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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ND001-0-2023-0145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8-07
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政办〔2023〕23号
发布日期:2023-08-22
有 效 性: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3-08-22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内乡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7日
内乡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试 行)
为加快建立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强化各职能单位、各乡镇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以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明确规范标准,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以点带面,循序渐进。选择具备条件的中心城区主要街道、物管小区、乡镇新建社区先行试点,对城区居民个人以鼓励为主,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总结经验,按照“试点先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步骤,逐渐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县推广。
3、源头抓起,系统治理。坚持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源头减量并重。通过宣传教育、简化包装、绿色办公、低碳消费等多种举措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并对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再利用,最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4、协同推进,创新发展。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
至2023年底,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全县推广。县城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以上;试点范围内居民分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
至2025年底,中心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各乡镇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水平稳步提升。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居民分类知识知晓率达100%,分类投放准确率达100%,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
二、实施范围和分类标准
(一)实施范围。全县范围内。
(二)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实行四种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具体标准如下:
1、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衣物、箱包、家纺、纺织料等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收集。市民按照要求将可回收物分类投放至智能可回收箱,投放后实现实时称重积分。市民可通过手机、短信、网上预约等方式实现上门回收或现场回收,现场回收参照市场价格现场给予补偿。
(3)运输处置。可回收物由试点单位或服务企业负责运输,由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资源化利用。
2、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2)收集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临时贮存场所或设施,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临时贮存场所或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3)运输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市场化运作公司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3、厨余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2)收集处置。试点小区居民使用可降解分类袋,投放到专门设置的分类垃圾桶内。在我县餐厨垃圾处理厂未建成前,统一运送至具有处理条件的厨余垃圾处理资质的合法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待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后,运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4、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日常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2)投放收集。市民利用可降解袋打包后投放至分类垃圾桶内。试点单位安排专职人员将公共区域内的其它垃圾集中至分类垃圾桶内,进行二次分拣。
(3)运输处置。其它垃圾的收运和处置按现行模式运输处置。
(三)设施配置。根据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等规定,合理、规范配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各责任单位要购置标准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在责任区范围内按照规范标准合理设置摆放,保持容器干净整洁,牵头单位要抓好督促落实。
三、工作职责划分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各单位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1、全县生活垃圾的宣传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相关组织。
工作职责:负责区域内及责任路段宣传版面、图片、告示牌的制作、微信公众号、抖音宣传、举办培训会、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等。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和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及文明创建督查内容。
2、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及经营场所的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县政府机关事务局
责任单位:各行政事业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办公区域及经营场所内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备、设置及日常维护和管理、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3、各乡镇的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备、设置及日常维护和管理、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4、实行物业管理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县房产中心
责任单位: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小区内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备、设置及日常维护和管理、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5、未实行物业管理小区以及实行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属地政府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负责小区内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备、设置及日常维护和管理、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6、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公共绿地、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商超、市场、河道等公共场所的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各相关主管部门(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旅局、县商务局、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其经营管理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管理区域内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备、设置及日常维护和管理、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7、企业、社会组织的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其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机构自身或者其委托的清扫保洁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区域内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备、设置及日常维护和管理、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施工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区域内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备、设置及日常维护和管理、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9、背街小巷的垃圾分类工作
牵头单位:属地政府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负责区域内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备、设置及日常维护和管理、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8月)
1、完善组织架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成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统筹本单位或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操作性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配套制度、实施计划和具体措施。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员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加强宣传教育。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宣传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做好各自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采取编印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办宣传栏、举办培训会、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责任路段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会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主动上门宣传指导,将垃圾分类知识传递到每位居民,提高人民群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和技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二)示范片区创建阶段(2023年8月-12月)
各乡镇、中心城区结合实际,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每个示范片区创建以社区为单元(中心城区确定3-5个社区创建,每个乡镇确定一个社区创建),各牵头单位结合自身创建职责,积极学习示范社区的经验做法。县城管局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观摩学习、开展互查互评等活动,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开展。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2025年)
1、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配足配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的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式与分类收集作业相适应。分类投放和收集的设施设备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及作业规范》(DB45/T1896)规定。
2、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四分类运输车辆,实行专车专用。运输单位按照《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205)配置运输车辆。分类运输作业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要求。
3、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健全,布局布点合理搭建。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智慧化收运处置网络,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求,达到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总结考核(每年年底)
县生活垃圾分类小组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当年各部门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完善总结经验,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不断完善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我县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力争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所有乡镇及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职能单位中抽调。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领导小组部署的日常工作,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检查指导、工作考核等。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是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专职人员并报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要加强本单位“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该分不分、分而不准、分后再混问题,努力提高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三)加强资金保障。县、乡两级财政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费保障,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制定政策,引导人才、资金、技术向垃圾分类工作领域集中。同时,要积极探索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加强考核评估。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估考核办法,指导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上报,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评估,按季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促进成员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附件:内乡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内乡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孙红鑫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丰高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薛新彦 县政府办主任
杨成甫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王存锋 县财政局局长
胡亚平 县发改委主任
陈建晓 县政府机关事务局局长
万书平 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于千飞 县人社局局长
孟海波 县教体局局长
陈良举 县商务局局长
于 飞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建党 县司法局局长
张 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橙红 县住建局局长
刘 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民 县科工局局长
冯延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广和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锋 县林业局局长
闫 燕 县税务局局长
赵国浩 县文广旅局局长
蔡如谱 县卫健委主任
沈礼华 县民政局局长
屈海峰 县城管局局长
马书朝 县水利局局长
赵 泽 中国邮政内乡县分公司总经理
聂照伟 县规划中心主任
王秀党 县房产中心主任
喻理扬 县供销社理事长
岳超伟 团县委书记
李明晓 县妇联主席
李保权 商业总公司经理
张红雨 城关镇镇长
李英武 湍东镇镇长
徐 征 灌涨镇镇长
袁 浩 王店镇镇长
方 柯 马山口镇镇长
李晓鹏 板场乡乡长
李国会 夏馆镇镇长
闫少剑 七里坪乡乡长
袁 峥 赤眉镇镇长
郑大勇 赵店乡乡长
杨 申 大桥乡乡长
李庆阳 师岗镇镇长
刘 爽 岞曲镇镇长
张士信 瓦亭镇镇长
刘二泊 桃溪镇镇长
杨 虹 余关镇镇长
解读地址: 【图文】《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樊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