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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4-01-25 08:55:37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内乡县菊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6日)。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受理地址: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电话:(0377)65330781
2024年1月25日
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及等级 | 审查意见 | 备注 |
1 | 内乡县菊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通过 | 增项 |
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