局 | 2024年 12月底前 | |
34.加快数字住建发展 | 47 | 进一步整合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资源,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业务专题数据库,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对设计施工、监理、房屋征收、房地产市场监管、市政设施、公用事业、村镇建设、住房保障、重点工程项目等各环节的智能管理和业务协同,为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 县住建局、县房管中心 | 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12月底前 | |
八、赋能内乡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 35.推动数字赋能产业升级 | 48 | 围绕重点产业优先推动数据汇聚,建立产业数据主题库,建立起覆盖科技能力、数据要素、政府决策和产业动态等重点方向的产业相关数据体系,为产业发展、政策指引提供支持,结合内乡县特色产业、重点产业打造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加强与先进地区在数据处理、业务协作、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广泛合作,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数字基础。 | 县科工局 | 县发改委、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 | 2024年基本完成,并持续 推进 |
36.建设安全保障体系 | 49 | 逐步推进安全技术手段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并定期进行评估,形成覆盖政务云、网、大数据基座、政务业务应用的安全保障技术支撑能力。完善政务网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支撑开展安全域规划、边界防护、入侵防御、接入认证、威胁防御等工作,构建电子政务外网纵深防护体系。积极开展基础软硬件设备国产化适配工作,提高供应链安全水平。 | 县委 网信办 | 县委机要局、县委保密局、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县科工局 | 2025年 | |
50 | 加强安全运营体系构建,落实网络安全运营、管理、监督责任,健全跨部门安全工作联动机制。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升安全人员技术与支撑保障水平。开展常态安全合规评估、督查检查,形成闭环管理。完善网络安全应急保障机制,提升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与快速处置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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