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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文物保护中心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4-08-09 16:27   来源:

2020年9月9日中共内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内编【2020】22号将内乡县文物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内乡县文物保护中心,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管理,规格相当于股级,主要负责全县文物保护、修缮和文物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

(一)指导检查全县文物安全保卫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初验和上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文物博物馆单位的风险等级进行风险认定。

(二)承担县域范围内文物商店、文物拍卖企业设立的初审、上报工作;对全县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审批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

(三)负责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拟订全县文物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指导全县文物单位做好开放、管理、利用工作,促进文旅融合。

(四)组织协调全县文物单位的学术研究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文物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与研究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和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五)拟订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开放工作;组织全县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指导全县博物馆业务工作,管理直属博物馆业务建设,指导行业和非国有博物馆建设;负责全县文物藏品调拨、交换、借用、复制、拓印、退出馆藏等有关审核审批;指导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指导协调博物馆、纪念馆间的交流、协作与资源共享;负责民间文物征集工作。

(六)配合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为指南,履行好执法工作,确保内乡地上地下文物安全。


责任编辑:张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