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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服务指南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5-01-14 11:41   来源:

特困供养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

自然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受理机构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决定机构

内乡县民政局

办理时限

特困对象认定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特困供养给付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

电话咨询 0377-83970300

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网上申报

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邮政快递

设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十四条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五条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将城乡“三无”人员保障制度统一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办理条件

符合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条件,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申办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书面说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办理流程

1.受理: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受理提交材料

2.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3.决定:乡镇人民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作出决定。

4.监管:对特困供养资金调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收费依据

及标准

不收费

监督投诉

  

 投诉热线:0377-83978507


责任编辑:张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