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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2-12-23 18:09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为规范我县户外广告设置,提高户外广告档次和质量,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市容环境,制定了《内乡县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和依据
一是内乡县创建全省文明县城,需要对全县广告牌和市容环境要求制定一个明确、美观及安全的统一性标准。
二是城区综合整治,城市建设和市容环境建设任务繁重,对城市实观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三是对城区内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治理,着力解决户外广告设置混乱、与城市景观不协调、存在安全隐患、疏于管理等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城区现有楼顶广告、楼(墙)体广告、二楼以上遮窗广告牌、牌匾标识、大型户外广告塔(牌)、灯杆挂旗广告、垃圾箱广告、特殊行业设置的招牌、楼顶字体广告、大型LED显示屏广告等实行分类管理、分类处置。
(一)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
设置新的大型户外广告必须严格审批手续;对影响视野、遮挡建筑物、影响市容市貌,不符合设置要求的依法进行整改或拆除。
(二)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
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路牌等媒介或者形式,在内乡县城市化管理区内刊播、设置、张贴广告均属管理内。
临时性设置占道(占用人行道)广告、包含宣传类横幅等行为,须报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待审批许可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按照审批内容进行设置,未经审批不得设置。沿街门店建筑物墙体外立面、玻璃橱窗禁止张贴小广告。
(三)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楼顶广告及2楼以上遮窗广告牌。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对于城区范围内屋顶、墙体、立体墙面悬挂的大型广告,年代久远且具有较大安全隐患,明显妨碍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对2楼以上违规设置遮窗广告牌的,采取商户自行整改拆除和依法强制拆除方式。
三、《方案》的起草情况
《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阳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保与上级主管单位的要求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到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是《方案》的主要执行部门,《方案》的很多要求是与其具体行政职责息息相关的,在《方案》草稿制定完成后,将文稿发送至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有针对性地做了修改,现已趋于完善。
文件地址: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樊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