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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内乡县直接投融资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解读材料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3-05-16 09:5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日前,内乡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内乡县直接投融资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问: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修订完成《证券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开展新三板分层管理及转板上市改革,2021年设立北交所,今年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我县直接投融资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为抢抓重大政策机遇按照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人行内乡县支行在参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企业上市三年倍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2〕87号)的基础上,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实际,牵头拟定了该《实施意见》。

二、问:《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末,全县企业直接融资水平显著提高,社会融资结构明显优化,全县本土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4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4家,上市公司数量取得新的突破;上市后备企业达到20家,新增完成股改企业20家,进一步完善我县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全县各类企业年完成新增直接融资50亿元以上,运用股票、债券、基金、货币市场等进行直接融资比重显著提高。

三、问:《实施意见》的重点工作是什么?

(一)股票市场融资

1.推动现有企业股份制改制。引导现有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具备对接资本市场的基本条件。从规模以上企业入手,逐步扩展到全县所有中小企业,开展规范化股份制改制“三年行动计划”。自2023年起,每年股改企业比例不低于30%;到2026年末,力争实现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完成股改。鼓励新设市场主体初始登记为股份公司。各乡镇、科工局、开发区等职能部门要对股改企业给予指导,积极推动企业加快改制步伐,为企业改制创造良好环境。通过3年努力,实现全县股份企业数量达到30家以上。

2.建立分层次后备上市企业资源库。结合企业生产特点,将企业按照中原股交所挂牌、新三板挂牌、科创板、创业板、主板、境外上市等实施层级、动态分类,健全充实后备企业资源库,形成金字塔分布结构。精准分类开展企业上市挂牌前培育、辅导,制定上市挂牌三年计划目标,分类分层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一批县属国有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推进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整体上市,积极利用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

3.建立重点上市企业培育机制。从重点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骨干企业中,筛选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一定核心竞争力、主业突出、成长性好的企业,建立重点上市企业培育库,并动态扩大“蓄水池”。按照“一家企业、一名县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上市工作推进机制,实施“一企一策”,逐企实施分类、分梯次精心培育。自然资源、房管中心、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要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优先推荐申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奖补和退税政策,强化政银企对接,保障企业资金供给。与券商、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金融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定期召开协商会议,推进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的深度合作,有针对性地辅导报审。

4.有序推动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利用我国目前证券市场降低企业上市门坎,全面推行注册制的有利时机,对上市后备企业分类排序,科学调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积极构建梯次推进格局。重点推动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行业龙头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抢抓注册制改革机遇,推动更多创新性、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到创业板上市;重点培育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优质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引导优质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创新层挂牌交易,并适时实现转板上市;加快内乡县农商银行上市的步伐;加快推进全宇制药转主板,朝主板上市目标迈进;支持暂不符合上市条件但有发展空间的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不符合境内上市条件的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引导其到香港、新加坡、欧洲等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我县的,视同企业上市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扶持。

5.增强上市公司再融资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非公开发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和票据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实现低成本扩张。引导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两端资源、品牌、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并购整合,增强自身实力,打造产业龙头。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源,以资产重组、吸收合并、定向增发、整体上市等方式进行资源优化整合,支持具有较强实力的上市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发起组建产业并购基金,推动以资本为纽带的强强联合,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二)债券市场融资

1.提升债券市场利用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公司债、企业债等各种债务融资工具,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开展融资主体信用评级,加快培育一批合格发债主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债、绿色债等新型债券品种使用。积极尝试发行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探索新型城镇化融资新渠道。推进国有平台公司提升信用评级在AA+以上,实施债券发行计划,用好用足发债规模。紧密跟踪企业到期债券资金兑付情况,及时督促有潜在兑付风险的企业与主承销商对接,采取有效方式防控企业债券违约风险。

2.推动资产证券化融资。发挥基础资产的融资功能,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重新组合,转变为可以在资本市场上转让和流通的证券,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盘活优质存量资产。依托我县现金流稳定的供电、供水、供气等公共领域经营性优质资产和牧原猪舍产权等优质企业资产,研究开发利用券商管理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有效融资。

(三)基金市场融资

1.实施“引基入内”工程。鼓励引导境内外有实力的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进入内乡,投资我县市场前景好、成长性高的中小企业。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跟投,投资引进优质项目和资源,助力我县产业发展。要把引入基金作为招商引资内容,纳入奖励范畴。

2.要构建以基金运作为主导的产业投融资方式。要引进基金管理公司,入驻金融街区,把基金公司作为金融街区的标配,构建“金融街+公司+基金”架构,形成带着基金去招商、运用基金抓孵化的新模式。要推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业务,吸引境外资金投资我县产业项目。探索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业务,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要积极引进保险资金投资我县基础设施。

3.继续发展壮大我县产业基金。在我县已设立或参与运作的县域高质量发展基金、南水北调对口协作产业投资基金、河南农综产业基金等基础上,加快设立预制菜平行基金,进一步壮大投资基金的规模。

4.积极推动基础设施不动产项目基金(即REITs)落地。要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推动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在内乡落地。要在仓储物流、产业园建设、清洁能源、保障房建设、汽车配件等传统行业和新基建、新能源、新消费等新兴产业领域,持续梳理符合条件的存量资产项目,协调支持符合条件的REITs项目在沪深交易所发行。

(四)运用金融租赁等金融工具融资

拓宽杠杆租赁、回租租赁、委托租赁、风险租赁等业务范围,采用与银行、信托公司合作租赁的复合式租赁方式,开展多层次的融资租赁业务。发挥金融租赁工具在项目投资和产品销售中的作用,解决重大工程设备资金。同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各专业投融资公司和有关专项基金设计安全可靠的金融产品,实现政府专项资金合规、安全的增值目标。

(五)货币市场融资

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行短期融资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债券结算代理业务,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正回购交易融入资金。引导企业利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的贴现功能融资。引导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企业利用利率互换、远期售汇、债券借贷等货币市场衍生工具规避市场风险。

(六)外汇市场融资

目前,试点地区企业可以利用便利化额度(500万美元)自主借入外债,平均利率为2.4%,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经营或者做贸易。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高水平开放。同时,实施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取消试点企业外债逐笔登记要求,便利企业在外债额度内灵活借还,有效减少企业“脚底”成本。外贸企业也可以利用债务在国际市场上融资,也可以借入外国银行信贷资金。

四、《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内乡县直接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内乡县支行、发改委、财政局、科工局、开发区、招商中心、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组成,负责对直接投融资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融服务中心和人行内乡县支行,金融服务中心和人行内乡县支行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建立直接投融资体系的日常工作和推进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企业直接投融资工作对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各类直接融资工具的研究运用,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引导服务,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的积极性,在全县营造鼓励和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制

要建立“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直接投融资工作推进机制。要加快营商环境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自然资源、规划、住建、房管、生态环境、财政、市场监管、税务、人社等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建立企业直接投融资“绿色通道”。要加强对企业运用各类直接投融资工具的业务培训,采取课程研修、举办培训、考察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企业资本运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优化综合服务

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企业直接投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有关政策和实际情况,积极予以妥善解决,尽量减轻企业负担。如企业在新增用地、环保核查、募投项目审批,以及申报政府质量奖、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高新项目、科技专项、财政贴息等资质、荣誉、项目时,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给予保障和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和上市重点培育对象及在场外资本市场挂牌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四)完善执法监管

各相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管模式,积极探索建立重点培育企业违法行为预报预警制度。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苗头的,及时采取提醒、约谈、告诫等方式,防止企业因为违反相关规定而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立健全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对直接投融资企业开展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后,要及时将有关问题通报直接投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帮助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五)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

配优配强直接投融资干部队伍,加快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要加大金融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直接投融资专家库,对企业实施分层次、分专题的业务培训,进行政策和业务咨询辅导,为企业提供咨询、诊断、改制、重组和融资方案设计等服务,努力提高企业运用多种融资工具加快发展的能力。县财政局要将直接投融资相关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企业政策奖励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并提供直接投融资对接专项工作经费保障。

文件地址: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内乡县直接投融资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责任编辑:樊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