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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内乡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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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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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实施内乡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试行)的通知

内乡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4-09-29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243号),和《南阳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宛发〔202210号),全面提升开发区集约绿色发展水平,县政府决定实施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标准引领作用。在省级标准体系及基准值基础上,按照相关指标基准值原则上不得低于省级指标基准值的要求和省级开发区的区域分类,结合内乡实际情况确定内乡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其中包括两部分,即开发区设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两个推荐性指标;开发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设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建筑系数、能效水平等控制性指标。

二、推动开发区提效达标。严格落实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指标低于基准值的存量项目和企业由开发区制定达标提升方案,通过引导产业更新、盘活闲置低效用地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将相关指标值提升到基准值以上。

三、严格项目准入要求。对新入区项目,要严格执行开发区新建项目控制指标及基准值,项目选址要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积极引导优质项目、高端要素向开发区集中,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效应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指标值。

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整合利用已有政策工具,实施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的差别化政策措施,推动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落实。对亩均效益、绿色发展水平高的项目,在土地指标、能耗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对于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存量企业和项目指导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引导其退出园区。 

 

附件:1.内乡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推荐性指标及基准值

2.内乡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控制指标及基准值

 

 

 

2024年99    


附件1

内乡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推荐性指标及基准值

 

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万元/亩)

开发区亩均税收
(万元/亩)

400

20


附件2

内乡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控制指标及基准值

行业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基准值(万元/亩)

亩均税收基准值
(万元/亩)

容积率

建筑
系数

能效水平

农副食品加工业

≥200

≥13

≥1

≥40%

按照国家发布的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执行

食品制造业

≥200

≥13

≥1

≥40%

造纸和纸制品业

≥200

≥13

≥1

≥4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00

≥13

≥1

≥40%

医药制造业

≥200

≥13

≥0.8

≥4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00

≥13

≥1

≥4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00

≥13

≥0.8

≥40%

金属制品业

≥200

≥13

≥0.8

≥4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0

≥13

≥1

≥40%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0

≥13

≥1

≥40%

汽车制造业

≥200

≥13

≥1

≥4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00

≥15

≥1

≥4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0

≥16

≥1.1

≥40%

按照国家发布的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执行

酒、饮料和精致茶制造业

≥200

≥15

≥1

≥40%

烟草制品业

≥200

≥15

≥1

≥4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00

≥15

≥1.1

≥4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00

≥15

≥1

≥45%

纺织业

≥200

≥15

≥1

≥45%

纺织服装、服饰业

≥200

≥15

≥1.1

≥40%

家具制造业

≥200

≥15

≥1

≥4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00

≥15

≥1.1

≥40%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00

≥15

≥0.5

≥4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0

≥15

≥0.6

≥40%

化学纤维制造业

≥200

≥15

≥1

≥4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00

≥15

≥0.7

≥4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00

≥15

≥0.65

≥45%

按照国家发布的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执行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00

≥15

≥1

≥45%

仪器仪表制造业

≥200

≥15

≥1.1

≥40%

其他制造业

≥200

≥15

≥1

≥4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00

≥15

≥1

≥4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00

≥15

≥1

≥40%

现代物流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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