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4-04-30 19:24 来源:内乡县政府网站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53号)和《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乡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发挥2023年中央补贴项目结余资金效益,进一步提高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内乡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结余资金秸秆饲料化利用实施主体。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内乡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延续,通过实施内乡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结余资金项目,旨在推动全县秸秆离田饲料化利用得到提升,扩大草食畜禽对秸秆饲料的需求,鼓励养殖企业提升秸秆饲料化技术,推动全县饲料产业化发展,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产业带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项目中涉及的秸秆主要为小麦秸秆,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项目补贴内容包含饲料化利用的三个方面:一是秸秆饲料化利用主体收集利用本县区域内的秸秆作为饲料利用的;二是秸秆饲料化利用主体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仓库;三是秸秆饲料化利用主体当年购买秸秆打捆作业的农机具。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等在我县境内利用本县农作物秸秆的市场主体为实施主体。
(二)遴选主体的类型
1. 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实施主体
2. 秸秆收储仓库建设实施主体
3. 秸秆打捆机械购置实施主体
(三)遴选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 实施主体须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管理规范,有对公账号,企业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
2. 实施主体通过机械化作业收集、利用农作物秸秆,在打捆机械设备安装智能终端设施设备(具备打捆数量计数、作业时间、位置定位、作业面积等功能)的优先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3. 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实施主体优先遴选我县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具有年收储或利用农作物秸秆100吨(自然含水率以内:没有人为添加水分)以上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申报材料
1.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见附件)
2. 主体(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公共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报告
5. 秸秆收储加工主体附加加工场所、生产设备及生产过程彩色实景照片各1张(彩印到1张A4纸上)、场址及生产工艺、用途、性能等情况说明等;收储主体附加收储场地现场彩色实景照片2张(彩印到1张A4纸)、场地非农保地证明(所在乡镇出具)以及收储机械设备彩色照片等;养殖主体提供牲畜存栏量盘点表,附加说明单个牲畜单日秸秆消耗量。
6. 证明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等的佐证资料。
7. 申报书除签字外,其它内容不得手写;证明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或打印。
8.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内乡县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2.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乡镇政府提交申报材料及真实有效的证照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 乡镇审核:属地乡镇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对申报内容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主体生产经营场所实地踏看,确认申报资料真实正确无异议的,由属地乡镇按要求签署意见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4. 组织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局属相关业务单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乡镇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评分排序初步确定实施主体。
5.结果公示:初选结果在内乡县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内乡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最终确定实施主体。
6. 申报要求:申报主体须符合我县相关发展规划和有关文件要求,申报主体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主体资格:
(1)建设内容不符合产业导向或项目资金资助范畴的;
(2)涉及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使用不能提供有效合法证明的;
(3)申报单位不具备申报要求规定资格或条件的;
(4)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申报的;
(5)申报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存在虚假、欺瞒情况的;
(6)当年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近两年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纪录的;
(7)具有其他不宜申报情形的。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申报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5月8日。
(二)报送地址:内乡县范蠡大街南十八巷2号
(三)报送单位:内乡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联系电话:0377-65332655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做好本区域符合申报条件主体的宣传引导工作;申报主体要对照申报条件真实填报申报书,报送文件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取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资格。
2.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参与遴选。
3.项目实施主体由属地乡镇推荐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不接受直接报送。
附件1: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实施主体申报书
附件2:秸秆收储仓库建设实施主体申报书
附件3:秸秆打捆机械购置实施主体申报书
附件4:申报材料装订目录
内乡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内乡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结余资金实施主体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 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实施主体
申报单位(签章):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实施主体申报书
主体名称 |
| ||||||
主体地址 |
| ||||||
主体属性 | £企业 £合作社 £家庭农场 £科研院所 £其它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 |
| ||||
经营范围 |
| ||||||
开户行及银行帐号 | | ||||||
申报类型 | 秸秆饲料化收储利用 | ||||||
申报实施内容 |
| ||||||
秸秆利用规模 | 2024年计划收储秸秆 吨,其中饲料化利用 吨。利用模式:养殖 吨,销售 吨。 | ||||||
秸秆收储场地 | 面积 m2,用途:£加工 £贮存 £养殖 £中转 | ||||||
场地详细地址 |
| ||||||
土地性质 | 土地使用方式 | £自有土地 £租赁土地 | |||||
秸秆来源 |
| 秸秆收集方式 | £自行捡拾 £对外收购 | ||||
秸秆种类 |
| 年秸秆利用量 | 吨 | ||||
秸秆利用模式 | £直接销售 £加工成饲料销售 £加工成饲料养殖自用 | ||||||
申报单位概况 | (包括成立时间、占地面积、诚信情况、现有设备种类、型号、数量、作业能力;养殖规模,年牲畜出栏量,现存栏量、秸秆来源,周边秸秆资源量等年利用秸秆能力及辐射乡镇等) | ||||||
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及本人对本单位申报文本所填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若有虛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申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所属乡镇意见 |
负责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 年 月 日 | ||||||
评审委员会意见 |
评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
县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内乡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结余资金实施主体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秸秆收储仓库建设
申报单位(签章):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秸秆收储仓库建设实施主体申报书
主体名称 |
| ||||||
主体地址 |
| ||||||
主体属性 | £企业 £合作社 £家庭农场 £科研院所 £其它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 |
| ||||
经营范围 |
| ||||||
开户行及银行帐号 | | ||||||
申报类型 | 秸秆收储仓库建设 | ||||||
申报实施内容 |
| ||||||
项目计划建设规模 | 新建秸秆收储仓库 m3,2024年预计利用秸秆 吨。 | ||||||
项目建设详细地址 |
| ||||||
项目计划建设时间 | 2024年 月至 年 月 | ||||||
土地性质 | 土地使用方式 | £自有土地 £租赁土地 | |||||
秸秆利用规模 | 2024年计划收储秸秆 吨,其中饲料化利用 吨。利用模式:养殖 吨,销售 吨。 | ||||||
秸秆来源 |
| 秸秆收集方式 | £自行捡拾 £对外采购 | ||||
秸秆种类 |
| 年秸秆利用量 | 吨 | ||||
秸秆利用模式 | £直接销售 £加工成饲料销售 £加工成饲料养殖自用 | ||||||
计划申请补贴金额 | 项目计划总投资 万元,计划申请补贴资金 万元。其中仓库建设补贴资金 万元,利用秸秆补贴 万元。 | ||||||
申报单位概况 | (申报单位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组织管理形式,占地面积、经营状况、诚信情况、生产(收储)设备机具数量、年)利用秸秆能力及辐射乡镇等) |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参考):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二、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建设地点选择、建设条件等) 三、建设方案 (建设规模、建设规划和布局、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实施进度安排) 四、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措施 (环境影响、节能减排措施、环境影响评价) 六、项目组织与管理 (管理措施、技术培训、劳动安全、消防等) 七、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投资估算依据、投资估算、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 八、效益分析 (对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和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及农民增收分析) | ||||||
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及本人对本单位申报文本所填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若有虛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申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所属乡镇意见 |
负责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 年 月 日 | ||||||
评审委员会意见 |
评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
县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内乡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结余资金实施主体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秸秆打捆机械购置实施主体
申报单位(签章):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秸秆打捆机械购置实施主体申报书
主体名称 |
| ||||||||||
主体地址 |
| ||||||||||
主体属性 | £企业 £合作社 £家庭农场 £科研院所 £其它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
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 |
| ||||||||
经营范围 |
| ||||||||||
开户行及银行帐号 | | ||||||||||
申报类型 | 秸秆打捆机械购置 | ||||||||||
申报实施内容 |
| ||||||||||
申请购买机械种类及数量 | 机械种类 | 型号 | 单价(元) | 数量(台) | 用途 | ||||||
|
|
|
|
| |||||||
|
|
|
|
| |||||||
计划申报补贴金额 | 预计设备购置总金额 万元,申报补贴 万元 | ||||||||||
秸秆利用规模 | 2024年计划收储秸秆 吨,其中饲料化利用 吨。利用模式:养殖 吨,销售 吨。 | ||||||||||
|
| ||||||||||
秸秆来源 |
| 秸秆收集方式 | £自行捡拾 £对外收购 | ||||||||
秸秆种类 |
| 年秸秆利用量 | 吨 | ||||||||
秸秆利用模式 | £直接销售 £加工成饲料销售 £加工成饲料养殖自用 | ||||||||||
申报单位概况 | (包括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经营模式,组织管理形式,、占地面积、诚信情况、现有设备种类、型号、数量、用途、作业能力、作业范围,服务利用秸秆能力及辐射乡镇等)
| ||||||||||
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及本人对本单位申报文本所填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若有虛假愿承担一切后果及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申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
所属乡镇意见 |
负责人(签字):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 年 月 日 | ||||||||||
评审委员会意见 |
评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
县农业农村局(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申报材料装订目录
1.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或征信报告;
6. 相关土地证明;
7. 秸秆收储加工主体加工场所、生产设备及生产过程彩色实景照片、场址及生产工艺、用途、性能等情况说明等;收储主体收储场地现场彩色实景照片、场地非农保地证明、收储机械设备彩色照片等;养殖主体牲畜存栏量盘点表等。
8. 证明工作能力及工作业绩等的佐证资料。
9. 其他需补充提供的材料。
责任编辑:Neixiang_liuyul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