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义务教育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4-12-30 15:17 来源:
(一)学前教育
1.资助政策:
学前保教费:享受对象为学前教育段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年按600元资助标准发放。
学前生活费:享受对象为学前教育段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人每年按600元资助标准发放;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资助范围:
凡符合享受保教费和生活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必须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组织机构代码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学校已为学生办理学籍的,方可享受资助。人籍不符、无学籍的不纳入财政资金资助,由学生就读学校从经费中提取的资助资金进行资助。每学期结束后及时上报学校资助名单。
(二)义务教育
1.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寄宿生发放标准的一半执行,(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必须全部纳入,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生和家长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材料、学校进行认定)。
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对在城区就读、没有享受国定营养餐改善计划学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800元标准发放省定营养餐改善计划资金。
2.资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费补助对象必须是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
人籍不符、无学籍的不纳入财政资金资助,由学生就读学校从经费中提取的资助资金进行资助。每学期结束后及时上报学校资助名单。享受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不得同时享受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三)普通高中教育
1.资助政策:
免学费住宿费: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特困助养学生等四类特殊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照规定人均每生每期1000元,分档发放,我县一档每生每期1300元、二档每生每期800元)其中原建档立卡家庭高中生按照每生每学期1300元的标准发放最高档次助学金;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困难程度和实际情况分等级发放国家助学金。
2.资助范围:
普通高中资助对象均为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若在籍不在校或在校没学籍的均不符合资助条件,不能享受国家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助学金,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由就读学校提取事业经费进行资助,每学期结束后及时上报学校资助名单。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四)中等职业教育
1.资助政策:
免学费:免除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学生学费。
中职国家助学金:按中职资助规定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以及城镇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职奖学金:中职就读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每人6000元。
雨露计划: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向户籍所在村报备申请,享受乡村振兴部门发放的雨露计划每生每年3000元。
2.资助范围:
一、二年级涉农专业以及城镇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责任编辑:张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