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3-09-06 16:10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宛政〔2022〕2号)和《关于印发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信用办〔2022〕4号)及内乡县《关于印发内乡县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信用办〔2022〕6号),推广“宛信分”应用,促进守信激励措施落实,增强民众获得感、幸福感,拟于近日组织开展内乡县2023年“宛信分+聚爱优选”促消费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当作促进信用惠民便企的重要抓手,做好活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激发消费热情,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日
内乡县2023年“宛信分+聚爱优选”促消费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宛政〔2022〕2号)和《关于印发南阳市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信用办〔2022〕4号)及内乡县《关于印发内乡县个人信用积分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信用办〔2022〕6号),推广“宛信分”应用,促进守信激励措施落实,增强民众获得感、幸福感,经县政府同意,现依托“聚爱优选”平台开展内乡县2023年“宛信分+聚爱优选”促消费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安排
活动名称:内乡县“宛信分+聚爱优选”促消费活动。
举办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10月10日。
主办单位: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内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聚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聚爱优选)。
协办单位:县公安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
二、消费券发放形式
本次“宛信分+聚爱优选”活动重点在购物、餐饮等领域开展,通过市“宛信分”平台小程序,对内乡县个人及商户信用积分高于等于500分的进行消费券发放,发放资金共计100万元。
三、活动内容
1、活动时间:第一批,9月11日-9月20日;第二批,9月21日-9月30日;第三批,10月1日-10月10日。
2、资金支持:通过“宛信分”系统发放消费券100万元。
3、活动范围:内乡县个人及商户入驻“宛信分”小程序的用户。
4、活动内容:消费券活动共分为三批,第一批发放时间为9月11日-9月20日,券值分别为“满59元减8元、满109元减20元”两类。其中“宛信分”分值大于等于500分、小于510分的用户可领取“满59元减8元”消费券1张,“宛信分”分值大于等于510分以上的用户可领取“满109元减20元”消费券1张,消费券发放后10日内有效,过期失效。第二批发放时间为9月21日-9月30日,券值及发放规则同第一批。第三批发放时间为10月1日-10月10日,发放消费券为线下餐饮、住宿满减券,消费券发放后10日内有效,过期失效。
用户登录“宛信分”小程序,进入“我的信用”,查看自己的信用分是否符合领取条件,符合条件的用户进入“我的”,选择“我的卡包”,点击消费券确认后,即可进入“聚爱优选”APP(通过二维码或应用商店下载安装“聚爱优选”APP)首页“内乡宛信分”活动专区,在“我的”—“我的票券”查看已领取的消费券,并在消费券有效期内至“聚爱优选”APP活动专区/公布的参与活动线下实体商家消费。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使用遵从“先用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各类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可重复使用、不可转让使用,且在使期限内有效,逾期作废。
2、第一批、第二批活动消费券,仅限线上商城“内乡宛信分”专区购物使用,第三批活动消费券仅限现场真实消费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购物卡、对虚拟账户充值、虚拟交易、自买自卖、非现场消费、刷单、分单、恶意套利等违反消费券发放规则、损害公众利益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发现出现上述情况的,将扣减个人信用积分,同时限制参与后续消费券发放活动。
五、职责分工
县发改委:负责活动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统计活动成果,收集保存活动有关资料。
县市场监管局:严厉打击活动期间相关企业哄抬物价、变相加价、假冒伪劣、违规促销等不法行为,加强对活动参与商家服务质量的监管,负责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县统计局:负责核实确认参与企业的企业资格。
县商务局:督促参与商家落实配套优惠措施,积极宣传推广,做热消费气氛,做大本地消费名片,释放政府引导消费的市场预期。
县统计局:负责核实确认参与企业的企业资格。
县公安局:负责场外活动安保维稳及交通秩序管理。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活动期间安全监管工作。
河南省聚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消费券设计、投放、资金结算、活动宣传、商家衔接、信息汇总、结果报送等工作,负责消费券发放、使用方面说明、解释、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把此次活动当作促进信用惠民便企,打造“诚信内乡”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各项筹办工作落实到位。
(二)做好活动宣传。内乡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借助门户网站、窗口、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发消费热情,提振消费信心,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稳定发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促消费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促销等行为,优化消费环境,保障商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落实安全责任。各参与商家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在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促消费活动,严防抢购、踩踏等事件发生。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活动的检查督导,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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