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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 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内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neixiangxian.gov.cn   2025-02-18 16:11   来源:

确保我县承担2024中央财政支持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顺利实施,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任务,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2024 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4〕263 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30)和《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南阳市 2024 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农通202428)要求,公开全县范围内遴选地膜科学使用利用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农业农村部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项目实施期内,在全县11个乡镇,重点在烟叶、马铃薯、菊花、中药材、瓜果蔬菜、果园和茶园等作物上推广应用厚度0.01毫米以上(不含0.01毫米)加厚高强度地膜4万亩;在早春玉米、马铃薯、花生、蔬菜、中药材、菊花、烟叶、果园和茶园等适宜作物推广应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1万亩;支持建设乡镇回收网点8家,对乡镇回收网点回收废旧地膜及基础能力提升给予适当补助,提高其回收能力;依托实施单位、废膜加工企业与回收网点和农户联合,实行残膜回收补助。优先在种植大户、专业化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上推广实施,发挥好新型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作用。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期间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有关地膜回收网点等参与地膜使用、回收的农户、经营主体、回收主体、再利用主体均可参与申报项目实施主体,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市场主体为本项目实施主体。

遴选主体的类型

1.地膜使用主体

加厚高强度地膜要求使用的地膜厚度在0.01毫米以上(不含0.01毫米);全生物降解地膜符合GB/T35795-2017国家标准。

2.地膜回收主体

乡镇回收网点,负责回收农户捡拾上交的废旧地膜,回收网点配置必要的磅秤、台账、宣传牌、回收标准等内容。

遴选条件

1.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本县辖区从事种植业经营的主体;

2.申报主体自愿申报,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实施条件;

3.申报主体无不良记录;

4.申报主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应具备合法合规的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手续。

)申报材料

1. 内乡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见附件)。

2. 申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 公共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报告。

5. 对公账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或“一卡通”账号(自然人提供)。

6.土地流转合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

7.地膜回收利用申报主体附加地膜回收场所、现有磅秤等设备彩色实景照片各1张(彩印到1张A4纸)。

8.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签字或加盖公章。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内乡县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2.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乡镇政府提交申报材料及真实有效的证照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 乡镇审核:属地乡镇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及时对申报内容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资料真实正确无异议的,由属地乡镇按要求签署意见后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4. 组织审查:由县农业农村组织局属相关业务单位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乡镇上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完整性审查,审查无异议的初步确定为实施主体。

5.结果公示:初选结果在内乡县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为本项目实施主体。

6. 申报要求:申报主体须符合有关文件要求,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申报主体资格:

(1)建设内容不符合项目资金资助范畴的;

(2)申报单位不具备申报要求规定资格或条件的;

(3)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申报的;

(4)申报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存在虚假、隐瞒情况的;

(5)当年发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和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

(6)具有其他不宜申报情形的。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申报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月21日

报送地址内乡县范蠡大街南十八巷2号

(三)报送单位:内乡县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

联系电话:0377-65332655

邮箱:nxxjsbgs@126.com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要做好本区域符合申报条件主体的宣传引导工作;申报主体要对照申报条件真实填报申请表,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审查小组有权取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资格。

2.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均可参与遴选。

3.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由属地乡镇推荐报送,县农业农村局不接受直接报送。

 附件:内乡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内乡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    


 

附件

内乡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主体申

主体名称


主体地址


主体属性

£企业    £合作社   £家庭农场   £ 个人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申报类型

£地膜使用主体       £地膜回收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乡镇、村、组)


租赁耕地面积(亩)


地膜回收场地面积(亩)


地膜回收场地地点


拟实施

情况

加厚高强度地膜

全生物降解地膜

地膜回收


覆膜面积(亩)

地膜用量(公斤)

覆膜面积(亩)

地膜用量(公斤)

年回收量
(吨)








覆膜情况

覆膜作物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合计






面积(亩)






用膜量(公斤)






用膜时间(年月)






地块面积(亩)






申报单位承诺

本单位承诺:本单位保证以上填报内容及数据真实,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如有弄虚作假的,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欢迎社会全程监督。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意见

乡镇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农业农村
意见

查意见:

 

 

审查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覆膜作物面积为一季或复种(多季)总面积。

2.地膜回收场地面积(亩)、地膜回收场地地点、地膜回收年回收量仅地膜回收主体填写。

3.拟实施情况、覆膜作物、面积、用膜量等仅地膜使用主体填写。

4.所有内容除签字外,一律打印。


责任编辑:张飞扬