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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4-12-24 10:19 来源:
http://www.neixiangxian.gov.cn/2024/12-24/3267632.html
一、起草背景
在产业发展快速迭代的情况下,土地出让普遍采用最高年期,缺乏一定的灵活性,与工业用地的特征、经营规律不相适应,导致工业用地缺乏有效退出机制。为充分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优化土地供应政策的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用地特别是工业用地成本的需要,助力我县工业项目高质量发展,现研究起草了《内乡县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试行)》。
二、目的意义
此次制定起草我县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将进一步完善我县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使用工业用地,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门槛,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节约集约开发土地空间,改善我县资源要素紧缺的客观情况。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7〕163号)
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
三、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分为5章23条,主要明确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的具体操作办法。
第一条至第三条,对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的依据、适用范围和选择模式进行了表述;
第四条至第八条,明确了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的供应方式、出让价格的确定依据以及混合产业供地要求;
第九条至第十四条,明确了工业用地弹性出让的基本程序、交款方式;
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二条,明确了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考核评价的主体、程序、责任分工以及弹性出让工业用地的退出机制;
第二十三条表述了本细则试行期限。
四、明确基本概念
弹性出让是指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工业产业项目用地。
弹性年期出让是指工业项目用地供应时,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生命周期及产业发展趋势,合理确定工业用地的出让年限。但出让年期最高不超过法定出让年限50年。
先租后让 是指市、县人民政府供地时设定一定期限的租赁期, 按照公开程序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先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土地使用者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土地达到约定条件后再转为出让的供应方式。
租让结合是指市、县人民政府供地时设定一定的条件,先行以租赁方式向土地使用者供应土地,土地使用者在租赁期间开发、利用、经营土地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同时符合规划要求,可申请将部分租赁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部分土地仍保留租赁性质的供应方式。
长期租赁是指整宗土地在整个合同期内均以租赁方式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一定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供应方式。租赁是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
五:重点解释问题:
适用范围:在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时适用该办法。
基本原则: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原则上不超过 20 年;先租后让方式中,租赁年限原则上不超过 5 年,出让年限与租赁年限之和不超过 20 年等。并且规定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在办理项目核准、规划、建设、抵押融资等手续方面,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50 年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具有同等权能。
供应方式与价格确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可将产业类型等要求作为土地供应前置条件。实行最低价标准制度,出让起始价可按年期折算,但不得低于工业用地最低出让年限的年期修正价,如出让年期 20 年的修正系数为 0.4 等。并规定了不同供应方式下价格标准的确定方法及竞买保证金的收取标准。
全生命周期管理与退出机制:建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明确考核评价的主体、程序、责任分工等。对于未达到约定条件的,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限期整改、收回土地等。
2024年11月11日
责任编辑:张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